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樣會覺得被佔便宜嗎?

作者: ilovewei0910   2015-07-22 09:36:30
※ 引述《cawaiilulu (across)》之銘言:
其實我還蠻訝異不少版眾覺得是原po的問題,而不是店員的錯。
先撇開店員在工作時段因公務之便行自利之實(個人覺得非常不妥),
我自己出社會也已八年,如果有要和同事分享第二件幾折或買一送一的商品,
絕對是用總花費金額除以商品數,
大家都付同樣的錢,沒有人吃虧,即使我本來一開始並不打算買那第二件商品。
我以為這是基本的人情道理....
有人說原po那五塊也要計較,我覺得這根本不是事件的重點阿。
如果今天場面換成一杯一兩百的星巴克呢?幾百塊的衣服呢?
在結帳的當下就那幾秒,責怪原po沒反應過來,沒有預期到店員的作法似乎有點苛刻
光是店員在上班時間,擅自利用顧客不需要的第二件商品轉為己私,
就可以投訴了好嗎?這跟奧客的概念完全不同啊。
真的很意外許多人覺得店員沒錯,這種工作倫理概念是怎麼回事
: 忘記回答 完全不會覺得被佔便宜 小事
: 說真的 就5塊錢 我建議妳很介意的話
: 回去跟那個店員說ㄧ聲 然後跟她表示這次第二件六折妳要
: 或是跟她要點全家優惠
: 出社會賺錢不容易 不要搞到人家沒工作 不然樑子會越結越大啦
: ※ 引述《zoepan (zoe)》之銘言:
: : 昨天去全家買一瓶25元的麥香紅茶,店員說有第二件六折問我需不需要,我說不用
: : 她就說那她要買喔,一開始我還沒意會過來,之後才理解是第二件她要的意思,
: : 當下覺得沒什麼就同意了,於是我付了25元拿到一瓶紅茶及一張40元的發票。
: : 事後回家想想覺得不對,她要第二件六折的話應該是跟我合買,我們平分一人出20元才對
: : 怎麼會是我出25元,而她只要出15元呢,雖然我買一瓶本來就是要花25元,
: : 可是就有種被佔了小便宜的感覺,如果是你們會要求店員平分金額嗎?
: : 打完忽然覺得為了5元PO這篇文好像滿小氣的,可是心裡就是有點疙瘩,
: : 想知道其他人的想法@@
作者: wan302 (我在想我的暱稱 )   2015-07-22 09:38:00
店員確實有佔便宜 但原原po也算不上有吃虧阿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7-22 09:39:00
同一樓= =
作者: wan302 (我在想我的暱稱 )   2015-07-22 09:39:00
就算為了工作倫理概念投訴 也無關於原原po是否吃虧這件事
作者: AppleAlice   2015-07-22 09:39:00
我也覺得要投訴我會投訴店員利用職務之便揩油水,但
作者: whereislove (瑞莎爆胎了)   2015-07-22 09:39:00
店員有得到好處,但原原po沒有吃虧也沒有"被佔便宜"
作者: wan302 (我在想我的暱稱 )   2015-07-22 09:40:00
所以投訴的依據是什麼?改善企業服務品質?
作者: ilovewei0910   2015-07-22 09:40:00
是阿....很不恰當的行為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7-22 09:42:00
其實我也蠻訝異的~我覺得這行為非常不恰當...= ="
作者: wan302 (我在想我的暱稱 )   2015-07-22 09:42:00
可是企業有規定店員不能在工作時間購買商品嗎?還是規定
作者: ilovewei0910   2015-07-22 09:44:00
我自己覺得原原PO就是"被店員佔便宜吃虧" 可以投訴
作者: AppleAlice   2015-07-22 09:44:00
沒差啊投訴只是跟店長講說有這件事發生而已,要不要申
作者: shaphanty (人生若只如初見)   2015-07-22 09:45:00
民法有說契約成立的條件是意思合致,今天店員問了
作者: AppleAlice   2015-07-22 09:45:00
借或懲處、用什麼依據處理那是店長的事吧
作者: ilovewei0910   2015-07-22 09:45:00
同意樓上A大! 那是店長的事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7-22 09:45:00
樓上,最少下次他就不會這樣了
作者: wan302 (我在想我的暱稱 )   2015-07-22 09:46:00
是啦 現在顧客至上 一個不爽當然可以投訴阿 這是權利嘛
作者: YMSH205 (^^)   2015-07-22 09:47:00
今天店員不應該做這件事,我是這麼覺得,所以不論是否有吃
作者: susuless (澄)   2015-07-22 09:47:00
我覺得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店員這樣趁職務之便不太好
作者: AppleAlice   2015-07-22 09:48:00
我覺得這不光是奇摩子不爽而已,店員確實是利用職務之便得到了一個他本來不應該得到的優惠
作者: yian0922 (凐非)   2015-07-22 09:48:00
推 不是金額的問題 我覺得這真的是做人基本跟職業道德
作者: YMSH205 (^^)   2015-07-22 09:49:00
討論吃虧這件事的前題,就是認為店員的做法沒有問題所以我還是覺得這件事,根本就不該發生XD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7-22 09:51:00
工作倫理的問題+1
作者: zxcvb0412 (阿成)   2015-07-22 09:52:00
推趁職務之便討便宜 反正店員也很奇怪就對了元PO吃不吃虧是一回事 店員的行為才是爭議的地方
作者: nigra (光大稻)   2015-07-22 09:54:00
我不覺得工作倫理有什麼問題?請問哪裡有問題?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7-22 09:55:00
覺得沒問題的邏輯來看,我去當店員就省超多,人家買兩件才有優惠的東西,我只要跟著客人的順風車就可以買到便宜的東西了耶...超爽的...還不用平分錢,我
作者: diormarine (vkook)   2015-07-22 09:56:00
就享有的百貨公司 我不想要集點 櫃姐問我 可以給她集
作者: uklonbri2111 (An)   2015-07-22 09:56:00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7-22 09:56:00
可以直接拿到6折價。
作者: AppleAlice   2015-07-22 09:56:00
這樣不覺得工作倫理有問題的話,真的蠻有問題的....
作者: nigra (光大稻)   2015-07-22 09:56:00
是不是把作業規則跟工作倫理搞混了?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7-22 09:56:00
如果這件事在普世價質觀上沒有問題,講了也不會如何大家又何需在這裡爭論...
