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gic704226 (梅姬?沒雞?傻傻分ä¸æ¸…楚)
2018-11-09 17:06:39立院三讀 月薪未達4萬職缺禁「薪資面議」
https://goo.gl/g6FxC1
為杜絕薪資面議,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明定經常性薪資未
達新台幣4萬元的職缺,雇主應公開揭示或告知求職者薪資範圍,違者最高處30萬元。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立法院院會下午三讀修正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明定未來
雇主在招募或僱用員工,職缺經常性薪資未達4萬元,應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違
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提案的國民黨籍立委林為洲表示,各大求職網及報紙求職廣告,雇主常以薪資面議做為薪
資待遇條件的敘述,求職的社會新鮮人面對資訊不對等,通常會被壓抑薪資,工作權受損
,薪資面議等於是低薪幫凶,損害勞動市場發展。
他說,根據勞動部統計,台灣目前平均起薪約為2萬6000元,最高者為3萬6000元,因此以
最高平均起薪為基準,並設定4萬元以下須公告或通知求職者最低薪資,以杜絕薪資面議
資訊不對稱的情形發生。
另外,現行第5條條文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
想等為由,予以歧視。國民黨籍立委陳宜民認為,部分雇主在招聘與面試時,要求求職者
提供星座、命理、血型等與工作表現無關的項目,造成具某類特質的求職者失去與他人公
平競爭的機會。
修正後條文也增列雇主對求職者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星座、血型為由,予以歧視。違者
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經處以罰鍰者,地方主管機關應公布姓名、名稱、
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陳宜民在三讀後發言表示,消費者走到超級市場,可以清楚看到每一個同質類商品的價格
,
但今天台灣的就業市場,就像一個完全沒有標價的市場,沒有人知道面議後的薪資數額是
否
為市場行情,造成惡性循環,為什麼不讓雇主也加入到競爭人才的行列,請不到人才,企
業
就該提高薪資。
p.s.
這有用嗎?
薪資範圍:22k~100k也是公告薪資
作者:
TllDA (踢打)
2018-11-09 17:09:00哀 不該用40K這種固定數字 用每年的平均這種變動數字才好
民進黨真的有在做事。德政又一件給政府讚一個至少不會再一堆,N跟面議了
實薪登錄不就好了,這是什麼鬼,吃死人不償命,說錯理由拒絕三十萬,好棒棒
4萬太低惹啦,應該設定基本工資三倍比較合理,還可以每年自動update
作者:
kevin28 (嗯?)
2018-11-09 17:22:00用固定+非固定的中位數比較接近
作者:
pnsboy (mmm)
2018-11-09 17:27:00太低了 某功德說五萬
作者:
ahlolha (啊囉哈)
2018-11-09 17:28:00訂好法騙選票 背後開漏洞或是零執行力 一向是某最愛勞工的黨的作風
作者:
antiUSA (假文假藝假青年)
2018-11-09 17:28:00Good
作者: bab7171 2018-11-09 17:28:00
那就開22k-40k
薪資: 22000~40000,依能力敍薪 (選我正解
作者:
wellkom (wellkom)
2018-11-09 17:33:00一定要快到選舉才會心不甘情不願真的做事
作者:
houting (( °□°)?!)
2018-11-09 17:34:00都這麼聰明想到人家用22-40 也該聰明到知道要避開了吧 哈
作者:
yytseng (yytseng)
2018-11-09 17:36:00唉,勞保上限45600怎麼不調,至少調到跟健保一樣吧
作者: xjiang (Good Life) 2018-11-09 17:37:00
怎麼不用平均薪資五萬呢?
作者:
yytseng (yytseng)
2018-11-09 17:37:00應該健保最高級以下都禁止面議薪資才對
作者:
doogie (杜奇)
2018-11-09 17:39:00選舉到了!!
作者: wanzi0601 (安田不要白目) 2018-11-09 17:39:00
XD.....你突破盲點了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8-11-09 17:42:00勞保不敢調的,失業救濟金是投保薪資六成耶
作者:
CIIIO (郭+)
2018-11-09 18:09:00調勞保!! 跟健保一樣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18-11-09 18:24:00這件事已經運作很久了,我記得幾個月前新聞就提過了
作者:
jeff918 (Lacrimosa)
2018-11-09 18:26:0025000-50000 面議零執行力,假法案無誤
作者:
siemen (十萬伏特)
2018-11-09 18:31:000執行力沒錯啊,連罰則只有上限,表示無下限罰則罰則最高30萬,最低,口頭勸說XDDD
作者:
yytseng (yytseng)
2018-11-09 18:53:00健保上限182000啦,勞保45800
這講這麼久了,選舉前才通過X關渡那兩間公司,台北有勞工局?
作者:
aak3147 (aak3147)
2018-11-09 18:58:00打出個範圍,你還是要去談才知道薪水阿.....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18-11-09 18:59:00是不是以為修法都word打一下就可以完成啊?這不是寫程式打字打下去就會有成果出來耶?一大串法令的修訂溝通都要時間耶?
作者: yinrw (Yin) 2018-11-09 19:00:00
立意正確,至於詳細規範就要看之後怎麼制定了,這種還有在酸的就知道,台灣勞動環境惡劣有一半的原因是某些低能勞工自己造成的
有總比沒有好,民進黨回來了酸民應該是失業吃屎中,才會無感
作者: codehard 2018-11-09 19:02:00
應該要最低薪資的倍數 不然整天改法案不累嗎
作者:
owen5566 (ooooowen)
2018-11-09 19:07:00好事一堆人噓...
