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0-10-31 21:53:54我是PTT科技版的taipoo
在這些年,我常在科技版、工作版發的許多文章
都是反應著我對現實職場面的威權、專制、獨裁、霸道
總是在我的心理頭產生著難以接受的無奈
回想在學生時代時,所體會到那股年輕時刻的自由風采
在那時活力四射的人生經歷裡,心中總是充滿著無限夢想
而結果在來到職場後的這十多年時光
卻要忍受一群老一輩的舊時代觀念,不停的進行工作壓榨
所以說,到底是他們是活在過去兩蔣時代的威權專制年代
還是他們總是無法理解什麼叫做新時代的民主自由思想
而這些灌老闆的思維,卻總是充滿著無限的權力慾望
讓年輕時代進入科技業的我,陪伴著這樣的台灣職場狀況
更讓我充滿著滿滿十多年的無奈、無助與無力感
而本來這次與新莊公司的勞資爭議
也希望可以透過台灣的司法制度
來伸張我十多年來所忍受的職場委屈
但很不幸的,第一審判決書有九成內容都是假的
原來,法官並沒有像我想像的那般會公正調查
使我真的對第一審的勞動法官充滿極大程度的失望
而這就是台灣的司法,難怪勞工權益難以提升
因為法官的思維,根本就是灌老闆的思維
而這分捏造出來的第一審判決書,更讓我感受到非常灰心
所以我跟我的律師在昨天討論過後
我決定不公開在我自己的自媒體上
如我的臉書、IG、微博、LinkedIn、twitter...等等
但我希望把真相分享給各位鄉民朋友們
更希望大家能夠在碰到相似的勞資爭議時
可以為自己找到一條替自己爭取勞工權利的方向
而我願當先行者,也希望第二審能夠在之後順利獲得勝訴
更能夠伸張我十多年來的委屈心聲、勞工權益
先在此先謝謝各位鄉民朋友的加油了!
P.S.可參考,「盟蘇事件(真相&訴訟書)」
https://reurl.cc/KjqoMn
更附上之前的文章,「解僱最後手段性之判斷」
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60561&snA=18332
作者:
paint (有斑紋的馬)
2020-10-31 22:13:00臺灣司法 有口皆悲
呃…"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你是這一點被法官駁回的吧?
作者:
jily (吉利)
2020-10-31 22:54:00一般都是用11條資遣 很少看到用12開除的
作者:
loadingN (sarsaparilla)
2020-10-31 22:56:00開自己的分帳幫自己推 到底是多可憐啊
我方訴狀書,判決書一個都沒提,超假的一審判決書避免無知鄉民鬧場囉,沒錯,就是說你了
那你在這發文幹嘛?發去法律板可能才有專家能理解你吧
作者:
l75cm ( ☑)
2020-10-31 23:31:00可以這樣嗎? 開分身 洗推文? 版主不處理?
作者:
l75cm ( ☑)
2020-10-31 23:44:00華冠的官司結束了嗎?
作者: wj94ce0y0 (wj94ce0y0) 2020-11-01 00:31:00
.
作者:
jerboaa (jerboaa)
2020-11-01 00:44:00調查證據是檢察官 不是法官唷!
作者:
a810086 (乂佛手乂)
2020-11-01 01:02:00偉大資進黨執政你敢嘴,沒有過勞死是你自己本來就有病!自己去跟老闆講!
作者:
Iamjkc (è¬å¹´æ»æœƒ)
2020-11-01 01:16:00你要不要找黨律師看看 他很會替勞方發聲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0-11-01 02:13:00好了啦錢奴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0-11-01 02:19:00發文裝可憐被質疑還開分身嗆別人不懂 笑死
還有第一份上面主張自己擔任研發主管月薪8萬是??我看後面內容明明就6.3萬月薪的工程師,怎麼變主管
作者: PoloHuang (黃保羅) 2020-11-01 07:05:00
....還來啊?
作者:
tonybin (Courage)
2020-11-01 09:26:00勞工主張自己權利給推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0-11-01 09:34:00只是避免被噓爆吧w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0-11-01 09:52:00好啦錢奴你加油 現在這裡除了多重人格幻想帳號之外又有錢奴參戰 肯定更有討論度
作者:
sc1 (sc1)
2020-11-01 11:10:00出來選民意代表議員委員啊,要找公司上班也很難收了
作者:
sc1 (sc1)
2020-11-01 11:12:00可以爭取當新政權的職業公會黨支部書記修理企業主
作者:
nazikimo (去屎吧!!)
2020-11-01 11:44:00來一次噓一次,記得生病時,要看醫生
鄭國X,你還想被告一次是不是?鄭X宏,你的地址、身分證都在,要告你很容易!
作者:
nazikimo (去屎吧!!)
2020-11-01 12:10:00齁...我噓別人也要通知你嗎?你這是恐嚇吧?
作者:
nazikimo (去屎吧!!)
2020-11-01 12:18:00違反個資法...難怪會敗訴,我先截個圖,以後用
你的被告書,什麼資料都有,我都保留著QQ改天我找個機會,徹徹底底的把你公開也好的!
作者:
nazikimo (去屎吧!!)
2020-11-01 12:22:00我也有啊,不起訴書,跟上訴駁回都有收到,非常開心
作者:
nazikimo (去屎吧!!)
2020-11-01 12:32:00您也不遑多讓啊,周博差點被K,十年後在別人公司敗訴來怪司法不公,也是個世界奇景
作者:
jily (吉利)
2020-11-01 13:02:00推文沒有違反版規16嗎???
作者:
b777787 (冬瓜)
2020-11-01 14:08:00不要當錢奴惹
作者: m7532005 2020-11-01 14:30:00
當個版耶 嘻嘻 開心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0-11-01 16:29:00拿到別人個資是這麼值得沾沾自喜的事嗎w
其實,應該有兩年之久了吧QQ也好像快三年了,好像是吧!
作者:
l75cm ( ☑)
2020-11-01 21:44:00好了啦,很難看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0-11-01 23:10:00告不成氣到生活無法自理?還好這裡不是莎拉力 應該一下就讓錢奴下去了
作者: Sradio (radiohead) 2020-11-02 01:35:00
整理個懶人包不然看不懂
勞資雙方已連最基本互信互重等節,均已遭原告破壞殆盡
作者:
mainsa (科科)
2020-11-02 05:04:00自己開分身洗推文是可以的嗎?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0-11-02 07:37:00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0-11-02 07:40:00好委屈還在這裡發 去八卦啊
查了一下,原來不受歡迎名單的人只要被噓到X1就會被劣退,難怪要開分身幫自己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