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爆料] 看完這篇別再說你不懂服貿!(2)

作者: Fant1408 ( )   2014-03-26 23: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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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ant1408 ( ) 看板: FuMouDiscuss
標題: [爆料] 看完這篇別再說你不懂服貿!(2)
時間: Wed Mar 26 23:16:44 2014
part2
支:引用資料
http://www.slideshare.net/cherish181/ss-32544822
你不可不知的服貿細節-服務貿易協定的「自然人呈現」真的會讓大陸勞工跑來台灣嗎?
關於大陸來台人數限制
至於我方「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的承諾,係指總部未設在大陸的跨國企業,調動其內
部陸籍負責人、高級經理人員及專家來臺時有關停留期限的承諾,其內容係參照我國WTO
入會承諾及「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服務許可辦法(本辦法自民國92
年起制定並陸續修正)
我:
這份文件說有三個關卡
首先,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服務許可辦法那條已經在去年廢了,現
在只剩下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 二十二 條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
灣地區,主管機關得限制人數。
再來,連結裡的三個關卡。第一是五年經驗和證照。我的質疑點就是其實拿野雞證照不難
,如果我們只審有證照文件這件事,第一關就過了。第二個關卡可用的條文跨國企業內部
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服務許可辦法恰好在去年廢掉,併入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
地區許可辦法的附表三,限制是寫在「申請須知」裡面,也就是說對大陸人數的規範,從
原本寫在條文裡,變成行政單位的申請須知。
也就是說支持方之所以支持服貿,是被政府的相信我之術說服了
支:服貿不進一步放寬自然人移動條件。換言之,不可涉及大陸服務業之一般藍領勞工或
白領專業人士來台工作或執業。
我:你那句話出自於政府文宣中的"二、我國同意中國大陸早收清單之原則:"
問題是條文看不出來阿!
支:專家有限制在7人裡面(自然人提供服務者)
至於有沒有混勞工進去就......
不過碩士學位、學士學位 又在其他wto會員國公司上班的人
還要花300萬-1500萬過來的人...會想當勞工嗎....?
我:第一 所謂的7人限制是寫在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的附表三,如同前
述。
至於在其他wto會員國公司上班這個第三國公司的關卡,這也是假限制,仔細看這個詞 「
其他世界貿易組織會員的法人」 負責人、高級經理人員或專家全都是由這麼不明確的字
眼來定義。其他世界貿易組織會員的法人可以是母公司在第三國的企業,可以是有分公司
在第三國的企業,可以是在第三國公司有高持股比例的陸資。
基本上,大陸企業來台投資意願不高,台灣企業去對岸賺錢這是事實,所以除非是三線城
市或是來台練技術的,會來的就是有特定目的,規模大又想統戰的,就是國企啊!所以我
才說這是一個後門,不見得說假勞工或是誰會來,但是這一條是開給人方便的後門。
結論:
支持方支持服貿原因:相信政府!
請問各位,你們相信嗎?
作者: AubreyFish   2014-03-26 23:22:00
跨國企業的定義見40條,其實蠻嚴的http://ppt.cc/IeZo
作者: AubreyFish   2014-03-26 23:24:00
另外,原PO知道這條已經開放5年了嗎?
作者: AubreyFish   2014-03-26 23:25:00
噢我是說20萬美金2個人,多50萬多1人那條
作者: any7866 (百万)   2014-03-26 23:28:00
原來開放五年了?!! 是說台灣已經有陸資企業了吧 其實不懂
作者: any7866 (百万)   2014-03-26 23:29:00
現在的情況 然後跟開放前後的差異
作者: AubreyFish   2014-03-26 23:29:00
台灣已經有一些合法陸資了,還有大量假外資真陸資
作者: AubreyFish   2014-03-26 23:30:00
服貿後合法開放的陸資會增加,就是服務業那些
作者: rottenrotter (trash)   2014-03-27 01:41:00
很意外這板可以見到樓上
作者: piperwitches (未來多完美並未可知)   2014-03-27 03:38:00
這個議題男板有精彩討論,受益匪淺,很推薦。但令我
作者: piperwitches (未來多完美並未可知)   2014-03-27 03:39:00
崩潰的是原來早就可以來,服貿只是加寬大門開放更多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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