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dmen (老床)》之銘言:
: ※ 引述《ilovewei0910 ()》之銘言:
: : 其實我還蠻訝異不少版眾覺得是原po的問題,而不是店員的錯。
: : 先撇開店員在工作時段因公務之便行自利之實(個人覺得非常不妥),
: : 我自己出社會也已八年,如果有要和同事分享第二件幾折或買一送一的商品,
: : 絕對是用總花費金額除以商品數,
: : 大家都付同樣的錢,沒有人吃虧,即使我本來一開始並不打算買那第二件商品。
: : 我以為這是基本的人情道理....
: : 有人說原po那五塊也要計較,我覺得這根本不是事件的重點阿。
: : 如果今天場面換成一杯一兩百的星巴克呢?幾百塊的衣服呢?
: : 在結帳的當下就那幾秒,責怪原po沒反應過來,沒有預期到店員的作法似乎有點苛刻
: : 光是店員在上班時間,擅自利用顧客不需要的第二件商品轉為己私,
: : 就可以投訴了好嗎?這跟奧客的概念完全不同啊。
: : 真的很意外許多人覺得店員沒錯,這種工作倫理概念是怎麼回事
: 其實我整串看下來,大部分的人都認為店員這樣做是不對的
: 因為大家都認同店員不應該上班的時候用職員的身份去做這些事
: 光是上班時間做私人的事情買私人的物品就不對了
: 至少大部分的公司不同意職員上班時間去買自己的東西吧?
: 而原原po的理當應有疑問是"這店員這樣問我,是不是有問題?"
: 而不該是"我是不是吃虧了?"
: 無論願不願意跟原原po平分,店員當下的行為就已經是錯的了
: 既然是錯的行為,就算店員想要跟原原po平分
: 而原原po達成了自認為"沒吃到虧"的目的
: 仗著店員違規而得到這種結果在倫理上也不見得是對的
: 就好比
: 上班時間你同事偷偷去逛街買東西
: 你要他幫你買某某私人用品回來
: 請問這樣是對的嗎?
: 原原po當時應該要直接表明不想照店員的作法
: 而不是在想金錢上是不是自己吃虧
: 看著別人違規所得到的利益
: 為什麼反覺得自己是吃到虧?
: 難道跟違規的人一起得到利益
: 會比較高明?
: 現在應該要做的,應該是要糾正公司職員的行為
: 去客訴也行
: 讓這間公司的職員多多訓練了解公司內規
: 而不是上班的時候在那裏盤算怎麼違規得到利益
覺得買一送一不夠相似的我再舉個例子
剛好昨天去買衣服,那衣服區1件590,3件1000
你跟店員說只想買一件,結果店員說那我買剩下那兩件
然後照樣收你590,那些說原po又沒有吃虧的真的覺得這合理嗎!!!
憑什麼店員花410拿2件,客人花590只拿1件?
還是說只有25元沒關係,590就有關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