作者: diormarine (vkook)   2015-07-22 09:58:00
加1元多1件 有朋友跟你凹說她要1元那1件咧~就白目啊
作者: nigra (光大稻)   2015-07-22 09:58:00
倫理是多數人的共識吧?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7-22 09:59:00
記得便利商店有類似不能藉由職務之便討便宜的規定
作者: nigra (光大稻)   2015-07-22 09:59:00
前面幾篇文章就知道沒有共識
作者: CecileCutie (蔚)   2015-07-22 09:59:00
推你啦 搞不懂很多人觀念怎麼了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07-22 10:00:00
我自己若是店員不會這樣幹啦,但如果店員搭我的便車買,
作者: lovelyvv (vv)   2015-07-22 10:00:00
我覺得本來就不行 店員問題很大
作者: YMSH205 (^^)   2015-07-22 10:00:00
店員和顧客的金流混在一起,可以出很多想不到的問題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7-22 10:00:00
好大的官威 提都不能提啊~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7-22 10:00:00
簡單的說先確認該商家是否有上班時間不得購物等相關規定
作者: nigra (光大稻)   2015-07-22 10:00:00
不要把妳自己的倫理套用在別人上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7-22 10:00:00
加一元多一件的例子不錯 XD
作者: mytoychiu (\(≧﹏≦)/)   2015-07-22 10:00:00
某推文很好笑 如果覺得店員行徑沒問題 那幹嘛反對客訴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7-22 10:01:00
別人覺得有問題 你覺得沒有 所以叫人不該討論 wwwww
作者: wan302 (我在想我的暱稱 )   2015-07-22 10:01:00
可是店員明明就有先問耶 又不是偷偷買下那第二件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7-22 10:01:00
其實根本不用考慮那麼多,如果店員本身沒問題,被客訴了也不會怎樣吧
作者: mytoychiu (\(≧﹏≦)/)   2015-07-22 10:01:00
只有自覺做錯事的人 才會害怕被檢視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7-22 10:01:00
覺得不會怎樣的真的太看得起服務業的主管了..
作者: wan302 (我在想我的暱稱 )   2015-07-22 10:02:00
她問了 原原po也同意 事後才想想好像哪裡不對
作者: CecileCutie (蔚)   2015-07-22 10:02:00
今天一個朋友提出來第二件折扣都他享 你感受是如何更別提店員利用職務之便突如其來這樣要求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7-22 10:02:00
如果會怎樣,那表示這件事的確不應該發生,最少觀感就很差
作者: YMSH205 (^^)   2015-07-22 10:02:00
這件事情問題就在,店員根本不應該問
作者: miyukikao (Miyuki)   2015-07-22 10:02:00
今天換成碰到的都是客人時狀況是不是就有差了?排隊時前一個人買若一瓶沒要打折,後面的人插嘴說那我跟前面的一起算,然後少給前面的人5元,大家會覺得後面的人佔便宜嗎?但問題的重點其實不是在那5元吧!而是店員明明就在上班卻利用客人的優惠買東西的確觀感不佳啊!
作者: AppleAlice   2015-07-22 10:02:00
另一個客人又沒在工作中,哪來工作倫理問題......
作者: sunlman (小人)   2015-07-22 10:03:00
店員有問 原po說好 聽不清楚什麼事都隨口說好?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7-22 10:03:00
某大電信客服,只要客訴發生就扣分,完全不論原因的
作者: CecileCutie (蔚)   2015-07-22 10:03:00
還被反過來說誰叫你沒搞清楚沒溝通反應漫現在是臉皮厚的就贏?
作者: YMSH205 (^^)   2015-07-22 10:04:00
退一百萬步說,合購的概念也是平分金額吧.....XD
作者: yian0922 (凐非)   2015-07-22 10:04:00
有點訝異"買東西平分金額"跟"上班時間不該利用職務之便"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7-22 10:04:00
這樣好了,客訴時不要說店員錯,但還是建議店長禁止這種事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7-22 10:04:00
:P 那可以把所有客人的消費集起來換贈品自己用嗎反正客人也沒有吃什麼虧啊
作者: YMSH205 (^^)   2015-07-22 10:05:00
集點確實會有這個問題XD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7-22 10:05:00
就說自己雖然有答應店員,所以店員才刷,但事後想想觀感很
作者: yian0922 (凐非)   2015-07-22 10:05:00
當然沒犯法犯規 但觀感還滿不好的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7-22 10:05:00
而且不要點數的客人很多吧,是他們自己不要的。
作者: mytoychiu (\(≧﹏≦)/)   2015-07-22 10:06:00
原po說好 不代表店員就可以佔少10元的便宜 起碼該平分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7-22 10:06:00
不看公司規定的話,有問沒問有差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7-22 10:06:00
如果造實陳述事實也不覺得不行,那你就真的是在偏袒店員了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7-22 10:06:00
客人不要的點數店員不能收起來自己用 這種事之前有上過新聞了
作者: waynesosad (傷心欲絕)   2015-07-22 10:07:00
客訴啊,自己同意了可以客訴什麼。
作者: uklonbri2111 (An)   2015-07-22 10:07:00
客訴就扣分>那是公司制度問題啊難道因為這樣,客人遇到覺得不合理的事就通通要吞下去?這是兩件事
作者: YMSH205 (^^)   2015-07-22 10:07:00
會有集點說不行的狀況,是因為根本不知道客人有沒有說不要這件事沒有辦法驗證,除非要客人寫同意書,不過有可能嗎?
作者: xu45p (!!!!!!!!!! 你是誰)   2015-07-22 10:08:00
推!不懂為什麼有人一直鑽沒被佔便宜,這件事很明顯店員的問題欸
作者: YMSH205 (^^)   2015-07-22 10:08:00
不是把人想的太自私,而是實際上確實有隱藏優惠的疑慮
作者: samug (勿忘初衷)   2015-07-22 10:09:00
利用職務之便做這種事竟然有人覺得沒關係...
作者: YMSH205 (^^)   2015-07-22 10:09:00
所以就不能收客人的點數了XD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7-22 10:10:00
直接打去問全家客服了ww 客服回應這樣的行為是"不妥""不鼓勵店員直接與顧客合購" 顧客若感覺不舒服可向店長反應
作者: CecileCutie (蔚)   2015-07-22 10:10:00
有點好奇 客人不要的點數不要的發票 店員好像都不能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7-22 10:10:00
推樓上行動力 XD
作者: YMSH205 (^^)   2015-07-22 10:11:00
因為沒辦法證明是客人不要還是沒給客人,發票還要集中處理發票沒給客人,客人要是一個龍心不悅投訴沒開發票就糗了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7-22 10:11:00
不要小看發票的收入~有心收集是很可觀的
作者: YMSH205 (^^)   2015-07-22 10:12:00
沒給點數是公司對客人 沒給發票是公司對稅國稅局的問題XD
作者: jameskoy (三重史瑞克)   2015-07-22 10:12:00
????