作者: stpcurry (雨天) 2018-11-09 19:08:00
調勞保上限我就承認你政績,不要一天到晚立那些適合黑箱的法條
作者:
yuzulee (患得患失)
2018-11-09 19:20:0025000-40000 面議 這種不都心知肚明25000 XDDD
作者:
gaygay5566 (大玻璃è€èŠèŠ±5566)
2018-11-09 19:27:00至少你看到23000-40000跟你預期薪資有差你就不用浪費時間去面試啊 不然花了車馬費結果開28000你會爽嗎
作者:
feng77 (77)
2018-11-09 19:38:00依公司規定怎麼算?? 沒違法 也沒告知
作者:
ab4daa (nooooooooooooooooooo)
2018-11-09 19:38:00先還我七天假
作者:
feng77 (77)
2018-11-09 19:39:00很多工作都是人資依照學經歷核薪, 核完數字不滿意再談請勞動部解釋, 企業用[依公司規定]理由有無違法之虞
作者:
squard (sun)
2018-11-09 19:45:00目前台灣只有18%的月薪有55K 訂這個沒用吧乾脆訂最低薪資要40K
這樣生科業界會GG 生科給到40K主管還會說跟天一樣高
提案的國民黨籍立委林為洲.....某樓是眼睛業障重??
作者:
maxsho (沉默的熊)
2018-11-09 20:00:00通過又如何,臺灣有勞工局嗎?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8-11-09 20:43:00非常好,我還特地按提該法的立委fb讚以示讚同,好像叫林為洲
作者: HRyan (Ryan) 2018-11-09 20:45:00
推政策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8-11-09 20:45:00記得幾個月前就有相關提案報導了。大家不要往好的改還在那邊靠腰,這種風氣很差。
往好的改?勞工局先抓嚴格一點啦 法改的嚴格 不主動抓投訴只罰5萬塊 有屁用? 現在不合法的滿街
作者:
catcatdog (Wait 2009.Sep)
2018-11-09 20:48:00反對用40k 建議用每年主計處的統計資料當標準
作者:
PTTcrazy (騙我不懂喔)
2018-11-09 20:49:00如果企業壟斷大家都把薪資寫在4萬以內
作者:
PTTcrazy (騙我不懂喔)
2018-11-09 20:51:00把原本有競爭的薪水,用公道價,大家不用跳槽XD
作者: centra (ukyo) 2018-11-09 20:53:00
這真的要給個推了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8-11-09 20:55:00有比沒有好反正最低沒過四萬根本不用去
作者:
fjuuu (fjuuu)
2018-11-09 21:15:00讚讚
作者:
ahlolha (啊囉哈)
2018-11-09 21:27:00選舉完風頭過了 先來個勸導4年不開罰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18-11-09 21:48:00人家搞這個法案多久了,一句為了選舉就把人家的努力打死...
作者:
yytseng (yytseng)
2018-11-09 21:53:00要是我提案就按健保級距實價登錄,職務薪資不符的1人一罰,簡單
作者:
lovewsc (這就是人性阿)
2018-11-09 22:02:00推一下
作者:
mathrew (Joey)
2018-11-09 22:11:00做事也嫌 不做也嫌 至少有總比沒有好
當然嫌啦不想想看為啥透明度一直這麼低其他新勞工政策也是圍繞自己跟老闆講
104 Coding、演算法相關的也是寫4到10萬
作者:
fan5566 (56迷)
2018-11-09 22:46:00取低的值就是實際薪資了吧 22K~40K = 22K
作者:
acidrain (一作品一本命推廣)
2018-11-09 22:59:00有促進薪資透明度的法案通過還嫌 難道這些人這麼喜歡N?
就一堆國民黨的選民來亂啊 這麼好的德政也酸 那你們就繼續N來了啦N去
作者:
acidrain (一作品一本命推廣)
2018-11-09 23:55:00好笑的是 這還是KMT立委提案的
你看到22~40還會保持著對方一定是40開始算的心態,不是也很怪嗎?這種法令至少讓資方需要多花點工夫掩飾了,也更有助於判斷職缺。就算助益很小,但至少是朝正確方向前進。
作者:
tihs104 (shit)
2018-11-10 01:12:00有進步總比沒進步好啊 好卑微
作者:
YSJ543 (勝利組的人生)
2018-11-10 01:24:00是23K~40K好嗎= =有點SENSE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18-11-10 01:28:00薪資這種東西本來就是自己和老闆談,除了最低薪資以外,我從來沒看過哪一國政府可以規定這個的...大家在板上整天跳槽加幾千幾萬的,還不是靠自己談出來的...政府能做的就是盡量增加談判用的籌碼,如此而已
作者:
aacs0130 (æ¹›éˆ)
2018-11-10 05:17:00推推
作者:
winohya (ohya)
2018-11-10 09:10:00推!
作者: mussina001 (沒有不能改變的) 2018-11-10 10:38:00
你可以選擇,錄取然後不去問薪水,有這麼奇葩ZZZZZZZZ
那砍七天假的時候怎麼就不用考慮久一點呢? 說砍就砍捏
作者: skxbob127 (幻楓嵐) 2018-11-10 11:58:00
有改善推一個,希望能更進步
作者:
jkokpcu (小無)
2018-11-10 15:39:00ptt 自己都在n了還噓這麼爽政府有做事還酸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11-10 17:10:00薪資低於7萬3嚴禁面議,這才合理。可見…民進黨這次選舉掰掰囉。
作者:
yogo3388 (yogo3388)
2018-11-10 20:04:00這個不錯啊
作者:
apley (佛渡有緣人)
2018-11-10 23:37:00這是KMT提案的,初審就被DPP資動部擋過了,還有人刷DPP政績立法院許多藍綠黃的努力,資動部網軍也好意思搶功... XDDD
作者: azkledu 2018-11-11 02:23:00
罰太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