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wsunny0912 (西邊的太陽)》之銘言:
: 存在主義說:「存在先於本質」,主張人存在之後,本質、理念才會產生,我一直不懂的
: 是「存在先於本質」這句話中的存在是指什麼的存在呢?很明顯不是指軀體的存在,
: 但如果本質、理念都在存在發生之後才能存在,那所謂的「存在先於本質」這句話中的
: 存在是指什麼呢?
: 我的想法是是指人存在這一客觀事實,不知道這樣解釋對嗎?希望有高手能指點一下
一般想理解存在主義都不會跳過海德格的「存有與時間」,譬如第九節討論存在要從
「存在是什麼?」、「存在如何解釋?」著手。存有與時間是理解存在主義的的基礎
,但是這本書很有趣的地方是你可以知道他在說什麼,但你很難解釋他到底在說什麼
。
但大體來說存在主義所說的存在,如「人的存在」與「某物存在」的概念不同。譬如
我們看到椅子我們可以直接賦予他意義,譬如椅子是拿來坐的。但存在主義強調人的
被投入在這世上跟其他「人、事、物、所處環境、整個愚蠢的世界」發生關係後的各
種可能性和不確定性。因此要談「存在」必須跟「存在者的各種可能性」包裹在一起
談,存在主義哲學主要是著重在這裡而已。
我覺得「存在先於本質」比較適合整句一起看而不需要把「存在」跟「本質」做一個
分開解釋。至少從沙特的角度來看的「存在先於本質」非常簡單易懂,我記得在「存
在主義是一種人文主義」裡沙特是說:你是什麼樣的人或你想成為什麼樣的人是由你
做了什麼來決定(而不是由形上學或神學定義下的人的本質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