作者: nigra (光大稻)   2015-07-22 10:12:00
哇,連職務之便都出來了?
作者: ilovewei0910   2015-07-22 10:12:00
那個店員還不是"合購"喔XD 他拿的是六折商品推G 大的行動力
作者: nigra (光大稻)   2015-07-22 10:13:00
那要不要討論比例原則呢?
作者: arnold3 (no)   2015-07-22 10:13:00
一開始就問了 不要就拒絕
作者: CecileCutie (蔚)   2015-07-22 10:14:00
有共享才叫"合購"吧 這個優惠店員全部自己吞耶
作者: sunlman (小人)   2015-07-22 10:14:00
所以是因為"無法證明"才要集中而不是"客人不要"所以集中
作者: YMSH205 (^^)   2015-07-22 10:14:00
我還是比較推,這件事根本不該問XD
作者: CecileCutie (蔚)   2015-07-22 10:15:00
我只覺得有些人怪原原po反應慢不溝通 很不合理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7-22 10:15:00
客訴又不見得就是要把該店員鬥到死,對事不對人,跟店長講這次的事情因為自己有答應所以無法說店員怎樣,但事後心理
作者: LoveYoo (唉唷)   2015-07-22 10:16:00
合購哪有一定平分??交易是雙方你情我願就行了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7-22 10:16:00
的不舒服也是事實,就這樣反應,對該店比較好吧
作者: ilovewei0910   2015-07-22 10:17:00
樓上 我們現在講的是普遍的人情世故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7-22 10:17:00
講難聽點,今天店員就是白目,被客訴也剛好,如果他懂平分
作者: nigra (光大稻)   2015-07-22 10:17:00
店員不問原原po,請問他會知道嗎?
作者: CecileCutie (蔚)   2015-07-22 10:18:00
不管他做什麼工作 到哪個職場 這行為就是觀感不好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7-22 10:18:00
覺得原po應該把我問來的答案註明一下XDDD 一直鬼打牆
作者: YMSH205 (^^)   2015-07-22 10:18:00
店員問第一次合理,問第二次要合購就不合理了
作者: nigra (光大稻)   2015-07-22 10:18:00
不過就是上班省個10元飲料錢的小開心?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7-22 10:18:00
也許原PO根本不會想要發這篇討論串,讓店員學個乖也好呀
作者: lovelyvv (vv)   2015-07-22 10:19:00
公務員貪污一元也是貪 不是因為錢才就不算貪今天員工明明就有問題了 本來就不能跟客人合買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7-22 10:19:00
其實便利商店也算真正的職場了啦XD
作者: lovelyvv (vv)   2015-07-22 10:20:00
即使是朋友 上班時間就是不行 點數就不能拿來自己集
作者: nigra (光大稻)   2015-07-22 10:20:00
觀感不佳?有這麼嚴重嗎?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7-22 10:20:00
公司都活說這行為不妥了 為什麼還有人要說店員這行為
作者: YMSH205 (^^)   2015-07-22 10:20:00
討論原則結果落到數字 有梗 轉話題轉很快XD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7-22 10:21:00
就是觀感不佳呀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7-22 10:21:00
老實講真的觀感很差,不只不佳而已吧...
作者: BlueBoneFish (暱稱不說話)   2015-07-22 10:21:00
其實是可以做但不能說 還有要做得客人開心
作者: yian0922 (凐非)   2015-07-22 10:21:00
這不是職務之便是什麼 他是上班中的店員又不是路人
作者: BlueBoneFish (暱稱不說話)   2015-07-22 10:22:00
原case只是店員太理所當然 原po又事後發現才會不爽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07-22 10:23:00
找樓下
作者: pikmin520 (莫再提)   2015-07-22 10:23:00
XXXX重點店員有問而不是偷偷來阿
作者: a76597659   2015-07-22 10:23:00
前幾天買小b手環加價購雨傘我不要,店員想要都要麻煩他
作者: allurew (我開始的.. 我來結束..)   2015-07-22 10:23:00
本來就是店員的問題 好幾篇看下來很多人的觀念另人無言
作者: ilovewei0910   2015-07-22 10:23:00
有問跟偷偷來都不行啊....重點是上班時間XD
作者: a76597659   2015-07-22 10:24:00
朋友來幫他跟我合買。覺得這篇原po說的沒錯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7-22 10:24:00
嗯....偷偷來是違反規定的
作者: mytoychiu (\(≧﹏≦)/)   2015-07-22 10:24:00
有同意合購不等於放棄合購優惠吧 一堆人跳針個什麼鬼
作者: lazykit (情不為因果,緣注定生死)   2015-07-22 10:25:00
店員正在上班,這樣的行為明顯很有問題,為什麼不能客訴為什麼要說原PO計較?推這篇想法
作者: ithinksoiam (☁)   2015-07-22 10:27:00
店員不應該用上班時間 做私人的事吧就像現在超商過卡很多都可以集點原po沒有要集 店員就可以用自己的卡集嗎照這樣說 原po也沒損失阿但是店員就是不對吧
作者: cism (偉殷加油!!)   2015-07-22 10:28:00
我覺得不管有沒有偷偷來,店員的這種行為都不妥當。
作者: ithinksoiam (☁)   2015-07-22 10:29:00
除非他脫下制服 問原po可不可以平分平分還有發票歸誰的問題耶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7-22 10:30:00
有人說不管店員要不要買他都是要花25,可是店員如果沒有原po買哪有辦法便宜買,我也是走要平分的,跟朋友一起買一定會平分吧,這跟電影票第二張半價,一定會平分的道理一樣啊
作者: fancylatina7 (Latina流口水了)   2015-07-22 10:30:00
只想推nigra大
作者: Marshuman (高譚市的孤獨英雄)   2015-07-22 10:31:00
覺得沒那麼嚴重 就算是幾百塊的星巴克 本來就沒有要買第二件 都是付一樣的錢也算不上吃虧 不過店員趁職務
作者: gillian30917 (CC)   2015-07-22 10:32:00
我覺得店員這種行為很誇張耶! 至少要平均吧!
作者: CecileCutie (蔚)   2015-07-22 10:32:00
而且這種狀況叫什麼合購 原原po是有享到什麼合購優惠
作者: onepiece028 (JR028)   2015-07-22 10:32:00
覺得同意!
