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體育署、網協:三屆規定沒變。

作者: TwoTwo (中和小太陽)   2016-07-13 02:14:10
(文長,報導後有我個人提問)
小薇砲轟奧運沒教練 體育署、網協:三屆規定沒變 上屆謝爸因此出任
2016/07/06 19:27
〔記者梁偉銘/台北報導〕謝淑薇不滿奧運網球教練遴選,連日在臉書粉絲頁
砲轟主事者,體育署回應:「既定辦法不會改變,謝家雖無官方證件教練,個
人聘請教練前往里約指導,相關費用仍可核銷。」
我國網協則說明:「三屆奧運都依此規定,謝淑薇的父親謝子龍,上屆因此獲
得唯一官方證件教練。」
本屆奧運網球排名至今年6月6日截止,謝淑薇取得女單、雙門票,溫網期間在
臉書粉絲團表達不滿,若無教練就不參加奧運,原因在當時我國僅女雙詹詠然
、詹皓晴,女單謝淑薇,男單盧彥勳共4人取得資格,依規定4人配1名教練,
名額由女雙排名5、6的詹家姊妹取得(謝女單69、盧男單75)。即使後來謝淑
薇(女雙50)、莊佳容(女雙41)也補進女雙,增加的第2名教練,仍由盧彥勳
決定。網協還將爭取正式教練外名額,如訓練員、Daily Pass等,儘量滿足選
手需求。
網協秘書長劉中興表示,教練遴選辦法從2008年北京奧運延用迄今,順序都是
優先考量單、雙打綜合計算(同時比較單、雙打排名,較高即奪牌機會較大者為主)
,再來單打、雙打;若教練第1順位屬女隊,另有名額優先遞補男隊。4年前倫
敦奧運,盧彥勳男單57,高於謝淑薇女單64,但謝女雙45較佳,因此單、雙打
綜合計算,教練由謝子龍出任。至於亞運、世大運不像奧運有嚴格總量管制,
教練遴選方法不同。
體育署長何卓飛表示,奧運教練名額有限,必須尊重網協選訓委員訂定的遴選
辦法,本屆每名入選奧運網球的選手,補助金額最高提高至200萬,若無官派教
練,個人教練前往指導費用仍可依規定核銷。競技組長洪志昌指出,本屆我國
取得16個運動種類、50多名選手參賽,國際奧會撥發的教練證約僅20多張,體
育署透過各種交換卡或節省職員,已盡力安排30多名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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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過1)淑薇記者會、2)聯合報《到底是誰 將謝淑薇的援手擋在門外?》
再回頭來看7/6自由時報鼎鼎大名梁大記者這篇報導,大家可綜合思考一下。
1.現場記者提問=>
「奧運四年一次,規則不可能不因時而改」。
2.聯合報報導=>
2016里約奧運的選訓辦法是在「2015年2月5日」出爐。
謝淑薇說:「網協、體育署告訴我們的答案是都一樣。」
網協說:「我們沒接到謝淑薇的詢問,每次寄email都不回。」
網協表示,全部文件規則5月份已email給選手。
3.自由時報=>
網協秘書長劉中興表示,教練遴選辦法從2008年北京奧運延用迄今,
三屆都依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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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以上三點,根本是羅生門。
問題(一):
既然規則改了,為何網協秘書長劉中興說沒改?
那沒收到規則公告信函或是沒仔細閱讀的選手,是被劉中興耍嗎?
秘書長口頭的聲明與法定規則不符,為何不出面解釋?
有時間上轉播臺當球評,卻不處理好自己國家球員的疑問?
問題(二):
聯合報手中那份「2015年2月5日出爐」的教練遴選辦法從何而來?
在這一年半中,有做任何的公告嗎?有正式行文通知每位選手嗎?
我查詢體育署與中華網協的網站,都沒看到任何相關公告。
如果這份公文從來沒有公告過,也沒有通知選手,
那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它在一年半以前就確實存在?
沒有公告的規則要球員怎麼遵循?
問題(三):
規則更動原因為何?
