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ameHeven (Mark Williams)
2021-02-19 09:18:56109,勞訴,85,20210107,1
翻了一下判決書,故事是這樣的。
林松慶,凃志傑兩人離職,跑到湛積股份有限公司上班。
睿能創意公司告兩人違反競業條款。
合約的確有競業條款。
但是合約沒有寫公司要補償多少錢。兩人離職的時候,公司也沒付錢。
拖了一陣子之後,Gogoro才去找這兩人談和解。
(台灣法律寫明競業條款一定要付錢,沒給錢就是無效。)
然後這兩人似乎把銀行帳戶直接關掉了。
公司請這兩人給一個帳戶,公司付錢。然後你們不要去湛積上班。
這兩人沒有答應,當然也沒給銀行帳戶。
睿能創意就把285萬存在法院,說自己有付錢,合約有效。
所以這兩人要賠公司800萬。
台北地方法院認定事後給錢不算,所以睿能創意敗訴。
然後合約裡面有寫不能惡意挖角。
備註:
台灣法律沒有惡意挖角這種東西,那是睿能有在合約裡面寫禁止挖角。
所以是告違反契約。
睿能創意有19名員工離職到湛積上班。
睿能認為林松慶,凃志傑有挖角這19人,違反契約。
但是所有離職員工講法都一樣:
我是主動到湛積應徵,跟林松慶,凃志傑沒有關係。
離職單當然沒有人寫會到湛積上班。
理由就是健康因素/通勤時間太遠/想在家休息/xxxx/ooooo
睿能也沒提出任何證據說這兩人跑來挖角。
(監視器影片/Email/電話紀錄都沒有)
所以這部份睿能創意也全輸。
睿能創意也一併提了假執行,當然也駁回了。
作者:
jkduke (jkduke)
2021-02-19 09:23:00很多東西 舉證都很困難 就難告成
作者:
denchown (Just do it !!)
2021-02-19 09:26:00睿能幹了甚麼事?讓一堆員工狠心甩頭不幹呢?還是湛積高薪挖角呢?現今社會生存真的很競爭........
作者:
loadingN (sarsaparilla)
2021-02-19 09:28:00這家沒看過好評的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2-19 09:35:00gogoro真的沒多好
正常不是離職一般都要迴避相關公司幾年吧台灣智慧財產保護太差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21-02-19 09:37:00想省競業條款的支出啊,柯柯
作者: kuyfd456 2021-02-19 10:06:00
真的滿廢的
作者:
noahleft (NoahLeft)
2021-02-19 10:15:00沒有所謂離職要迴避公司, 只有不能回公司挖人走^相關
作者:
wulouise (在線上!=在電腦前)
2021-02-19 10:21:00沒有付錢要人家迴避產業...那是道義不是法律
作者:
narotic (零)
2021-02-19 10:27:00人家都去上班了才想給補償金 笑死
作者:
wellkom (wellkom)
2021-02-19 10:27:00gogoro 前陣子徵人徵到主管群都在議論紛紛了好嗎
作者:
Dontco (æ±æ‘³)
2021-02-19 10:28:00這家公司連面試都要簽保密 然後口頭offer還能婊人==
作者:
joe931 (KO~BE)
2021-02-19 10:35:00讚!以後大家都不用怕競業條款了~因為公司會付錢的趨近0%
作者:
wellkom (wellkom)
2021-02-19 10:50:00台灣公司本來就都會鑽這些漏洞,根本不用怕。加班凹幾十年廢習慣了,到了人被挖石真的上法院都無法承認自己站不住腳的事實 XDD 真的廢到不行
作者:
wulouise (在線上!=在電腦前)
2021-02-19 10:55:00ggr姿態真的很高,有骨氣
作者:
skizard ( )
2021-02-19 11:39:00比較麻煩的不是有洩密疑慮嗎 風向不要這麼快確定 等刑事判決吧
作者: p20162 (好大一隻雞) 2021-02-19 11:40:00
競業補償金等到不妙了才補是怎樣辣 笑屎人的操作
作者:
wellkom (wellkom)
2021-02-19 11:48:00洩密不洩密,跟競業條款違反與否為什麼有人一定要扯在一起啊...?
作者:
lsw0529 (new life)
2021-02-19 11:49:00不喜歡這家
作者: a61156114 2021-02-19 11:58:00
哪有人再管競業條款...,大家都同業跳來跳去
作者:
Csongs (西歌)
2021-02-19 12:24:00沒付錢在講什麼廢話
作者:
jshuang (guest)
2021-02-19 12:40:00重點在新公司的來頭有人了解嗎
作者:
npsi 2021-02-19 12:44:00幸好這部分對勞工還算公平,不然台灣慣老闆聯合起來都寫在合約裡的話,勞工就跟奴隸一樣了
作者:
Ashand (不想獨自快樂)
2021-02-19 12:46:00事後拿285萬換800萬... 那我可以樂透開獎後拿50換1億嗎?
