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Lsolo (鍵盤法官)
2015-02-09 20:02:55判決主文:
檢舉人之檢舉駁回。
判決理由:
一、 按本板第一條第一款:「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
之文章。」之看板違規以明文規定,在此先行敘明。
二、 又本案並未檢附轉錄至L_TaiwanPlaz之文章代碼,並於 #1Kp6y-Ok 公告通知
補正後,仍未補正,因此予以駁回。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
實習站長 LLsolo
※ 引述《guohuo ()》之銘言:
: 檢 舉 人︰guohuo
: 被檢舉人︰guemao
: 檢舉事由︰違反違反Violation 版檢舉規範與處理規則一-1
: 一.板規
: 1.本板板面上之文章,未經板主及原作者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形式轉錄至其他看板
: 未經板主 未經板主
: 檢舉說明︰被檢舉人 ︰guemao擅自將發表於本板之文章轉錄至 L_TaiwanPlaz
: 證據: 文章代碼(AID): #1KipeQgf (Vio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