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就是為了一邊確認是自己的種、另一邊無法確認
變成兩邊都確認不是自己的種不就好了
如果今天政府找了一堆理由,立了一種法
所有小孩子出生後要集中
再由父母抽籤,抽到的就成為父母法律上的小孩
直到小孩成年才能知道親生父母是誰
有很低的機率你會抽到自己親生的小孩
但是禁止以驗DNA 或其他方式確認
這樣幾乎確信不是自己的種的的情況下,請問各位,不論男女
你是否還願意對(法律上)自己的小孩付出全心全意?
想要結婚還要為了不知道小孩是不是自己親生的煩惱
不如一開始就講好不要生,想要小孩就去收養
兩邊都知道不是自己的,關係就對等了
用收養的還不用懷胎十月、不用生產痛
不用照顧小孩最麻煩的嬰幼兒時期、不聽話的學齡前時期
多棒啊
請支持收養代替購買!(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