作者:
jobintan (Robin Artemstein)
2021-02-19 12:54:00如果法律沒站在勞方的話,估計更多人一畢業就肉身翻牆。甚至寧可貸款也要出國拿degree,直接在國外工作。
作者: u2461127 (無愛不作) 2021-02-19 12:55:00
錢啊,哪次有先給? 都是知道了再談。
作者: rebuildModel (重新建構) 2021-02-19 13:24:00
就說誰要養勞工,養大了就跑了,還是人人自私才王道花心思把員工培養成材的一定是智障公司啊
作者:
Dstr (Jaster)
2021-02-19 13:26:00所以不養員工 公司裡都是混飯仔最棒惹
若公司真的有養的好,員工會想跑?? 我是不太信啦…若有高薪好福利好的工作環境,會想跑也不損這麼容易的事吧…
作者: OxFFFF (65535) 2021-02-19 13:30:00
競業自助餐真的難看
照規矩來啊,競業禁止就是要給錢,哪有事後用兩百五賺八百萬的
那gogoro不是拿了一推政府補助,也是納稅人的錢啊,怎不還給我
作者: civic8 2021-02-19 13:40:00
睿能的車都沒人買了,員工跳槽也是剛好而已
作者:
wellkom (wellkom)
2021-02-19 13:54:00噓的那位有事嗎?你是不是有斯格哥爾摩症候群?
板上看來都是支持湛積的,看來這些人的八卦也沒必要說了
作者:
zyxx (321)
2021-02-19 13:59:00樓上有八卦想說就說 不用在那裝腔作勢
作者:
finaleWL (Got to move on)
2021-02-19 14:08:00Bent你真的可以閉嘴 沒人想聽
作者:
GameHeven (Mark Williams)
2021-02-19 14:10:00一碼歸一碼,湛積有內幕你就爆啊,怕什麼
我要講什麼不關你的事啊,有你這種才會覺得分享資訊是浪費呢
作者:
seedli (帶骨的火腿)
2021-02-19 14:16:00笑Gogoro沒給錢 = 支持湛積? 邏輯死掉了?
原po說的是,也沒什麼好隱藏的,睿能很多地方的確非常不好,尤其是裡面一堆走HTC管理模式號稱自己是外商的那群,所以睿能的問題大家都已經很清楚,要講的卦點應該是湛積,名字出來的兩位,一個被睿能從八達挖角,也一樣帶了一票工程師過去睿能,所以現在睿能也不過就現世報,不過在睿能裡面加薪又升職,做到研發協理,要人給人要錢給錢,野心很大,出來開公司不意外,另一位在睿能草創期加入,後來覺得有更好機會走人,沒想到出大包又回鍋睿能,但是原本位置已經被人佔了,就在睿能裡面一直當著有位置沒實權的特助,所以看到板上因為睿能的種種不良紀錄而撻伐,卻沒有發現這不過就是一場兩邊互婊的戲碼而已
還是那句話啦 只給得起香蕉還不讓猴子去別家動物園啊
一個研發協理,一個人資經理,睿能給這兩位的薪水可不基層,
自己出去創業可以賺更多,公司怎不像google放他們走?
作者:
Mr0829 (不愛了也是一種愛)
2021-02-19 14:56:00285萬存法院,求償800萬,賺賺賺XD
作者:
jobintan (Robin Artemstein)
2021-02-19 14:56:00硬體不像軟體,出去創業也是只能代工而已,研發東西還得考慮到專利,問題是人家肯不肯授權給你。
作者:
wellkom (wellkom)
2021-02-19 14:59:00說真的這都是他們兩家公司的事情關我們屁事
作者:
jobintan (Robin Artemstein)
2021-02-19 15:00:00是呀,狗肉沒本事吉湛積只要找前員工下手,nice logic。
作者: p20162 (好大一隻雞) 2021-02-19 15:13:00
等等一個協理 一個經理 然後只給285萬? 不是說至少半月薪至少也限個一年吧 蛤?這薪水估下來還真不夠看 難怪跑掉
作者:
cka 2021-02-19 15:19:00另外 那個馬達本來就他做的啊
作者: lily08320 (可以吃飯了嗎) 2021-02-19 15:57:00
事後付款不算 推法官
作者:
wtfconk (mean)
2021-02-19 16:02:00事後給錢所以不算嫖的概念嘛XD?
作者:
jdn325 (jdn325)
2021-02-19 16:02:00想知道tc的管理模式是?
作者:
YukiTW (ゆうき)
2021-02-19 16:32:00台灣很多公司都這樣,離職時要求簽競業條款但不跟你要銀行帳戶來給你半薪補償
作者:
sindy520 (Sindy)
2021-02-19 16:37:00原來競業條款,公司是要給錢的!以前只認為自己是小蝦米所以公司懶得追究而已。會付錢的公司少之又少,是根本沒遇過XDDD
作者: YAUN 2021-02-19 17:18:00
所以勞工還算有保障
作者:
accy (ay)
2021-02-19 17:25:00依照勞基法的條文,雇主跟勞工簽離職後競業禁止約定,不只是要給補償,還要勞工真的有接觸到營業秘密,且競業的地點時間都要合理。競業期間最長也不能超過兩年
作者:
japing (上進心)
2021-02-19 17:37:00可悲啊
作者:
lolicat (貓雨果)
2021-02-19 17:43:00口頭說離職要迴避相關產業的人 應該家裡有石油不缺錢吧
作者:
somia012 (Ravenclaw)
2021-02-19 20:31:00不過Gogoro的文組職缺聽說很好
作者: Nerv 2021-02-20 07:26:00
事後付錢是哪招?那有什麼八卦?不就一般公司的日常,上了法院就看有沒有違法,如果沒違法,其他的狀況還不都是在公司管理層眼皮底下發生的事,有什麼值得討拍的?
作者: cmh1017 (唬唬唬) 2021-02-20 20:07:00
這間法務幫大家上課,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