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阿扁有沒有貪污的話,要不要也談談馬英九有沒有貪污?(主要引自
維基百科的內容):
一、馬英九把報領特別費後就存於自己的存摺裡了,而沒有實際支出。
這不叫貪污,那什麼才叫貪污?
二、馬英九的辯護律師陳長文,引用大水庫理論來辯護,認為馬英九捐
款的支出大於特別費收入,證明馬英九沒有貪污的意圖,得到審判長蔡守訓
的認同。但是在國務機要費案中,陳水扁引用大水庫理論來辯護,蔡守訓卻
以二種款項不同而駁回。(可笑的是馬英九被抓到貪污之後,才把貪污的錢
捐給自己的基金會,這樣也行~~)
三、審判長蔡守訓一審引用宋代公使錢,說明首長特別費是首長實資薪
資的一部份,所以首長用於私人用途並不算貪污。但是在國務機要費案中,
陳水扁引用相同案例,認為國際機要費在性質上是總統的特別費,可以用於
私人用途,同樣以二者款項以及適用法律不同遭蔡守訓駁回。
四、在此案中,蔡守訓認為,使用假發票報帳,是余文個人的行為,馬
英九並未指使,也不知情,因此一切責任歸於余文。但在國務機要費案中,
陳水扁主張,對於下屬所為並不知情,法官卻認為陳水扁對於下屬有實質影
響力,以及本人有謊編外交經費等問題,例如:南線專案,後來自己本身也
坦承此專案為謊稱,所以不能卸責。
上述結論:馬英九真的是「天公仔子」,連司法遇到馬英九都會轉彎~~
另外馬英九對於政敵的手段真的很殘忍,那個先進國家對沒殺人放火的
前總統這樣子追殺他全家大小(連阿扁三歲孫女都曾收到傳票):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Upload/liveNews/php5pCztH.jpg
阿扁都在獄中被下藥,搞到現在變成半廢人狀態了,還不給他特赦?
2013年九月政爭中檢察總長黃世銘已被判一審有罪,判刑1年2月,共犯
馬英九將來下台後,也等著被起訴吧!到時候去跟阿扁當獄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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