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小] 家長不服科任老師的班經

作者: hsinkid (新生活啟航囉)   2022-10-08 18:57:52
根據原文的資訊,發表一點我的想法。
1、文中提到,科任老師也說到「不小心洗破」,學生如果真是不小心又還受了傷,實在
不需要再叫學生賠償了。
2、有可能科任老師覺得小朋友是因為沒聽老師的話才把設備洗破,「不小心」一詞只是
委婉的說法,那就代表科任老師認為孩子應該為自己的疏失或不上心負責。然而一來孩子
已經受了傷,再者賠償其實就是家長賠,也許可以考慮以其他方式替代,例如小孩子復原
後讓他做點事之類的。這樣才是讓真正孩子負責。
3、我覺得科任老師的第一時間處置未必沒有道理,但著實把麻煩丟給了導師。如果是他
自己請孩子拿來聯絡簿自己溝通就罷了,如果是我,我會考慮到導師可能的難處。
前面的部分就罷了,也許大家都是按自己認為對的方法在處理。科任老師覺得應該教育孩
子負起責任,導師只是如實轉達科任的作法給家長。以上都無可厚非,可是:
「如果家長不能接受賠償,就用扣學習分數的方式讓孩子負起責任」
這個作法真的是大大不妥,首先,既然家長不能接受賠償,那扣分不也是賠償?前者賠錢
,後者只是改成賠孩子的分數。這種替代方案膝蓋想也知道家長不可能接受,家長特地跟
老師反映只為了讓小孩子扣分以便自己省錢???
再者,如果科任真有這個意見,導師就應該預想到這個意見的後果,如果我是導師,就會
直接跟科任討論有沒有其他作法,我不清楚狀況,但也不排除科任老師有點情緒的可能(
猜測而已),結果導師竟然真的轉達這種意見,我是家長也會爆炸的,因為無論你表達得
如何委婉,感受上就像是在跟他說:
你不想賠錢是吧!那就扣分吧!
在我看來,扣分比賠錢或是讓孩子勞動服務更不妥。賠錢是家長賠,勞動服務是讓孩子做
事,雖然也像處罰,但並非不可回復的權益剝奪。可是扣分就是實實在在地減損學習成績
且無法回復。
在我看來,只是一個燒杯,不是什麼貴重的設備(可以用扣分替代顯然也不是太貴),導
師溝通一下,應該可以爭取到用其他方式處罰(至少在家長已經反彈時,再次溝通時想到
都還來得及),一方面也是支持科任老師的教育方式(讓孩子負責),同時也避免自己的
困擾,又能解決問題。
我的想法比較務實,在教育孩子的同時,也儘可能避免自己麻煩。以上意見看起來好像都
在檢討老師,並非我在支持家長,畢竟這裡是教師版,我如果檢討家長也沒有任何幫助。
既然兩邊的想法不同,設法取個兩邊都能接受的折衷吧!一定要哪一邊低頭是不可能的。
現在嘗試其他替代方案未必來不及。
※ 引述《pookeke (噗呵呵)》之銘言:
: 各位老師們好~
: 身為一名高年級菜鳥導師,遇到了本學期第一個棘手的問題啊!!
: 以下簡單敘述:
: 班上A女童某天上科任課,沖洗實驗設備時,A女童的水量開太大,導致玻璃設

: 破裂,A女童也因為要撿起破掉的設備,手指有被玻璃割傷,傷口也不算深,所以當下

: 師也有請其他同學陪A女童去保健室擦藥,擦藥回來後,科任老師也是就這件事情和全

: 同學,再次提醒除了自身安全,也要注意實驗設備的愛護,所以就請A女童賠償ㄧ個新

: 設備還學校,做為負起責任的態度。
: 結果回家家長得知後,就來電給我,並且表示認為科任老師要A女童賠償是不

: 理的,說自己的小孩是因為熱心助人,所以才會去洗,結果破掉受傷已經很倒楣,還要

: 償。我就家長的想法轉述科任老師,科任老師表示,這是學期開始時,就有和孩子們說

: ,那既然不小心洗破了,那我們就負起責任來買一個新的還學校,那如果家長不能接受

: 償的話,那就改以扣學習分數的方式來負責任。我就科任師的想法再轉知家長,家長得

: 後,整個大爆氣,身為導師就掃到颱風尾!說白了,家長就是覺得他的孩子今天不該被

: 罰,但其實同為教育者,都能理解,賠償或扣分並不是要處罰孩子,而是希望能為自己

: 不小心負責,但家長就是不能理解,開始說那他是否可以懷疑設備有問題、那今天如果

: 傷的地方是臉呢,諸如此類的假設性問題。
: 總之,現在家長就是認為老師們的處理不積極,所以他要來跟學校究責孩童在

: 受傷的責任!科任師在得知後,也是請我冷處理,告知家長可以直撥分機找科任老師聊
(
: 家長竟然說手機撥市話貴,要老師打給他…)或直接到學校聊!
: 想請問各位老師們,身為夾心餅,還要被當出氣桶的這狀況,可以怎麼處理比較適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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