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已經盡力溝通了
那就算了吧
不是只有我們自己支持的東西才是絕對正確的
但妳一定要跟他講清楚
會說出被打死活該這種話,就表示他實際上根本不懂法律
沒有資格講什麼他是有多理性了
請拿出憲法23條
第23條(基本人權之限制)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
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這條就是有名的比例原則了)
刑事訴訟法89條及90條
第89條(拘提之注意)
執行拘提或逮捕,應注意被告之身體及名譽。
第90條(強制拘捕)
被告抗拒拘提、逮捕或脫逃者,得用強制力拘提或逮捕之。但"不得逾必要之程度。"
警察職權行使法3條
第3條(不得逾越限度)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
之適當方法為之。 "
尤其是警察職權行使法3條
在給他看法條之前
妳先問他,打人跟扛人都可以達到驅離的目的,那麼,哪個對人民的權利侵害比較小?
然後再問他,抗議的學生今天躺在地上或靜坐在地上
沒有攻擊警察的話,動用優勢警力扛人是否無法達成驅離的目的?
如果他說不行,那妳找找看野草莓被警方驅離的影片給他看
看在抗議方沒有武力反擊的狀況下,扛人是否可以有效驅離靜坐群眾?
(不要忘了當初野草苺可是一下就被清光了喔)
看完以後,請拿出上面這幾條法律,問他警方這次是否有採取對人民侵害最小的手段?
2008到現在也才幾年,警察就變成不會扛人了?騙誰呢?
為了避免他說妳又不知道有沒有人打警察,也許警察是正當防衛啊
妳可以再拿網路上這次驅離,警察盾擊躺在地上的群眾的畫面給他看
問他,這個畫面是有任何人攻擊警察嗎?
他們唯一有做的也就只是拉著同伴不放而已,同樣的動作在野草苺驅離行動中也有出現
警察是否需要動用武力才能順利達成驅離的目的?
另外,再問他,如果有一天他跟朋友騎車闖紅燈被警察攔下來
他朋友跟警察一言不和打了警察一拳,被警察以襲警為由痛揍一頓
他在旁邊勸架,或者單純站在旁邊看著,突然警察打完他朋友以後,衝過來開始揍他
請問他,因為自己的同伴攻擊警察而被警察痛揍,是否合理?
接著他或許又會回到問題的一開始,民眾不該攻佔行政院
妳可以反問他,警察的功用是維持秩序、逮捕現行犯,還是上戰場作戰消滅反政府份子?
如果警察的功能不包含上戰場的話,那他們基本上就還是在執行維持秩序的勤務
仍然不能脫離警察職權行使法3條的規範
然後再問他,有兩個搶劫犯同時在不同地方被發現
一個是手持武器搶到一半被警察發現開始持刀拒捕還砍傷警察
一個是已經搶完,刀也丟掉了,拿著贓物走在路上被警察發現
警察一來他就雙手舉高蹲在地上投降
同樣違法在先,警察會揍第一個犯人還是第二個犯人?
有看過新聞的都知道,就算是陳進興這種窮凶惡極的犯人,他投降以後
警察也沒有一擁而上拿警棍敲他腦袋
回到主題
今天警察到場的時候,民眾已經攻進去了,都在現場靜坐
警察來了也只是單純坐著喊口號而已,多數人都沒有對警方進行武力反抗
如果警察到場的時候民眾還在打主堡,當然用武力或許是必須的
但今天情況並非如此,媒體拍攝到的畫面很明白
所以,連陳進興都沒被痛毆了,為什麼坐在地上的民眾要被打?
這很明顯就已經非必要而違反警職法3條了呀
人民佔領行政院違法在先,警察就可以跟著違法嗎?
這時候如果他還想要反抗,大概會說
警察也是聽命行事啊,這是他們的職責,又不能選
這時請拿出刑法21條
第21條(依法令之行為)
依法令之行為,不罰。
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
問他,如果警察覺得自己做的都是合法的,為什麼要撕掉警編?
如果他們是知道自己做的事情不太合法才撕掉警編,那明知命令違法,為何要服從?
這樣的警察自己跟暴民有什麼兩樣?
好了,最後他可能會說,警察在現場對峙這麼久,有情緒失控是難免的
妳可以問他,如果今天你老闆累了很多天,突然因為一點小事發狂
開始狂揍他,請問他做何感想?
又,如果我們的警察生起氣來就不顧法律,那他們的素質是否適合擔任警察這個職務?
再者,請問情緒失控是可以合理化、脫罪的理由嗎?
義憤殺人都還是有刑責了,更何況中華民國刑法並沒有義憤傷害罪
所以警察這不是傷害罪,是甚麼罪?
身為警察,第一線接觸刑事案件的公務員,理應熟知法律,居然可以罔顧法律到這種程度
請問,這場衝突中,違背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諸多規定
揮下警棍的警察,不該負起他們應負的責任嗎?
在背後指使他們的上級或高層,難道不是正犯或共犯嗎?
我今天跟超多人舌戰之後,整理出了替警察暴力行為叫好的人最常用的幾個理由
並一一用白紙黑字的法律規定反駁,大多數人不是啞口無言就是見笑轉生氣
(為了顧及大多數人沒有學過法律,我特別只以條文規定為主,沒有涉及學理紛爭)
常見轉生氣言論如下
"不管啦,反正暴民被打就是活該。"
原來這就是你們這些順民所謂的理性啊?那我跟你也沒甚麼好講的了(刪好友)
"這種法律根本就是保護壞人!警察為什麼要遵守?"
咦?一開始跟我說惡法亦法的人不是閣下嗎?那我們為什麼不能佔領行政院?(刪好友)
" "
搶先一步把我刪好友是哪招?
如果妳可以一一用法律理性的角度來反駁他,相信理性如他應該也可以接受
如果不行的話,也只是證明他其實沒有自己想的那麼理性罷了
如果他是會生氣的那種人,那妳最好還是少跟他討論好了,這種人是潛在的暴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