Re: [分享] 取消寒暑假 新制教師連署 回歸勞基法拒多

作者: Abill (白焰)   2019-04-01 13:19:25
適用勞基法??
指的是廢除教師法全面使用勞基法嗎
那首先要面臨的問題就是
教師的約都是一年一聘 長聘了不起也3~5年
約滿可能沒有第11條的問題
再者
考績方面 大概也要還給雇主
他要給你4條1還是4條3都完全符合勞基法唷
超額問題大概也不用解決了
勞基法也規定緊縮業務可以合法的資遣勞工
拿掉這些東西換來罷工權
好吧 也許值得 這種東西見仁見智
有人說比照國營 國營遇到業務緊縮的時候
裁員也沒手軟好嗎?
http://media.career.com.tw/epaper/enews/center_news.asp?no3=3180
===================以下談寒暑假換特休=====================
個人覺得這種東西損益比做出來就一目了然了
國高中端不敢說 至少國小端是大虧的
根據桃園產業工會的公式計算
http://www.teu.org.tw/talk/MainShow.asp?Num=7815&FBTitle=&forumid=58&page=2
以中小學導師師來說:〈國小原始計算由桃園縣彭如玉老師提供〉
81天:中小學寒假 21天、暑假 60天
27天:春節5天、寒暑假11週每週可休二日計27天(這27天,公務員也是放假)
28天:公務員與兼任行政教師滿九年者,每年至少有28天休假
國小25天:平日超時上班每天一小時,200天計200小時,合25天。
N天:假期中的返校日、到校處理行政事務、寒暑假的進修活動、各項會議、冬令營、夏
令營....等等活動。 
現在我們以簡單的數學減法來算:教師請假規則中要求寒暑假返校日為2~7天
我們以3天計算就好
國小:(81天) ─(27天)─(28天)─(25天)─(3天)=-2天〈還沒算N天〉
=====================引用結束================================================
政府賺到2天的前提是每個老師都要加班一個小時
實際上
http://www.mqes.tp.edu.tw/timetable.php
隨便找找 都有那種3點半左右最後一堂課的情形
最不濟 四點結束第七節我相信是國小的常態
假設規定7點半導師要在崗位上 那就是一天加班半小時
如果規定是45分 那一天就只有加班15分鐘
還要扣掉7天的國定假日
(元旦 228 清明2天 端午 中秋 國慶日)
以及禮拜三的加班
(不要跟我說禮拜三下午學生沒課 還是待好待滿到4點
正常研習結束後就可以陸續離開 再不濟待滿8小時也一定能走)
就算所有的國定假日都是禮拜三好了
所以最多實際的 上班加班應該是[40(一學年)x4(一週四天)]x(每天加班)
如果一天加班15分 就是40小時 如果一天加班30分 就是80小時
大概是5~10天
那就是還有20~15天要補
更別提國小專任大概也跟導師一樣的上下班時間
(甚至早上可以更晚到 不少學校標準是導師7點45 專任8點到)
但是認為中午是休息時間的情況比比皆是
這樣一天還只上了七個小時的班
更別提沒有九年年資的新進教師 每個人就是會被剝奪更多天
當然也是有親師座談會 運動會 導護老師 這種全校性活動要加班的
還有備課 自願留下輔導這種個人自主行為的加班
不過外面的公司 加班要上簽 簽完要求的產出也是合理的
你要備課加班 硬要算的話 你不生個教案也說不過去
你要聯絡家長加班 寫個輔導紀錄簿需要吧?
業務要加班 要求個成果感覺也不算過分
族繁不及備載............
如果你是孔子的信徒 認為最重要的事情是正名
那這樣主張完全沒問題
如果走功利主義 計算優劣得失的還這樣爭取的話
我只能這樣說 X的雷隊友!!
PS:不要跟我說課後輔導這種加班 這是有領錢的
要算加班的話 那一節四百元就不能拿 這樣絕對不會更好
PS2:我只針對國小生態 國中方面我完全不熟 沒辦法評估
PS3:以上的討論僅限於課務自理的補休(或者放在寒暑假的補休)
如果課務排代的補休想討論 我再開一篇文章來聊為什麼不可能
作者: graciehunter (プロレス 最高!)   2019-04-01 15:29:00
只有傻了才會支持這種垃圾玩意
作者: candyrain821 (靜謐.祕境)   2019-04-01 17:07:00
國小是這樣嗎?真假?其實不用講那麼多,我可以打卡,補休就算上班日超過八小時的部份就好,一定是政府欠我,而且不止兩天XD不過,如果我這樣的算少數,那我也只好認了。之前看到國高中老師在算,我大概就知道為何有人反對了~你們都沒有門禁這種東西嗎?上班時間,車庫門都是關著的,誰中途離開會有紀錄,可用來核對假單。週三就是最討厭的上班日,研習完作業都改不完了其實大家想抗爭的就是脫離像a大這種苛刻的老闆,不是嗎?若照著他的思維走,是不是怪怪的?當然,覺得自己已經夠爽的,對現狀很滿意的,真的不能勉強你。週三本來就是正常上班日7:45-15:30更是前所未聞的上班時間不需要強迫 該上班就是要上班誰規定加班就是要學生在?貴校管理如此鬆散 不代表大家都一樣事情要做完才能走 還需要人事靠北哦?我們人事也不會靠北 人家很客氣你自己工時短 別把大家拖下水
作者: americanwake (台中,誠徵桌球友)   2019-04-01 22:06:00
有道理
作者: candyrain821 (靜謐.祕境)   2019-04-02 06:20:00
有推文在質疑"輔導小孩在上班八小時以外的時間有多少呢?"呀~這位老師好命呀!好命就偷偷爽就好了,還拿來質疑別人?真是傷口灑鹽啊!痛~~~處理級務的時間,不會擠壓到改作業.備課時間嗎?處理那些常被媒體抹黑說導師處理不當,被恐龍家長糾纏的那些鳥事,還有更多更多沒見光.屁股擦得蠻乾淨.安全下莊的鳥事...對啊!都是學生在的時候處理,然後呢?你處理的時候,沒時間改的作業不用留下來加班改喔?拿了導師費,區區3000元一個月,加班認定卻因此有問題??拿3000要包山包海就已經很苛刻了,還敢拿來當加班認定的擋箭牌?想來真可悲耶!收集加班時數只是要讓大家知道,我們實務上有權也值得放寒暑假。結果還是被某些"隊友(?)"導引成良心自主加班的部分你活該做功德,給我閉嘴不該"靠北",那不能算加班。阿不然是要我們怎樣?一定要搞到時間到就走人,管他事情有沒有做完做好,反正第二天太陽一樣會升起,地球一樣在轉動,所以管他去死?一定要這樣,要嘛做功德,要嘛擺爛,二選一,沒一個好的可以選是不是?如果結果只能是這樣,那還有什麼好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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