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如何表達對同志的立場?

作者: lazyme (懶洋洋)   2014-09-08 13:28:53
要不是現在法律上保障男女平等,
我身邊很多人都保持著"女人不應該拿到駕照" XDDD
開車的時候喊著"幹!又是三寶!"
要不是現在男女平等的觀念太主流,
說不定會有廢除女人拿到駕照的運動出來
假設現在時代還沒進步到女人可以考取駕照
而正在進行這方面的女權運動,
可以想像會面臨許多人抱著"我不歧視女人,但我覺得女人不應該拿到駕照"
以及"爭取女性擁有駕照是一種立場,那我為什麼不能反對女性擁有駕照,
你們這些女權主義正在霸凌我"
"現在女性有被種族隔離嗎? 只是不能取得駕照而已啊! 為什麼反對就被扣帽子是歧視?"
但還好現在已經2014年了,女性也已經合法擁有駕照了,
所以即使很多人覺得女人開車上路真是一種公共殺器,也只能無奈的面對現實
或許到了2114年的時候,大家會把同性戀擁有"婚姻駕照"視為正常,
雖然也會有人心底依舊抱持著同性戀不該擁有結婚權利,但他們也只能默默吞下了
因為公開組成"廢除同性戀婚姻"會被罵翻吧
就如同現在有人講出"女人沒資格開車上路",這種文章在女版一出現就被噓成XX 哈!
可是現在是2014年!
作者: ffint (sa)   2014-09-08 13:30:00
能不能有人替我解釋下這篇到底在講什麼?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3:31:00
時間能解決爭議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4-09-08 13:31:00
怎麼會看不懂 多數人的觀念還沒進化到百年後
作者: novel5566 (小說五六)   2014-09-08 13:32:00
歧視女性到這種地步也蠻厲害的
作者: lazyme (懶洋洋)   2014-09-08 13:32:00
光靠時間不能解決爭議,是不停的抗爭才有現在的局面
作者: orcas (y.4)   2014-09-08 13:33:00
樓上你讀錯了,原PO是用女權對比同性婚姻樓樓上。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3:33:00
對啊,多元成家聯盟跟真愛聯盟的宗教戰爭也滿激烈的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09-08 13:33:00
這篇就是說我們現在覺得女性平權也是很多前輩女性不停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4-09-08 13:33:00
解開歧視跟觀點需要時間 就這樣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09-08 13:34:00
抗爭得來的 沒有甚麼觀念是應當得 都要靠大家改變
作者: orcas (y.4)   2014-09-08 13:34:00
原PO是要表達在性平上面我們還不夠進步 XD如果夠進步的話根本就不會有這串討論 XD
作者: ffint (sa)   2014-09-08 13:34:00
看到推文的解釋我就懂了
作者: novel5566 (小說五六)   2014-09-08 13:34:00
他可以不要用那種難聽的嘲諷語氣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3:35:00
是不夠進步,不過是亞洲第一
作者: novel5566 (小說五六)   2014-09-08 13:35:00
什麼叫"即使很多人覺得女人開車上路真是一種公共殺器"
作者: lazyme (懶洋洋)   2014-09-08 13:35:00
其實我反串的話是從上面文章中擷取來的,只是把"婚姻"改成
作者: lazyme (懶洋洋)   2014-09-08 13:36:00
"駕照"真是無違和啊! 但"幹!又是三寶"是真實取材(茶~)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3:36:00
你觀念進化的快,不代表別人也有這種進化速度
作者: sandykaoru (口嚕)   2014-09-08 13:36:00
原PO是在反諷吧 會用這些很難聽的詞也是故意的吧XD
作者: orcas (y.4)   2014-09-08 13:37:00
現在的確是有人用更難聽的語氣在歧視同性戀阿
作者: novel5566 (小說五六)   2014-09-08 13:38:00
我不覺得反諷有需要先自行貶低女性,需要如此沒自尊嗎
作者: yaokut ( )   2014-09-08 13:38:00
本來就不可能等全部的人觀念都進化,才去推動這些基本的權利阿! 又不是共產黨,思想還得先一致才行
作者: orcas (y.4)   2014-09-08 13:39:00
不是自行貶低,她是在說實際正在發生的例子,去趟八卦板吧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3:40:00
不用一致,基礎的共識總要有,而不是忙著罵人
作者: novel5566 (小說五六)   2014-09-08 13:40:00
我不是沒去過,在八卦版已經整天都是看到三寶了
作者: orcas (y.4)   2014-09-08 13:40:00
性別歧視都是「正在發生」,問題是如果自己不是直接對象很多人無感
作者: sandykaoru (口嚕)   2014-09-08 13:40:00
女性的所謂尊嚴也是以前的人經過這些難聽言論爭取來的
作者: sandykaoru (口嚕)   2014-09-08 13:41:00
更何況原PO這些難聽的說法是現代人都還在用來謾罵的
作者: yaokut ( )   2014-09-08 13:41:00
基礎的共識,是誰跟誰的?你跟你家人對任何事情都一定有基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3:41:00
這個定義要吵就不會有護家盟事件了,他們的強勢態度我也
作者: novel5566 (小說五六)   2014-09-08 13:42:00
說真的,別人說話難聽自己不用接受拿來自嘲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3:42:00
