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性向正常一詞

作者: td123 (TD123)   2014-07-13 23:09:41
首先討論這命題時不能帶入二分法,非A及B
我是同性戀,所以我不是異性戀
我是異性戀,所以我不是同性戀
我是"正常",所以我不是"不正常"
這已經犯了邏輯錯誤,為什麼不能既是同性戀、也是異性戀、O性戀、X性戀
硬是要用貼標籤的方式來劃分族群,替所有性向強制歸類
那不在同性戀、異性戀、雙性戀、O性戀、X性戀的,是不是要跳出來說歧視
所有戀愛都是正常的
我能對異性產生戀情,也能對同性產生戀情,也能對狗,對貓產生戀情
為什麼就一定要將我的感情劃分歸類
一旦劃分族群,就對其他類別產生排他性,也就是歧視
甚至真要強加解釋,連異性戀這個詞都能汙名化,
我是跨種族戀愛、精神戀愛,為什麼戀愛要限定在性別之間,你們是不是在歧視我
同性戀能稱自己性向正常
異性戀成稱自己性向正常
任何戀情都能是正常的
當我說我性向正常,我能是同性戀、異性戀、任何戀情
反而是看到我說"我性向正常"
就把我主觀帶入成異性戀的人,才是不自覺的成為了歧視者
一直在那邊強迫貼標籤劃分族群的根本才是潛意識裡逃不開歧視的幫兇
作者: vvn30 (囧興~)   2014-07-13 23:11:00
沒有又同又異只有雙 另外 當初大家並不是只看"性向正常"就推斷他指的是異性戀......
作者: aes5781c (莫莫)   2014-07-13 23:12:00
抱歉 我沒有學過邏輯 想問 為什麼可以又是同又是異阿 這
作者: adapt ( ￾  N)   2014-07-13 23:12:00
這只能在真的沒有歧視時才能這樣說
作者: tangyuwen (sunny)   2014-07-13 23:12:00
原原PO的文一開頭:我性向正常,所以不會喜歡女生,這是自己帶入?
作者: j861032   2014-07-13 23:13:00
社會通念不就是性向正常=異性戀,不然要同志運動幹麻
作者: adapt ( ￾  N)   2014-07-13 23:14:00
不然以前選舉設立女性保障名額,難道也是在歧視嗎?
作者: j861032   2014-07-13 23:15:00
不過原po理想不錯,希望台灣有天可以把所有性向都僅是視為個人特質的一部分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3 23:15:00
沒有又同又異這種事好不好....不想二分法也不是這樣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7-13 23:15:00
哪裡沒有,雙性戀呢
作者: za9865 (☺ ☺ ☺)   2014-07-13 23:15:00
我個人覺得婦女保障名額是在歧視==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3 23:16:00
跟你講過很多次原本的情境是「我正常,另一人是同」了
作者: adapt ( ￾  N)   2014-07-13 23:17:00
那是因為以前不保障女性就沒名額了,不算歧視吧,現在男女比較平等,已經在研議取消了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3 23:17:00
不要再一直跳針說是我們在自行代入跟劃分族群了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7-13 23:17:00
那要看怎麼定義同性戀或異性戀這個詞,才能確定有沒有交集還是互斥
作者: fish9912 (魚)   2014-07-13 23:18:00
推你。非黑即白二分法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4-07-13 23:18:00
推~~事情本來就不是只有幾種面向而已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3 23:19:00
oce大 我的意思是這種時候說自己是雙就好了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7-13 23:19:00
可是k大知道嗎,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同性戀傾向的,程度不一樣而已,真的沒有絕對
作者: aes5781c (莫莫)   2014-07-13 23:20:00
我真心求解....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7-13 23:20:00
從異到同那之間的那些模糊地帶是相當複雜的喔
作者: vvn30 (囧興~)   2014-07-13 23:20:00
我只有說您所謂"又同又異"的情況其實就是指雙性戀 並沒有歧視非同非異也非雙的人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14-07-13 23:22:00
講到這樣已經是硬凹了。原文講完正常又補個同性戀是沒看到喔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3 23:22:00
那也可以說每個人都是雙性戀啊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7-13 23:22:00
原文是哪篇原文?