作者: Marshuman (高譚市的孤獨英雄)   2015-07-22 10:33:00
之便搭順風車倒是不好看且讓人不舒服
作者: pandy (pandy)   2015-07-22 10:33:00
利用公務來獲得私人利益不叫違反工作倫理我真是大開眼界了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7-22 10:34:00
純好奇,假如星巴克員工問買單杯的客人可不可以一起買一送一...這樣對於一些人來說也很恰當嗎?同樣的
作者: CecileCutie (蔚)   2015-07-22 10:34:00
以後買一送一可以這樣做嗎 XD
作者: hank830320 (阿弟)   2015-07-22 10:34:00
覺得小事情 真有意見就去客訴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07-22 10:35:00
真的很訝異怪原原po的人這麼多...
作者: abububu (大膽刁民)   2015-07-22 10:35:00
同意 覺得店員行為不妥
作者: kenintw (Ken)   2015-07-22 10:35:00
比較奇怪的是店員為公司做牛做馬最後連買店裡東西都要這樣做才有折扣
作者: dannyggg2003   2015-07-22 10:35:00
店員有提醒第二件六折,原PO又不要,我覺得並不能跟合買做比較
作者: myth27 (77)   2015-07-22 10:36:00
但原原Po說他有意會過來阿態度就很平淡,也沒跟我解釋什麼,就一直重複說:「那第二件我要喔~」是我自己意會過來才說好這樣。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7-22 10:37:00
妥與不妥就客訴就知道妥與不妥,如果真的覺得自己完全有理,就給公司去判斷到底有理沒理呀...
作者: CecileCutie (蔚)   2015-07-22 10:38:00
覺得大多行業都不會容許啦....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7-22 10:38:00
錯錢做錯事,應該就能夠說服上頭的吧~
作者: pandy (pandy)   2015-07-22 10:39:00
b大 正解說沒問題我還真的不相信有哪間公司敢讓員工這樣搞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07-22 10:40:00
客人沒有happygo卡我們也不能集自己的啊......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7-22 10:41:00
想到情境,櫃檯:請問有happy go卡嗎?客人:沒有。櫃台:那你要辦嗎?客人:不要。櫃台:那我用我的卡幫你結喔...客人:(過了十秒終於了解並表示沒意見這種情況公司會允許嗎?呵呵呵...交給公司判斷沒錯
作者: CecileCutie (蔚)   2015-07-22 10:41:00
之前有賣場只要客人說沒會員卡 店員都用自己卡刷來集點 結果也被處理了啊 我不信他若說客人同意
作者: Kagome (Ti Amo)   2015-07-22 10:42:00
想法同這篇
作者: CecileCutie (蔚)   2015-07-22 10:42:00
他就會沒事...真的觀念問題 做什麼行業都要保護自己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07-22 10:42:00
我們如果集自己的happygo被公司抓到直接就是解聘
作者: Numm   2015-07-22 10:43:00
作者: allurew (我開始的.. 我來結束..)   2015-07-22 10:43:00
讓我們把金額拉高一點,買兩台車跟買一台車送的東西不一樣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07-22 10:44:00
真的很訝異覺得是愛計較的人這麼多 (覺得便宜好好佔~)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5-07-22 10:44:00
推這篇,客訴是客人的自由,要不要處分則是店家的權力覺得這樣沒啥幹嘛怕被客訴?
作者: kkdm (黑)   2015-07-22 10:45:00
推這偏!!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07-22 10:45:00
allurew大~我們可以直接拿買房子舉例~~~
作者: allurew (我開始的.. 我來結束..)   2015-07-22 10:45:00
我不相信原原PO底下的推文會有人可以接受XDDDDDD
作者: kimjejung (kim)   2015-07-22 10:47:00
推你 跟愛計較根本沒關係 一起買就是要平分阿 就算我只買一件
作者: tomokazu ( )   2015-07-22 10:48:00
覺得ok就同意店員 覺得不ok就拒絕 店員又不是沒問你 不要同意了又抱怨就好了
作者: CecileCutie (蔚)   2015-07-22 10:48:00
第二棟半價 第2棟我要哦 謝謝 你不開心就是愛計較
作者: bedmen (倚床飛揚)   2015-07-22 10:48:00
我覺得這是店員跟公司的之間的事情,跟消費者無關
作者: a8353581 (mingsiou)   2015-07-22 10:48:00
原PO完全合理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7-22 10:49:00
重點是~這問題其實是連問都不能問的吧
作者: bedmen (倚床飛揚)   2015-07-22 10:49:00
原原po本來就想買1罐,而1罐就是那個價格,已經達成目的了至於店員怎麼作奸犯科,那是店員的事情店員違規,為什麼原原po會認為自己吃虧?除非原原po心有歪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7-22 10:50:00
我不信HAPPY GO點數卡,如果櫃姐問可不可以用自己的
作者: joesmile (帳號轉移中請稍候)   2015-07-22 10:50:00
我也覺得店員的行為很不妥,第一時間就會拒絕他吧。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07-22 10:50:00
所以唯一解就是去客訴他!讓公司跟店員自己解決
作者: YMSH205 (^^)   2015-07-22 10:51:00
想問 收營員可以帶自己的現金 站收銀嗎........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7-22 10:51:00
至於原PO為什麼覺得自己吃虧,因為店員佔太多便宜
作者: CecileCutie (蔚)   2015-07-22 10:51:00
原原po繼被說愛計較 沒氣度 又要被說心有歪了
作者: hikari22 (心碎小子HBK)   2015-07-22 10:51:00
甚麼叫擅自?店員沒問?原原po沒答應?
作者: CecileCutie (蔚)   2015-07-22 10:52:00
我看永遠記得這瓶麥香紅茶了XD
作者: pandy (pandy)   2015-07-22 10:52:00
擅自 那你有問過你的公司同不同意嗎? 護航可以強點嗎
作者: bedmen (倚床飛揚)   2015-07-22 10:53:00
請問C大,折扣什麼?請問1罐有折扣嗎?有的話我道歉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07-22 10:53:00
我以為"正常人"看到這種活動都會自動理解為兩件八折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7-22 10:53:00
什麼奇怪的理解法..沒第二件哪來的八折..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7-22 10:54:00
店員結帳兩罐享了折扣是事實阿~如果是我就拿發票去那間店,說我被結帳兩罐但是沒有享到折扣~看店長怎麼處理也可以~^^~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7-22 10:54:00
如果想拿公平的折扣算心有歪,那店員想便宜全佔叫啥? XD
作者: pandy (pandy)   2015-07-22 10:54:00
而且說甚麼 原po沒有買第二件就沒8折那店員不也同理?事實就是用公務來占便宜阿 不懂這種事情怎麼有辦法護航成這樣
作者: bedmen (倚床飛揚)   2015-07-22 10:55:00
所以事實是店員的違規,但是跟消費者的本意沒衝突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7-22 10:56:00
你知道機會成本的概念嗎?
