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家長口說找議員到校關說?

作者: ZeroTeacher (零老師)   2019-04-04 00:28:22
擔心自己年輕氣盛,所以想請教大家。
本校於略為偏僻鄉區,學生學習成就也偏低落。
據家長描述個案學生,常晚上上班甚至去年12月起上班至凌晨兩點,
故每天早自習容易曠課,(依學校現行校規)該生持續被記過。
該生個性幾乎不會銷過,對於學校規定的作息方面也讓人感到非自願配合
(還會不假外出)
上課容易精神不繼睡好幾節課,甚至實習課在教室睡到起不來被登記曠課。
所以學生目前光修習的學分也近 1/3 比例不及格。
導師長期反映給家長學生狀況,但該生仍舊每月遭受早午曠懲罰。
個案媽媽今得知個案即將滿三大過,而媽媽記憶印象停留 舊時期學校管理 想法,
以為學生滿三大過學校就會把學生退學 (而個案曾在他校就讀一年半後..聽說被退學?)
電話中強調要找議員到"教務處"關說:不要記過,不要退學,要求不要登記個案早曠。
導師要家長來學校了解校規內容,家長又不要。
PS: 個案媽媽會 把記過視同該生是壞學生, 但是她又覺得自己孩子不壞。
導師跟媽媽說早曠行為被記過跟孩子壞不壞無絕對關係,媽媽無法接受。
個案其他不良行為不多描述。
PS2:導師有"糾正"媽媽 : 記過屬學務處,找教務處很奇怪。
回歸問題,因為學校主管肩膀可能在對外人時顯得脆弱,
假設真的議員來校 "關心(?)關說(?)",身為導師要留意什麼?
麻煩大家提點,謝謝。
作者: grassysummit (一定要仰天睡小鼠)   2019-04-17 00:35:00
https://i.imgur.com/XEGUGWB.jpg請參考第四點和第八點,早晚曠已經不能當曠課喔!就算一直缺席也要正向管教報部的學生獎懲辦法也不能列這類的缺曠原因而記過所以老實說情理上合理,但就法理上不合理,教育部帶頭讓學校拿這些長期缺曠的學生沒辦法正課曠課曠到死也不能記過喔,只能超過該科1/3時數不給學分而已樓上說依法行政和說校規如何就如何的老師們資訊可能要更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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