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講究完全合法的話
稅率名目要依你們打的合約來報 (如果合約合法)
ex. 治療師是薪資所得
不過這樣稅率會爆高
他的健保收入繳過一次執行業務所得
分給你拿到的錢再繳一次薪資所得
※ 引述《kisner (YA~~~)》之銘言:
: 如題
: 現在遇到的問題是 外包的治療師與醫師在稅金上如何處理?
: 因為外包治療師依比例分配到的治療費 最後報稅會落在醫師上面
: 醫師實際沒拿到那麼多錢 但是卻讓他稅率大大提升
: 請問稅金部分如何依比例去拆帳? 如果依最後稅率出現的去拆帳
: 對外包治療師也不公平 因為那是醫師的稅率
醫師實際稅率比較低
按醫師實際稅率用雙方所得按比例分攤你算是賺到
: 如果用"診所合夥人"這方式來分配營利所得 醫師覺得事情會變得太複雜
這是違法的 根本不用講
: 請問這部分如何分配 前輩們可以提供實際經驗供參考嗎? 謝謝
一般來講常見的兩種做法
1. 醫師固定自付5或10萬等 其他經營團隊補貼繳掉
比較簡單不會有糾紛
(合約要註明是補貼而不是負擔或是繳納 這樣才合法)
2. 用他的實領薪資算執行業務所得 (用*22%後的所得來算所得稅)
其他的經營團隊補貼繳掉 因為實際上金流也是這樣
叫他繳超過他自己執行業務所得的稅率
到時候他算清楚後你們就準備拆夥了
看過幾組都是因為這樣拆夥
另外這種合約一般都是違法的
法律上診所負責人就是醫師 健保款帳戶都是他個人的名字
真要搞你的話他去改掉健保款帳戶的印信+補發存摺你就暴斃了
(合約/契約著名保管大小章及印信或是不能動帳戶都是無效的)
(因為法律上能動用帳戶或變更印信的只有本人 民事契約與法律牴觸者直接無效)
而依稅法能夠享有執行業務所得稅待遇的只有開業醫師
你們團隊不行
所以報稅談不攏被他照實報的話
你們會多繳很多
(你合約定幫他報稅也沒用 因為法律規定是自己報稅 他大可去國稅局重新更正補報)
解決方式及合約範本涉及到診所營運顧問業務及營業機密
有興趣可以站內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