作者: bedmen (倚床飛揚)   2015-07-22 10:56:00
所以我最初就說了,那是店員跟公司的事情
作者: YMSH205 (^^)   2015-07-22 10:56:00
難說 如果原原PO的意思是平分 那就和消費者本意衝突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7-22 10:57:00
那店員的本意就是我就是要買一罐原價15塊的飲料嗎?!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7-22 10:57:00
該有且合理應得的折扣沒拿到,事實上就是虧了,不是心有歪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7-22 10:57:00
原原波如果當下的意思是平分就不一定會有這篇文了..
作者: bedmen (倚床飛揚)   2015-07-22 10:57:00
對,很可惜原原po當下沒有意會過來,但是,就算要平分
作者: dannyggg2003   2015-07-22 10:57:00
(有點題外話了) 但是在台灣我並不覺得用客訴來評估
作者: dannyggg2003   2015-07-22 10:58:00
對錯有用,主管根本都想息事寧人 無論如何都會道歉
作者: joesmile (帳號轉移中請稍候)   2015-07-22 10:59:00
如果把case換成買星巴克買到一半突然有買一送一,店員說那多的一杯就給我囉。這店員要嘛被客訴到爆,要嘛當場被值班經理攆出去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5-07-22 10:59:00
跟客人道歉不代表會懲處沒錯的員工啊
作者: bedmen (倚床飛揚)   2015-07-22 10:59:00
啊,我說錯了,如果平分,要先看店員能不能上班時買東西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7-22 11:00:00
分數上還是有差..因為不少服務業非常在意客人的感受..
作者: joesmile (帳號轉移中請稍候)   2015-07-22 11:00:00
這種情況你還能說你達到本意就好嗎?好笑欸
作者: bedmen (倚床飛揚)   2015-07-22 11:00:00
不清楚公司有沒有這種規定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7-22 11:00:00
婀...這種事情還須要去翻閱員工守則才知道公司覺得
作者: YMSH205 (^^)   2015-07-22 11:00:00
我們公司站收銀 是不能帶錢站的 XD
作者: YMSH205 (^^)   2015-07-22 11:01:00
我都想知道該公司可不可以,不可以的話是要怎麼付帳
作者: bedmen (倚床飛揚)   2015-07-22 11:01:00
jose大,本意就是,買一送一除非消費者不要那個送一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7-22 11:01:00
各公司規定本來就不一..這很神奇嗎?= =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7-22 11:02:00
bed大你可以去星巴克看看有沒有店員會在買一送一
作者: bedmen (倚床飛揚)   2015-07-22 11:02:00
所以如果買一送一,原原po沒有要那送一,就等同放棄了
作者: g007 (開心過每一天!)   2015-07-22 11:02:00
阿就利用職務之便獲取私人利益,這有什麼好講的,傷公司形象品牌 信用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5-07-22 11:02:00
大家都有想法就去客訴啊,讓真正能決定的人來決定
作者: Ripper (Jack the Ripper)   2015-07-22 11:02:00
推你!客訴之後怎麼調查怎麼處理是店長的事,店員這種行為本來就應該被客訴。很訝異許多人竟然指責原po愛計較,卻沒想到店員根本違反工作倫理這件事。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7-22 11:03:00
就算客戶同意那個一跟你合買,而你獲得一杯0元咖啡~店內高層OR咖啡店高層應該也無法認同才是XD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5-07-22 11:04:00
同意此篇,勿以惡小而為之,一直幫說話的是?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7-22 11:04:00
呃 推文裡有人去問全家客服了欸 所以不用吵了吧
作者: bedmen (倚床飛揚)   2015-07-22 11:04:00
blue大,所以我認知是,上班不能做私人事
作者: joesmile (帳號轉移中請稍候)   2015-07-22 11:05:00
那沒有要送一,還是要付一百多大洋你願意嗎?不要因為原本案例只有5元就可以視而不見,這已經攸關到職業道德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5-07-22 11:05:00
現在不是吵給記者抄的嗎XD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7-22 11:05:00
還是說 全家客服不能代表全家?(話說這句型最近好像常聽人講? XD
作者: bedmen (倚床飛揚)   2015-07-22 11:05:00
我整串看下來,大部分人都認為店員這行為的確不對
作者: myth27 (77)   2015-07-22 11:06:00
樓上blue大請問你一下有做過服務業嗎 就算你沒錯 但只要被客訴就是你也有錯
作者: bedmen (倚床飛揚)   2015-07-22 11:06:00
但是重點是,原原po有疑問是不是自己吃虧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7-22 11:06:00
婀...那是高層的問題不是消費者的問題,請不要
作者: Ripper (Jack the Ripper)   2015-07-22 11:06:00
工作倫理就是這種問題根本一開始就不應該問出口,我妹是星巴克員工,他們都知道不能這樣問客人。雖然我沒做過超商,但我相信超商一定也有這個規範。
作者: pandy (pandy)   2015-07-22 11:06:00
全家客服都說不妥了 還有人說這工作倫理沒問題XDD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7-22 11:07:00
根本一開始就不該問出口,甚至可以說你問出口的時候,就應該可以客訴了吧XD)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07-22 11:07:00
m大也太慘!XD 我們公司遇到真奧客客訴還是有看情況的
作者: bedmen (倚床飛揚)   2015-07-22 11:08:00
我覺得原原po問錯問題了,他應該問:這店員開口這樣問有無問題",而不是問自己有沒吃虧因為就算店員答應平分,滿足了原原po所謂的"沒吃到虧",但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7-22 11:09:00
就機會成本的觀點來看他是吃虧沒錯
作者: bedmen (倚床飛揚)   2015-07-22 11:09:00
是整個行為是基於店員上班做私人事情而來的,也不是很妥當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7-22 11:10:00
整體上原PO是吃虧了沒錯阿,店員說要合買,他應該可以享折扣,但是卻沒有享到折扣...給店員獨吞整個折扣....
作者: pandy (pandy)   2015-07-22 11:10:00
事實上就是吃虧阿 還一堆人說小錢也要計較頗好笑
作者: bedmen (倚床飛揚)   2015-07-22 11:10:00
藉店員的違規而賺到,這在倫理上也站不住腳
作者: joesmile (帳號轉移中請稍候)   2015-07-22 11:10:00
現在要檢討消費者嗎?那問問大家,剛剛有版友說她po文被記者抄,請問誰的問題?是那個不遵守職業道德的人,還是那個有需求的人?八仙事件不允許檢討受害者,現在卻連沒有職業道德的人都不許批評,只能糾正被侵害的人嗎?
