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彰師化學碩畢業,目前工作一年半。
由於現職的發展性不高,想往外找研發的工作。
最近收到一間在做活性碳的研發工程師的offer,
他們所做的內容我其實滿有興趣,想問大家是先否是會先待在原公司,
還是就直接去新公司報到?
公司 現職 新職(活性碳)
職位 研發助理(約聘) 研發工程師
地點 新竹 斗六
月薪 47K+加班費 37K(前三個月,之後視績效調整)
年薪 14個月 14.5個月以上(據總經理說至少有2.5個月?)
租屋 需要 需要
工時 0800~1700 0800~1700
(每月平均加班30hr)
交通費 3300(高鐵) ? (火車)
PS:每個星期會固定回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