作者: j861032   2014-07-13 23:23:00
同運就是想表達同志沒什麼不一樣啊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7-13 23:23:00
這篇不是獨立討論嗎?怎麼又會跑出篇原文來?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7-13 23:23:00
或許吧,我只是想補充不是非同即異而已
作者: echo815 (粉紅)   2014-07-13 23:23:00
其實給婦女保障名額是一種歧視沒錯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3 23:23:00
而且我覺得原po的講法真的很怪 一個族群的名字還沒被
作者: j861032   2014-07-13 23:24:00
反而是異性戀霸權先把非異性戀性向族群劃分出來
作者: echo815 (粉紅)   2014-07-13 23:24:00
這個叫作"積極性差別化待遇" 的確是保障弱勢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3 23:24:00
提到 就叫做歧視?你想怎樣稱呼自己的性向是你家的事啊 問題是這個稱呼
作者: j861032   2014-07-13 23:25:00
現在要同志族群正名化會不會太好笑了 應該先要求異性戀霸權別污名化同志才對吧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3 23:25:00
會不會傷害到別人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7-13 23:26:00
我覺得要有保障名額 但應該叫性別保障名額 也可能有一天女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3 23:26:00
劃分=我跟別人不一樣 歧視=別人比我差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14-07-13 23:27:00
兩性工作平等法就是因此更名性別工作平等法。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7-13 23:27:00
性參政會多於男性 但在不同議題上確實要有兩方意見才能避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7-13 23:27:00
依j861032這種口氣,同志運動再50年,在台灣也不會成功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3 23:27:00
不懂為什麼你會覺得劃分族群就是在歧視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7-13 23:29:00
j861032只是在四處樹立敵人而已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3 23:31:00
因為說自己是正常性向 同時就是有別的性向不正常的意
作者: j861032   2014-07-13 23:32:00
我有說原po污名化嗎?被誤會的話我很抱歉,不過我以為討論性向的脈絡一直都是在社會通念之下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3 23:32:00
我認為性向根本就不應該用正常這兩個字來形容你說的「任何性向都是正常性向」本來就是很奇怪的論述因為這個字彙本來就有反義字存在
作者: aes5781c (莫莫)   2014-07-13 23:35:00
我決定要去修理則學了 聽起來是一門非常神奇的學科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3 23:35:00
「所有人都是特別的 其實就表示所有人都不特別」
作者: j861032   2014-07-13 23:36:00
我前面說過原po有這種理想很好 不過台灣現階段對同志不友善也是事實,所以應該先要推廣的是性別友善而非同志正名吧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經病)   2014-07-13 23:36:00
這篇也突破了一個盲點! XD
作者: vvn30 (囧興~)   2014-07-13 23:36:00
同意kyo 既然任何性向都正常 特別說明自己正常顯得無意義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4-07-13 23:37:00
我覺得與其強調大家都是正常的,不如說成為不正常也很好
作者: adapt ( ￾  N)   2014-07-13 23:37:00
推kyo
作者: elittletiger (伊小虎)   2014-07-13 23:38:00
呃…問一下極端的例子,戀童癖或人獸交這類的是性向還是心理問題呢?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7-13 23:38:00
戀童癖很奇怪嗎,沒有犯罪的話都只是普通人吧...就算犯了罪,受完應受的懲罰以後也是回歸普通人啊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4-07-13 23:38:00
因為總是會有多數的,強勢的文化存在,與其去告訴他們我也很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3 23:39:00
「發生戀愛再正常不過」也是有問題的論述喔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4-07-13 23:39:00
正常,倒不如說,我不正常,但這也沒甚麼不好的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7-13 23:40:00