作者: myth27 (77)   2015-07-22 11:11:00
真的XD 公司會說:我知道這是客人自己的問題 但下次如果你xxxxxx這樣做的話就不會被客訴 所以你也要檢討一下= =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7-22 11:11:00
發票吧?!但是卻是給沒折扣的價格~這樣哪裡沒吃虧
作者: pandy (pandy)   2015-07-22 11:11:00
下面有一篇e大的文可以去看看 打了一堆人的臉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5-07-22 11:11:00
我待過的服務業,也都不至於被客訴就不管對錯都是錯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7-22 11:11:00
其實最有趣的是這種小事也能討論到爆XDDD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5-07-22 11:12:00
這種小事很容易讓人分不清對錯啊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7-22 11:14:00
好吧這倒是 上面才一篇腦補到無怨無尤的
作者: coedlin   2015-07-22 11:15:00
拜託原po是問有沒有被凹 他錯了 正義感滿足了沒
作者: rainyparis (艾莉)   2015-07-22 11:15:00
作者: niang (多多)   2015-07-22 11:16:00
所謂的第二件幾折 首先的條件是先買一個原價的東西而享有這個資格不就是原原po,既然店員沒資格還享什麼折扣阿
作者: fangyulin (宇)   2015-07-22 11:16:00
趕快去客訴 讓他被fire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5-07-22 11:17:00
欸別這麼說,店員又沒錯,應該是趕快去客訴還他一個公道
作者: niang (多多)   2015-07-22 11:17:00
身為店員本來就不應該幹出這種事,一點自律都沒有。
作者: atbb (愛打籃球)   2015-07-22 11:18:00
多關心公共事務好嗎?繳的稅金起碼也有萬以上不關心,卻覺得被店員佔幾元便宜?官商污幾億的哪個嚴重?再者說工作倫理的也很好笑,立委都沒出席怎不說,計較便利商店小店員幹嘛?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7-22 11:19:00
又知道別人沒說= =天眼通4ni?
作者: coedlin   2015-07-22 11:20:00
自己同意的又不是多付了 凹了啥 就客訴服務不佳啊
作者: gagazero (嘎嘎)   2015-07-22 11:20:00
大家傻了他可以再原價賣人啊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07-22 11:20:00
atbb大標準以為惡小故可為
作者: pandy (pandy)   2015-07-22 11:20:00
樓樓上我都搞不懂是反串還是在開大決了XDD
作者: gtrexh   2015-07-22 11:20:00
推attbb,學一次教訓有錯嗎?又不是被占便宜幾萬元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7-22 11:20:00
ga大突破盲點...0.0...
作者: shallow1112 (小扯)   2015-07-22 11:20:00
原po沒吃虧,不想要讓店員合購當下就要講,店員明明有告知你
作者: Ripper (Jack the Ripper)   2015-07-22 11:21:00
原來有人的邏輯是以金額大小來判斷,而非事情的本質,這樣挺可悲的。
作者: tomokazu ( )   2015-07-22 11:22:00
說客訴請店家定奪的 不知道台灣多的是員工放個屁被客訴也要員工低頭道歉的老闆嗎
作者: notbed (不錯吶(′‧ω‧‵))   2015-07-22 11:23:00
應該是很多人用這招凱過別人油吧XDDDDDDD 護航成這樣笑死
作者: lysnicelife (朱)   2015-07-22 11:24:00
這個店員操守跟價值觀就是有問題,可以列入永不錄用
作者: joesmile (帳號轉移中請稍候)   2015-07-22 11:24:00
哈哈哈,台灣會道德淪喪果然不意外!上樑不正下樑就可以歪得合情合理,別人殺人放火,我就能作奸犯科?今日見到這邏輯真是開了眼界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5-07-22 11:25:00
大惡不值得護航 小惡就可以護航喔? 典型的雙重標準欸
作者: lysnicelife (朱)   2015-07-22 11:25:00
了吧!這種行為模式,店員如果是你朋友,你信的過?
作者: allurew (我開始的.. 我來結束..)   2015-07-22 11:25:00
重點從來都不是那個"5元"和"這樣就要客訴!?"這兩件事 懂?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5-07-22 11:26:00
到底憑什麼覺得計較5元的就一定不關心公共事務啊??那a大就很關心公共事務囉?
作者: allurew (我開始的.. 我來結束..)   2015-07-22 11:28:00
樓上在跟我講話嗎?
作者: coedlin   2015-07-22 11:29:00
別人用優惠5元也看得這麼重 真寒酸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5-07-22 11:30:00
應該是at大吧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5-07-22 11:30:00
對 不是all 是at
作者: inp0307 (pencil)   2015-07-22 11:30:00
如果大家對違停也這麼關心就好了,一堆人每天不知道佔國家多少便宜...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07-22 11:32:00
店員這樣做的確不妥,也不應該。但這應該屬於公司管理的範疇。把它引申到法律問題甚至是殺人放火,恐怕也有點超過了比例原則。我會建議公司加強管理和訓練。
作者: coedlin   2015-07-22 11:33:00
A:可以用妳的優惠嗎 B:可以 沒少算操守有問題
作者: niang (多多)   2015-07-22 11:38:00
沒看清楚內文,店員是該自律不應該跟客人討這種折扣啦但講人情一點如果是原原po願意把折扣給人那這樣店員的錯誤在哪? 他不是表明想要享折扣而已嗎?
作者: atbb (愛打籃球)   2015-07-22 11:39:00
有人有閱讀障礙嗎?標題不是在說有無被佔便宜?我說被官商佔了原那麼多也沒看到原po發文討論,這5元卻上來發文,說大惡小惡的更可笑了,店員沒先問嗎?他再拿去賣被你發現了?還是你腦補?怕他可以再拿去賣不要答應呀!要為店員不確定會不會做的事去投訴,真是好棒棒的正義魔人。
作者: jujubaby174   2015-07-22 11:40:00
那你發文討論了什麼?