2008年奧運跟2012年奧運,都是單雙「打兩項」優先指定教練,也沒人提出異議,
只是針對難以兼顧雙打的男子球員,提出「男女公平原則」來平衡男子選手
聯合報記者所提三點原因如下:
1)單打和雙打,台灣選手是雙打比較容易奪牌,
反正都要比較世界排名,乾脆直接比較。
2)單雙兼顧都想奪牌,非常困難。尤其單打在世界舞台上競爭激烈,
因此單、雙打都入選的選手,他很可能仍是雙打奪牌機率比較大。
3)如果有「打兩項可優先指定」,勢必對男子選手較為不利。
試想近年來台灣男子選手征戰奧運機會低,就是只有盧彥勳一人,
他可能毫無機會找到也是中華隊的男子選手搭配雙打,
那麼他不就永遠都無法取得「第一指定教練」的權利了嗎?
這三點我都不認同,甚至認為有點在帶風向。
(1)「乾脆直接比較」?
稍微有知識的球迷都知道,網球單打跟雙打排名天差地遠。
身為最專業的網協怎麼可能不知道?乾脆直接比較?
這豈不是貽笑大方的草率隨便?
如果這樣比,那美國隊教練永遠都會是Bryan兄弟先選啊。
(2)「單雙打都入選的選手仍是雙打奪牌機會大」
So What?這樣不如就只比雙打排名就好?
單雙打都入選的選手,不就證明她在單雙打成績都很出色,
相較於只有雙打入選的選手,不是更有資格也更有需求指定教練嗎?
單雙打都入選,多拉進一個雙打選手跟一個教練名額,
自己卻無法選擇教練,這是什麼魔法?
(3)「對男子選手不利」
所以才會出現「男女公平原則」啊。
同時這一點也在打臉前二點,因為男子單打奪牌機率絕對是最低的。
問題(四):
淑薇說:「網協、體育署告訴我們的答案是都一樣。」
網協說:「沒接到謝淑薇的詢問,每次寄email都不回。」
「全部文件規則5月份已email給選手。」
網協是否可出示Email的寄件證明?
淑薇是否可確認她的電子信箱有收到這些信件?
又,最重要的來了:
一份在一年半以前就出爐的規則文件,為何在今年5月份才寄給選手?
選手要拚奧運資格,早從一年前就開始拚了,
6月就確認入圍名單,網協遲遲到5月才寄出甄選規則,
在這一年半中,到底有那些規則是早就確定的?又有哪些是有可能在期間更動的?
網協連秘書長自己都說不清楚講不明白的規則,到底該誰說了算?
--
我認同聯合報記者所說,哭說自己有多苦多累都是沒有意義的,
就如同詹家每個人都身穿Chanel、burberry、Bally全身加起來破百萬
卻永遠在說自己是九二一受災戶當年差點破產一樣的沒有意義。
或許記者本人也出現在這個版上,那我想請求您
是否能繼續幫我們追查上述幾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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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nkSu ( )   2016-07-13 02:19:00
您提的 問題(一) 在UDN專欄裡有解釋得非常清楚
作者: hijacker (懶人一枚)   2016-07-13 02:21:00
問題(二)才是這次的癥結所在
作者: HankSu ( )   2016-07-13 02:23:00
至於您提到的最後一段 我覺得扯遠了 真要說的話 記者會裡提到的 謝受訪放鴿子 在FB上砲轟記者被收買....
作者: TwoTwo (中和小太陽)   2016-07-13 02:24:00
問題(一)UDN只針對記者會時淑薇方的說法,我認為既然自由
作者: HankSu ( )   2016-07-13 02:25:00
這些事 在這次這篇專欄前 記者也很手下留情沒去著墨 對吧
作者: TwoTwo (中和小太陽)   2016-07-13 02:25:00
時報寫到劉中興的說法是如此,那記者就也該再次詢問網協最後一段確實只是我個人觀感,也不是針對這次事件跟記者喔我只是好奇並且希望有記者願意探索,乾脆讓這些事攤出來
作者: HankSu ( )   2016-07-13 02:27:00
有呀 UDN那篇確實說了那件事記者也有錯第一,網協語意不清,ok,醜一。謝淑薇自己沒有實際去搞清
作者: TwoTwo (中和小太陽)   2016-07-13 02:28:00
謝淑薇本人很多行為確實就是小屁孩,又沒有好的公關幫忙
作者: HankSu ( )   2016-07-13 02:28:00
際去搞清楚,醜一。媒體斷章取義表達不佳,也記過一次。坦白說 職業球員 或是任何一個專業領域的人士 工作跟交朋
作者: TwoTwo (中和小太陽)   2016-07-13 02:29:00
那些醜一醜二,只是記者的判斷,並沒有專門再去詢問網協
作者: HankSu ( )   2016-07-13 02:30:00
友本來就兩件事 要記者去追蹤報導這種事 未免無聊
作者: qwert99p (綠茶)   2016-07-13 02:30:00
記者被謝臉書這樣說還肯幫忙嗎?
