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自己年輕氣盛,所以想請教大家。
本校於略為偏僻鄉區,學生學習成就也偏低落。
據家長描述個案學生,常晚上上班甚至去年12月起上班至凌晨兩點,
故每天早自習容易曠課,(依學校現行校規)該生持續被記過。
該生個性幾乎不會銷過,對於學校規定的作息方面也讓人感到非自願配合
(還會不假外出)
上課容易精神不繼睡好幾節課,甚至實習課在教室睡到起不來被登記曠課。
所以學生目前光修習的學分也近 1/3 比例不及格。
導師長期反映給家長學生狀況,但該生仍舊每月遭受早午曠懲罰。
個案媽媽今得知個案即將滿三大過,而媽媽記憶印象停留 舊時期學校管理 想法,
以為學生滿三大過學校就會把學生退學 (而個案曾在他校就讀一年半後..聽說被退學?)
電話中強調要找議員到"教務處"關說:不要記過,不要退學,要求不要登記個案早曠。
導師要家長來學校了解校規內容,家長又不要。
PS: 個案媽媽會 把記過視同該生是壞學生, 但是她又覺得自己孩子不壞。
導師跟媽媽說早曠行為被記過跟孩子壞不壞無絕對關係,媽媽無法接受。
個案其他不良行為不多描述。
PS2:導師有"糾正"媽媽 : 記過屬學務處,找教務處很奇怪。
回歸問題,因為學校主管肩膀可能在對外人時顯得脆弱,
假設真的議員來校 "關心(?)關說(?)",身為導師要留意什麼?
麻煩大家提點,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