作者: chericheri (凱莉)   2015-07-22 11:41:00
買一送一跟第二件xx折的例子根本不同 提出來講邏輯很有問題耶 第二件xx折就是要你再多付比第一件多一點點錢可以拿到兩件 所以自然有人會不想要多花錢多買自己不需要的數量 至於合買第二件要不要平分是你們自己商量 而買一送一 我付一件的錢本來就應該要給我兩件 通常不會有人不要 更不用扯說要是店員說那送一我要的情況 如果真的是一個人喝不下兩杯的也會拿去請別人
作者: summeruse (貓膩)   2015-07-22 11:41:00
本來就是 覺得原PO有問題的 我好其他社會化足夠嗎不 應該更誇張 基本的人情世故都不懂 小學生都知道要別人的優惠也要平攤了 怎麼大人還這樣
作者: Ripper (Jack the Ripper)   2015-07-22 11:42:00
有人真是神邏輯到腦羞,你又知道原原po沒有發文反應被官商佔便宜過?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7-22 11:43:00
chericheri,那如果是加一元多一件的情況呢? XD
作者: summeruse (貓膩)   2015-07-22 11:43:00
第一行更正 好好奇社會化足夠嗎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07-22 11:44:00
我常常也去數字版靠北政府佔我便宜啊~~airlow大好例子!!如果這樣合理 我明天就去應徵小屈
作者: chericheri (凱莉)   2015-07-22 11:45:00
加一元多一件就是要買的人自己商量好啊
作者: s4033426 (s4033426)   2015-07-22 11:46:00
shaphany大說民法意思表示合致,到底有沒有讀過法律,如果你說你是某法律系的,那真是笑死人了
作者: atbb (愛打籃球)   2015-07-22 11:49:00
有人硬要對號入座,真是有被虐傾向,哈哈,還有人好像跟原原po很熟,但我只找到討論"一元"要不要找?囧
作者: s4033426 (s4033426)   2015-07-22 11:49:00
你回去想想意思表示的合致是不是要"必要之點"的合致,而價格也是必要之點,今天店員跟原po有合致嗎?一堆人在吵原po答應了,真是可笑。
作者: summeruse (貓膩)   2015-07-22 11:49:00
推文真的很神
作者: BurningFish (BurningFish)   2015-07-22 11:50:00
怎麼好多人覺得原原波為了五元很小氣啊,那反過來說,店員不把錢平分來算,就為了省那五元,不會覺得不好意思嗎~~
作者: eagle0149 (疾如風 徐如林)   2015-07-22 11:52:00
店員很奇怪,但他也答應了,沒想清楚就別答應阿
作者: Ripper (Jack the Ripper)   2015-07-22 11:53:00
推s40大!總之在法律上和道德上,有錯的都是店員,結果一堆人反而在批原po愛計較小錢,真是頗神。
作者: poet1112 (濕人不是詩人)   2015-07-22 11:54:00
店員只是臉皮厚路點沒什麼好投訴的
作者: CecileCutie (蔚)   2015-07-22 11:54:00
超神啊 看某些回覆真是大開眼界
作者: Ripper (Jack the Ripper)   2015-07-22 11:55:00
一直跳針原po答應了的人,去讀讀民法吧!懶得讀也可以google一下s40大說的。
作者: CecileCutie (蔚)   2015-07-22 11:55:00
有些人連別人說店員臉皮厚都不許說哦XD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07-22 11:55:00
店員利用職務之便得到全部的優惠 這不只是臉皮厚吧?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5-07-22 11:57:00
如果是小屈的加一元多一件,店員說我們一起,你下意識會覺得店員是要平分還是付1元?
作者: Grecie (容)   2015-07-22 12:01:00
店員真的很扯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5-07-22 12:03:00
這是促銷優惠不是給你工作人員爽的
作者: seafire (火海小英雄)   2015-07-22 12:07:00
心理不平衡吧 但實在還好 發一篇文更浪費時間…
作者: arierme (arier)   2015-07-22 12:09:00
台灣人就是理盲濫情,鄉愿。明明這樣做就不符合職業倫理還怪客人愛計較。老實說啦,這跟客人計不計較無關,就算客人完全不在意,員工這種行為根本就很不恰當今天如果一個公務員幫政府大量採購某物品,因為量大所以可以用較便宜的單價購買,那個公務員就跟廠商說,除了政府要買的,自己要再多買一份,跟政府買的一起訂購,所以用很便宜的價格買到。試問公務員的上司,也就是民眾
作者: OOUOO (\\悠悠//)   2015-07-22 12:14:00
店員有錯+1
作者: arierme (arier)   2015-07-22 12:14:00
們,你們真的會認為這公務員沒問題!!?政府也沒有多花預算啊,因為公務員是自己出自己那份錢如果政府同意公務員這樣做,民眾就會覺得沒問題了嗎?!
作者: ren000 (閃亮亮a魯妹)   2015-07-22 12:17:00
店員有錯+11111
作者: kenintw (Ken)   2015-07-22 12:18:00
我也支持a大
作者: aj7dfe86 (貓頭鷹)   2015-07-22 12:25:00
推好文,有些推文真是奇葩,不愧是女八卦板
作者: shinerkr (漢堡排)   2015-07-22 12:29:00
作者: vyv726 (喵豬喵喵喵)   2015-07-22 12:31:00
原po就是太古意了,直接客訴下去就好了。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5-07-22 12:31:00
一堆神奇邏輯希望原po能夠客訴
作者: sosoing (望天)   2015-07-22 12:38:00
這種員工應該開除吧!這種便宜都要貪,誰知道會不會貪其他的
作者: QQme (Q子)   2015-07-22 12:40:00
推這篇 看樣子好像很多人的工作倫理不存在
作者: millertw (中手上路)   2015-07-22 12:40:00
這文不推可以嗎
作者: r8857234   2015-07-22 12:41:00
店員有瑕疵 會回去跟店員說但不會客訴 再犯客訴不遲
作者: meaning12 (千里共嬋娟)   2015-07-22 12:42:00
有些-4(不知是否全部)連客人留下的發票都不能自己拿,有錄影,該店員做這種事確定可以嗎!??
作者: sosoing (望天)   2015-07-22 12:43:00
樓上這已經犯法了吧
作者: millertw (中手上路)   2015-07-22 12:44:00
回去跟店員說什麼 他這絕不是第一次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5-07-22 12:45:00
店員要買東西請下班再買。
作者: anipang   2015-07-22 12:48:00
推!