現在就是同性戀正在趨於強勢的過渡期,戀童、人獸等還沒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3 23:40:00
另外自然跟正常的定義也差超多的
作者: hugosapphire ( )   2014-07-13 23:41:00
無性戀據說占人口的1%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7-13 23:41:00
人獸交或許有個問題,是你很難確認獸方性交的意願吧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7-13 23:42:00
就算獸意願上ok,應該還是會被說不正常吧 XD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7-13 23:43:00
不覺得不正常啊,問題是要怎麼確認OK呢,我真的好奇...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7-13 23:43:00
承認吧,現在不過是同性戀正在爭取跟異性戀一樣的霸權
作者: j861032   2014-07-13 23:44:00
關於人獸的部分 其實有學者在做這部分的研究
作者: aes5781c (莫莫)   2014-07-13 23:44:00
老實講其實我對人獸交沒有歧視欸 囧
作者: adapt ( ￾  N)   2014-07-13 23:45:00
平等=霸權?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7-13 23:45:00
如果確認獸同意和人性交,我一點也不覺得人獸交奇怪啊可是如果獸不要,這不就是強暴了嗎...不過我什麼都不懂,沒看過研究,純提想法而已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7-13 23:46:00
應該說,同性戀跟異性戀共享霸權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7-13 23:46:00
對了,那個好像要叫動物戀比較不冒犯
作者: adapt ( ￾  N)   2014-07-13 23:47:00
我也對人獸戀沒有任何意見, 只要確定兩邊都有意願到底為什麼一定要用霸權?爭取的是平等吧
作者: elittletiger (伊小虎)   2014-07-13 23:48:00
目前能確認意願最有名的例子大概是白蛇傳吧(咦!?)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7-13 23:55:00
如果只有同性戀跟異性戀能享有的平等,對其他來講就是霸權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7-13 23:56:00
所以公務員領46K合理薪水對領22K的人來說就是過太爽?為什麼不是其他人要去爭取,而是要叫同性戀繼續被歧視?要歧視就大家一起歧視、大家一起痛苦,這樣最平等?這什麼莫名其妙的推論啊,平等什麼時候也叫霸權了?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07-13 23:59:00
分類就是歧視?本來就有比例多寡的問題 不然戀童
作者: lovesthenry (因為愛是絕對的跋扈。)   2014-07-13 23:59:00
說霸權的人根本不懂霸權的意思吧XDDDD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07-14 00:00:00
幹嘛一堆人不說支持,沒意見?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7-14 00:00:00
霸權不就你們這些同性戀都不准我歧視你們你們好壞壞嗎
作者: SeaSprite (海雪碧)   2014-07-14 00:07:00
推邏輯清楚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4 00:17:00
原po不要忽視我努力打的推文啊 哭哭正常:不特殊 無缺陷 合乎一般常規 自然:天然生成的我說啦 我認為性向根本就不應該用正常兩個字形容
作者: mommybo (貓咪貓)   2014-07-14 01:22:00
如果現在的社會認為任何性向都是正常的 就不會有性向正常四個字出現啦...會有正常兩個字 不就是比較出來的嗎?我認同你的意思 所以我上面的意思就是說 用正常來形容是會加速分割族群..難道說自己是異性戀比說自己是正常的不好嗎會有正常這個形容詞就會有"不正常"出現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4-07-14 01:46:00
根據這個社會的運作方式來講 優勢族群是不會替自己命名的,因為不會也不需要去面對這個問題如果異性戀都會很自然的說自己是異性戀 反而是好事就跟提到種族問題 想到的就是黑的黃的紅的拉丁裔非裔一開始提到性別平權問題 就一定是「女性」問題所以我不會覺得是因為自稱同性戀 而造成同性戀跟正常性向做切割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14-07-14 08:22:00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07-14 09:48:00
推N 為什麼是同性戀要去配合異性戀啊.....關於原po說的貼標籤一事 如果是以"人"來說 那合理但如果已經在討論身高這件事了 還硬要說沒有不一樣反而顯得很刻意 應該是"身高不同 但人的價值沒有不同"為避免歧視而忽略個體差異 硬把大家的特質都說的一樣才是平頭式的假平等齊頭式Orz像性別平等 女性還是有產假跟生理假 不會一味說要和男性一模一樣的待遇 因為生理上本來就是不同的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4-07-14 13:14:00
k大說的也很有道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