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午安!
手機排版,還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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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我的租屋處合約在7/31到期,離開時我有將地板用抹布擦過,也有用鹽酸
清馬桶。
但是在我搬離之後,房東傳訊息來表示我浴室沒有清潔,要求我找時間再回去,否則要跟
我收取500清潔費用。
我告訴他我有用鹽酸與漂白水清理過,而且房東所指的汙垢是那種累積很久的使用痕跡,
在我一進去的時候就有了,並不是我造成的。
(順帶一提,我住進去的時候房東表示沒時間清理,所以請我自己打掃,他會扣掉200房租
當作費用)
但他說那是之前的事,沒提出來不能講。
(我搬進去的時候是覺得使用痕跡這種東西不是能清就可以清掉的,所以覺得不需要反應
。畢竟不是全新套房)
總之我跟房東說下午會找時間再去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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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大家的是,真的是我的問題嗎?
我的想法是,我當初住進去的時候就是長這樣,我搬走的時候『我造成的』髒亂我也有處
理,並沒有弄更髒。(當然使用痕跡一定會有)
我不太懂為什麼我把房間恢復原狀不夠,還要打掃的更乾淨。
另外還有一點,就是當初房東沒有整理房間,請我自己整理然後說給我200元扣款,但是
說我沒打掃卻要跟我收500清潔費用。
我覺得這樣有點奇怪,為什麼不是一樣的金額。
這部分我也有提出,房東回應說請別人要人工成本比較貴,我打掃當然比較便宜
但是我覺得我買清潔劑也要錢、打掃也要花時間跟勞力,為什麼別人清理就比較有價值。
(提出之後被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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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真的是我的錯嗎?
我會去打掃。
假如是我觀念有問題的話,我會虛心接受並且改進的。
謝謝大家耐心看完。
祝大家有個愉快的午後~
-補充一下><
先謝謝大家回應我。
昨天跟房東說我12:20會到,麻煩他或是代理先生幫我開門(他已讀我)
剛剛去的時候等了快10分鐘沒人,打電話給他,他只說他在外面
我:我昨天不是有跟你說我今天要來嗎
房東:但是我現在人在外面
我:那你昨天就應該跟我說你沒空啊!
房東:我現在人在外面
(我超生氣的哈哈)
總之最後還是請代理人來幫我開門,結果電話中代理人說房東已經請人整理了,開門進去
看還真的。
我又打電話給房東,他就說 那算了==
結論就是還好我要搬走了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