作者: mindy201 (人不負我‧我不負人)   2015-07-22 12:56:00
強力推這篇,有些推文的邏輯是有錯誤的,兩人合購,本來就是平分後付同額,不是*原原po跟原價相較並沒吃虧*的問題,事實上她付了比應付額更高的金額。有些人說原原po有同意,但她是有同意-你跟我一起合購-,但是她沒同意-我付的比店員你多-,當時她沒跟店員要只是沒反應過來而已,事實上店員自己應該補足差額。
作者: chousf (個人翻白眼紀錄破表)   2015-07-22 13:02:00
推,邏輯學實在該列入義務教育課程啊……才不會一直在奇怪的地方跳針
作者: mindy201 (人不負我‧我不負人)   2015-07-22 13:04:00
要不要投訴是看原原po,但如果我是店主,我會希望有人告訴我這件事,因為工作時店員不應跟客人有金錢的往來,容易有糾紛,這店員如果是故意的,貪小便宜習慣了,最後就會出大事,挪用公款就從這種心態開始。
作者: xscute (小可愛)   2015-07-22 13:14:00
第二件六折要建立在有買第一件的前提下吧!!!沒有那資格,卻又直接買到六折商品,明明就是占人便宜..觀感不佳+1
作者: paypig (tears in heaven)   2015-07-22 13:18:00
同意你 原原po就是被佔便宜阿 店員這樣是不對的
作者: vergilmir (.)   2015-07-22 13:18:00
前幾天那個少給錢的銀行員怎麼就不同待遇 Y
作者: sc113943 (鯊魚吃糖)   2015-07-22 13:20:00
我在賣場工作的經驗是上班時間不能結帳
作者: judicialp (藍色龍貓)   2015-07-22 13:24:00
公務不是這樣用的 店員又不是公務人員
作者: bthsieh (皮皮)   2015-07-22 13:25:00
推 一堆令人傻眼的推文 不是自己吃虧才在那說風涼話
作者: judicialp (藍色龍貓)   2015-07-22 13:28:00
原po可以先繳裁判費1000元 然後主張對方利用你急迫輕率無經驗之不當得利 請求返還5元 鍵盤律師在此回覆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5-07-22 13:29:00
呵呵 有閱讀障礙總比有道德障礙好
作者: miyi0630 (Miyi)   2015-07-22 13:34:00
另一篇回文有提到加1元多1件耶那我出1元你付原本的價錢,也是沒有佔你便宜囉><反正你本來就要買嘛
作者: shanchen (33來遲)   2015-07-22 13:34:00
推你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07-22 13:38:00
鍵盤律師出現了! XD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5-07-22 13:40:00
裁判費1000元XD
作者: beitou (beitou)   2015-07-22 13:45:00
那店員如果敗訴 等於要花一千多買瓶飲料XDD
作者: kawlpswlps (源源不絕)   2015-07-22 13:55:00
對,快告死那個不啃老出去工作賺錢的口渴工讀生,以她的年紀還不懂人情事故,就用法律來讓她清醒,惹人厭耶他!話說我買麥當勞套餐,有小朋友借我的套餐加四十九元買了一隻小小兵,現在一隻不只49了,我也深深的覺得被佔便宜,該如何提告呢?
作者: LeftCorner (僕は臭肥宅です。)   2015-07-22 13:57:00
推這篇
作者: techniclaire (天才小釣手( ′﹀‵)/︴)   2015-07-22 14:16:00
好難唷
作者: haorong (好龍)   2015-07-22 14:29:00
作者: vyv726 (喵豬喵喵喵)   2015-07-22 14:30:00
就事論事真的好難喔,開始找些奇怪的事情來護航的人好多
作者: abby9160 (Abby)   2015-07-22 14:31:00
推這篇
作者: arierme (arier)   2015-07-22 14:33:00
公務員例子只是舉例職業道德的問題 並非指法律上相似不巧我也是鍵盤律師。 閱卷要清楚上下文義方可解釋完全。根本就沒人說重點在公務,討論範圍是職業上道德倫理,請先看清楚。
作者: ooxxegg (忍者龜頭痛)   2015-07-22 14:40:00
出社會才8年,先噓再說。
作者: arierme (arier)   2015-07-22 14:42:00
台灣人另外一個問題:單純用年資來壓人,不論何者有理。
作者: shinmori (一無所有)   2015-07-22 15:04:00
同樣的概念用在二棟數千萬的房子結果就不一樣了
作者: iambigGG (我有四十公分)   2015-07-22 15:09:00
其實你說不要貼紙的話,很多店員本來就會自己留著收集。就算店家有說不行,但是加盟店老闆大多不介意,而且已經問過客人確定不要才拿,你突然反悔說被佔便宜,自己也沒有什麼多好的觀感吧
作者: minxiaoxi (雞排妹)   2015-07-22 15:16:00
我覺得可合買但平分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5-07-22 15:18:00
就事論事是不懂哦?還提點數甚麼的,就算不少店員會這樣做也不代表這是正確的好嗎?
作者: abidemow (生命是無法旁聽的)   2015-07-22 15:20:00
推!!這根本是沒有工作道德的行為...
作者: CrackedVoice (做條下輩子狗吧!)   2015-07-22 15:20:00
本文中肯
作者: bluevillage (inner child)   2015-07-22 15:40:00
工作倫理問題+1,有投訴的必要
作者: Mei5566 (5566)   2015-07-22 15:44:00
奴~~~~~~~~~~~~~~~~~~~~~~~~~~~~~~~~~~~~~~~~~~~~~
作者: ilovewei0910   2015-07-22 16:00:00
噓的人也不敢發文回應 XDDD某O大噓的意思難道是說出社會越久 就越有道德觀?哈 我文中可沒有這種意思 不知道您在噓啥XDDD
作者: joan102 (淡定啾安)   2015-07-22 16:30:00
推你,我也覺得店員不應該這樣,要也是和自己同事之類的分,怎麼會跟客人分,而且還是不熟的人貼紙也是,很多店員根本拿去營利
作者: flameteru (coffee)   2015-07-22 16:35:00
說穿了就是店員心機重
作者: nigra (光大稻)   2015-07-22 17:10:00
噓 以上把職務倫理掛在嘴邊要求別人的人職業倫理 是拿來要求自己不是要求別人的
作者: karta570539 (軒)   2015-07-22 17:30:00
可是原po在意的點是平分
作者: Isabel99 (伊莎貝爾久久)   2015-07-22 17:33:00
推你 這篇文釣出一堆喜歡占人便宜的人
作者: aster741 (憤世嫉俗的臭酸酸)   2015-07-22 17:39:00
推,看到有些想法真的是無法恭維
作者: goldenx5 (鍵盤金X5ˊ_>ˋ)   2015-07-22 18:46:00
推這篇
作者: ILY520 (沙茶94要+蔥花)   2015-07-22 19:01:00
推這篇 不懂那些人的想法
作者: there53880 (there)   2015-07-22 20:48:00
推你
作者: andylice (艾莉絲)   2015-07-22 22:03:00
作者: candyxu04 (Cc ♪)   2015-07-22 23:00:00
推妳
作者: hareru00 (緋)   2015-07-22 23:25:00
我覺得店員的行為非常不ok ,另外不是因為錢少就能忽視,雖然原原po不算吃虧 ,但合買就應該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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