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otholisi (七月份好戲上場!!崩崩)》之銘言:
: 呵呵!力成竹科廠某電鍍leader表示......我不是老闆!!!^^
: 瞄的咧!這時候不是老闆,平時晨會上講話還比老闆大聲!!
: 老闆沒意見的事情,在那邊毛一堆!!
: 某個被電鍍leader在竹科廠二樓電鍍產線罵過三字經的前同事,你可以吉他看看^^
: 去年4月底,電話中被他罵過三字經、五字經,不知道可不可以吉他。(還好手機有錄音)
: 值班手機有擴音鍵....他好像都不知道....罵到出神了!被我全程手機錄音都不知道!
: 被老闆譙三字經 北市勞動局:可自行離職並要資遣費
: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822/1415218
: (更新:新增影片)
: 不少民眾都碰過職場霸凌,有民眾向《蘋果》爆料表示,自己在一家健身中心上班,因店
: 內長期有違反勞動法令情形,某天他試圖找店經理「討論」,沒想到對方卻認為他「毛很
: 多」,最後在所有同事面前辱罵他三字經,讓他憤而離職。勞動局表示,若雇主有暴行或
: 重大侮辱,勞工可自行終止契約請領資遣費,至於人身攻擊部分只能尋求法律途徑來處理
: 。
: 該民眾表示,自己每天早上11點上班,卻被主管要求晚間8點就要提早打卡,然後繼續留
: 下來工作到晚上12點。他詢問主管經理時,竟然被對方說「你毛很多」,接著還大聲罵他
: 三字經。
: 勞動局表示,若勞工向勞動局進行檢舉將進行稽查,一旦查獲雇主出勤記錄沒有備置,可
: 依《勞基法》30條之5規定裁罰9到45萬元,若是有打卡紀錄,但被發現記載不實,可依30
: 條之6 規定,裁罰2到100萬元。
: 至於遭雇主辱罵一事,勞動局說員工必須舉證,若同事願意出面證明的話,可依《勞基法
: 》第14條,因雇主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等行為自行終止契約,並要求雇主給予資遣費,
: 但這是有關勞動權益部分,但人身攻擊部分只能透過法律來處理。(陳思豪/台北報導)
: 出版時間:07:00
: 更新時間:11:58
差別只是在有沒有資遣費
如果沒有找到別的工作
乾脆就擺爛
每天滑手機或睡覺或發呆
準時上班準時下班
打死不簽自願離職
過一段時間公司就會把你資遣
就有資遣費跟謀職假
這新聞講的是公司違反勞基法
不用等公司
可以直接請求公司資遣你
當然前提是有證據
而且可能還要打官司
反而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