作者: TwoTwo (中和小太陽)   2016-07-13 02:30:00
身為秘書長,劉中興是否應該更正式的為自己的言語負責?
作者: gordon27 (藍星人1號)   2016-07-13 02:30:00
這篇劉中興的說法並沒有提到打兩項優先找教練的規則
作者: TwoTwo (中和小太陽)   2016-07-13 02:32:00
作弊完全沒被報導也令人意外呀,國外論壇都吵翻了...To HankSu大大:為免討論失焦,我將最後一段扯遠的刪除唷
作者: iamshana (CANINE)   2016-07-13 07:19:00
問題四 如何網協寄了 謝不小心刪了 這要怎麼證名阿?
作者: skylawer (skylawer)   2016-07-13 07:28:00
公文是104年2月發文,然後一直講是"今年"五月才通知?一碼歸一碼 奧運遴選就看奧運遴選規則 支持者也跟謝一樣東拉西扯 連美國都扯進來 我國遴選干美國隊啥事?千錯萬錯 謝都沒錯 都是其他人錯..
作者: iamshana (CANINE)   2016-07-13 08:31:00
其他選手也沒跳出來說這次選拔方法不公的樣子?
作者: blueprince (Back)   2016-07-13 08:59:00
原po最後一段不是很妥當吧 921受災戶不能有錢嗎?921是生命中的一段經驗 跟他們現在拿什麼包有關係?另外拿美國教練做例子好像也不太合適 這次擺明就是家恩怨扯上台面 只是一家砲聲隆隆亂掃射 不覺得真的有全世界都這麼想鬥垮 針對他們 專欄那篇只是幫被這家一竿子打翻的記者平反吧?幾分話就拿出幾分證據因為自己有發言權就這樣扣帽子才是真霸凌吧
作者: paotzu (跑跑跑)   2016-07-13 09:15:00
行政單位(如網協)為何總是不能做好協助或服務選手的角色呢?姑且不論更改遴選辦法的用意,更改後以專函掛號或電話通知這些主要選手有這麼困難嗎?還是隨便把新的辦法放在某個大家都不會注意的地方就算敷衍了事…
作者: HankSu ( )   2016-07-13 09:19:00
真的不該扯到921
作者: iamshana (CANINE)   2016-07-13 09:31:00
不是說有寄信?就像國際網總也是寄信其他選手會去看信箱 但莎娃忘了看
作者: iphone7mini (apple)   2016-07-13 10:09:00
不管規則怎麼改,一定都會有人恰好得利,就要因此說是圖利得利方我認為有點太多餘了,應該把重點放在修改的緣由、過程和修改後的規則是否合理討論吧?
作者: psampras (@#$%^&)   2016-07-13 10:11:00
就謝跟詹不合,然後弄到國家民族去~都不要打,反正贏
作者: perezliang (小煦)   2016-07-13 10:30:00
上次說921,是捐出獎金時提到...有什麼問題啊!
作者: coolfish1103 (Fish)   2016-07-13 11:07:00
那封信到底是哪年的五月寄的?好像還是沒說清楚。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6-07-13 13:32:00
又三屆沒變惹 哈哈XDDD
作者: kutkin ( )   2016-07-13 14:17:00
2016/07/06 19:27都一週了 還在炒這冷飯
作者: allgroup (賣或換霹靂武器名鑑...)   2016-07-13 1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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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二就彭大記者阿
作者: skylion (溫暖的傳說)   2016-07-13 20:04:00
詹黑: 不管啦 反正都是詹家的錯
作者: smallpig0903 (大豬)   2016-07-14 11:48:00
原po打這麼多 有意澄清的可以針對各點疑點進行回應而不是放一句 某粉某黑不管啦 反正怎樣啦這跟國中生吵架有什麼分別? 根本沒意義的酸法記者都要「花了好幾天去要公文」了 這些規則改變真的有在改變當下確實透明化嗎?
作者: wwpuma (puma)   2016-07-16 18:34:00
亮點是沾家御用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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