不欣賞,好好討論不用包圍人家
作者: orcas (y.4)   2014-09-08 13:43:00
他不是自嘲,是在批判這些說法就是性別歧視。再讀一下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3:44:00
今天這一串就有點像護家盟事件的感覺,只是勢力強弱相反
作者: orcas (y.4)   2014-09-08 13:44:00
lol 種族歧視也曾經是很多種族的基礎共識。
作者: orcas (y.4)   2014-09-08 13:45:00
對,所以你說什麼基礎共識?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09-08 13:45:00
護家盟唷 怎麼不說是靈糧堂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3:46:00
像是..同性戀無法用醫學方式矯正,是基本共識
作者: chiens   2014-09-08 13:47:00
同性戀又不是病....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3:47:00
同性戀可以領養小朋友,是基本共識
作者: novel5566 (小說五六)   2014-09-08 13:47:00
可以不要用無法矯正這種說法嗎,這根本暗示同性戀是病
作者: orcas (y.4)   2014-09-08 13:47:00
去病化這麼久了請不要用「矯正」 =_=
作者: orcas (y.4)   2014-09-08 13:48:00
基本共識就是,「任何性別性向都不應被歧視」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3:48:00
都是時間與社群爭取來的,我不覺得結婚這件事不行
作者: yaokut ( )   2014-09-08 13:48:00
還是有人覺得同性戀事病,需要矯正,所以你跟誰取得共識?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3:49:00
只是請理解非社群無法很快完全吃下這些先進理念的能力
作者: orcas (y.4)   2014-09-08 13:49:00
誠實面對和檢討自己的歧視也沒有那麼難,真的。人生而平等從來不是什麼先進理論,只是我們沒跟上。這可以理解,因為每個人都有盲點,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3:51:00
現在輿論看起來,這何只是先進,還是尖端理念
作者: orcas (y.4)   2014-09-08 13:51:00
關注和自謙。
作者: zed9104   2014-09-08 13:52:00
價值觀要改很慢 常常是好幾世代的事情 而不是好不好理解
作者: novel5566 (小說五六)   2014-09-08 13:52:00
講尖端也太過火了,社會輿論沒有反同到那地步
作者: orcas (y.4)   2014-09-08 13:52:00
我只是覺得可以理解種族歧視卻無法讀懂性別歧視滿妙的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3:53:00
是嗎,可能我看到輿論不大一樣
作者: zed9104   2014-09-08 13:53:00
以為懂了就可以接受的人 可以翻翻國中課本 我記得有教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3:54:00
我想表達的一點是,搞成二極對抗對於理念推進沒幫助
作者: orcas (y.4)   2014-09-08 13:54:00
以為不懂就可以壓迫其他人權的人,我記得應該是反普世價值雖然國中課本可能沒教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3:55:00
呵呵,你繼續這樣認為我是很尊重的
作者: zed9104   2014-09-08 13:56:00
我要講得是要價值觀不同的人一下接受很困難
作者: orcas (y.4)   2014-09-08 13:56:00
jeff0811>我懂你想表達的意思,但是你也對種族岐視有認知我想你應該了解種族歧視是很敏感的論題但記得一點,性別也是「歧視」對於「歧視」的議題應該都一樣敏感。就這樣。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4-09-08 13:58:00
不同意就是岐視這個至始至終我都不覺得是對的
作者: orcas (y.4)   2014-09-08 13:58:00
這就扯到原PO的例子,有些人不同意女生應該上路
作者: novel5566 (小說五六)   2014-09-08 13:59:00
看你不同意什麼,不同意別人的權利就絕對是歧視
作者: orcas (y.4)   2014-09-08 13:59:00
但是他不能說出來,說出來就是歧視,懂了嗎?更不用說現在同性婚姻的狀況還有人「行動反對」你覺得行動反對女生擁有駕照很可笑嗎?
作者: lazyme (懶洋洋)   2014-09-08 14:00:00
orcas你真是我的知音(泣~~) 我不覺得我寫的很難懂啊>,<
作者: orcas (y.4)   2014-09-08 14:00:00
但是有人行動反對別人結婚以及他選擇愛情的方式耶?lazyme>我真的懂(拍拍)
作者: pigeonboat (pigeonboat)   2014-09-08 14:17:00
我覺得這篇很好懂呀!而且,如果有女性因誤解這篇的反諷,覺得不舒服,同志多年來收到的歧視遠不只這一點不舒服!
作者: bhn91   2014-09-08 15:01:00
這篇的論點蠻好的,給推。
作者: tsunade802 (紫陽花)   2014-09-08 15:26:00
推這篇,解釋精闢!
作者: doodad (金雀花)   2014-09-08 15:46:00
推,這篇比喻得很好
作者: a771105kuo   2014-09-08 16:11:00
明明就很好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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