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無辜的仙人跳....

作者: dswen (牛河)   2015-07-15 03:12:59
嗯嗯
看推文發現,大家法律知識這麼不足
基本上在沒有性交易之下
雙方合意發生性關係
在台灣的法律,只要滿十六歲就ok了
(刑法227)
記得當兵受訓的時候,某個講師跟我們說
未成年的
16歲以下的不可以碰,16歲以上碰了記得不要給錢
然後要記得叫他回家(不然可能會有和誘的問題)
可以跟幾歲的未成年人性交才不會有事,每個國家都不太一樣
印象中日本是十三。。。
所以阿
免錢的最貴
記得以後叫你朋友多用大頭思考
補充一下,如果被指控是強暴
也不用慌
台灣的檢察官還沒那麼笨
作者: nonocom   2015-07-15 03:19:00
前幾天新聞有個女生網交後懷孕誣上一個竹科男要他負責結果呢? 種是不是竹科男的 有夠搞笑的搞不好到最後也不知道到底是誰的 現在是有這麼性泛濫嗎
作者: rissos (rissos)   2015-07-15 03:33:00
看原文推文還以為自己記錯 想說明明國中就是教不能跟16歲以下發生性關係阿XD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5-07-15 05:27:00
就一群不懂裝懂的____喊最大聲啊
作者: Linnsen   2015-07-15 05:50:00
看女生怎麼說和證據羅 性侵很麻煩 免錢最貴阿
作者: rajome (有錢人好多)   2015-07-15 06:37:00
性侵不管有沒有18啊 都是犯罪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7-15 11:02:00
其實很奇怪,在台灣性交易又還沒合法,不管幾歲給錢都不合法吧,現在不是已經娼嫖皆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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