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一個不同面向的思考
當一個政治激進份子並無不妥,只要不去強迫他人接受自己的理念
我比較不認同的是有下列行為的人:
1.對於民意代表的選舉(鄉鎮代表、縣市議員、中央立法委員),從來不去投票的
2.看黨、看錢、看是否曾受候選人幫助而投票,卻從不去審視他們所提政見的妥適性
、可行性、有益性,以及候選人個人的道德操守
3.平常對公共事務漠不關心,但一有重大政治事件就一窩蜂跟著起鬨的
我們身處民主國家,人民制衡政治人物的手段工具莫過於選舉,
遺憾的是大家都不善用這工具,
明明知道某民代表現不好,可是還是投他,
或是看到家人仍投票給他卻不理性說服來阻止,也不召集同夥一同宣傳
選賢舉能理念,導致不認真審法案、尸位素餐、
會期最後一天挑燈夜戰法案清倉、搞婚外情、時常打架或語言暴力
、只會跑攤的「名為民意代表,實為黨意代表」的立委等民代一再當選
,最後形成30秒通過議案的荒謬劇
「有什麼樣的選民,就會有什麼樣的政府」
我希望當大家在抱怨馬英九、政府、立法院時,
能先檢討自己有沒有落實選賢舉能理念
選出優良的民代,就會有較好品質的立法過程與法案,
有了好的法律,自然大家依循的制度、救濟陳情的制度也會比較完善
常常有屬於獨派的人在喊台灣人要覺醒
但我認為台灣人真正要覺醒的是要具有公共意識、道德心、選賢舉能理念
如果大家不覺醒,民選皇帝(馬總統)、黨意代表(含國、民兩黨的)會一再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