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YT603 ( DD)》之銘言:
: 待過廣達
: 雖然也不覺得這是多好的一間公司
: 但是就我所知 一年兩次考績 要連續兩年考績拿丙等 才會被資遣
: (現在規則有沒有改我不清楚 以前聽到的是要連續兩年)
: 所以不會因為一次丙等就被火
: 該孕婦如果因為這次被打丙等就可以被火
: 代表他在去年也就是懷孕之前就已經是拿丙了
: 如果是這樣她應該是懷孕前就黑掉那種?
: 另外一般主管不會隨便給人丙等 因為主管自己要寫改善計畫
: 除非是人數多的BU 上頭有規定該部門一定至少要有一人拿丙
: 不然一般是不會給丙的說 一堆人擺爛不做事都還有乙等
: 我以前的BU人比較少 是沒有聽說過誰拿丙的
: 再來孕婦可以說是有免死金牌的,因為如果太刻意考績打差就會被說是欺負孕婦
: 就像這篇新聞這樣告上勞工局
: 即使如此該主管還是給該名孕婦丙等 是不是這位孕婦本身也有什麼問題呢?
為什麼要質疑孕婦?
媽媽生小孩就活該該死嗎?
你有沒有想過妳媽媽當年是如何艱辛的把妳生下來的?
作者:
Swampert (巨沼怪)
2020-07-01 20:05:00推
作者: dev0929 (dxd) 2020-07-01 20:22:00
孕婦依法請假, 期間不列入考績...獎金, 分紅按出席比例發放就是...
如果是法規嚴格的歐洲國家 這種公司會被烙上『難吃印』
給丙是主管給,但至於要不要搞又是一回事,大家都知道不要搞孕婦,然後還一個小孩民事庭廣達賠起來,少則一百,多的話幾百,嗯
作者:
sunkis (dream comes true)
2020-07-01 22:13:00公司編制不足,不請人,要其他人分擔孕婦的工作,這是公司政策錯誤的結果。本來就不該列考績,應該針對請假前打考績。孕婦按照法令請假,怎麼需要檢討受害者。
作者:
saladim (殺拉頂)
2020-07-01 22:26:00有時候不是編制不足 人請的剛好 可以輪流放假 但有放半年的其他人就要撐住了 有個實例是教師界 搞到一直請代課老師 但代課老師跟派遣差不多意思 沒法轉正因為前人沒離職多請這個代課 平時又多出一個 結論:公司要請1.5倍的人力"多請這個代課老師" <--- 意思是說如果轉正職
我覺得那是公司的問題,廣達的人力卡很緊沒錯,但可以有派遣或其它方式這個戲也不用演成這樣,有其它處理方式,公司的處理過程,讓雙方走向最壞
作者: azureroki (Roki) 2020-07-02 10:24:00
看板上都說廣達靠分紅靠獎金 公司請一個派遣沒分紅沒獎金的人來頂還要嫌虧錢?
拿教育界來舉例也不對,就算原本人力離職,也不會讓這代課直接補上,且留職停薪是請代理。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20-07-02 17:59:00能臨時取代幾個月的人真的好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