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神」巴菲特就蘋果和亞馬遜(amazon.com)做的投資決定或許能用1個字解釋,這個
字是獲利。
美國財經媒體CNBC報導,2017年度蘋果獲利為483.5億美元,2018年3月止的一季該公司純
益為138億美元。相較之下,亞馬遜創立以來創造的總純益約96億美元,低於2018年3月止
的一季蘋果純益;亞馬遜成立於1994年。
高盛分析師特里(Heath Terry)認為,亞馬遜在許多重要市場仍處於「早期階段」。特
里說:「我們仍處於運算登上雲端和傳統零售轉向網路的早期階段,我們認為市場低估這
2個趨勢長期對亞馬遜財務帶來的效益。」
巴菲特較不相信分析師太樂觀的預測,他的哲學是聚焦於企業過去財務紀錄。這或許是他
被蘋果目前的高獲利水準吸引,但亞馬遜潛力無法打動他芳心的原因。
巴菲特曾在1995年波克夏海瑟威(BERKSHIRE HATHAWAY)年度股東會上說:「我認為平心
而論,我們不曾關注與我們買進的證券或企業有關的(分析師)預測。」
巴菲特本月初向CNBC表示,蘋果是「令人難以置信的公司。巴菲特認為,蘋果獲利幾乎是
美國獲利第2高企業2倍。(林文彬/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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