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10-26 12:28:14[說明]
使用者GTSSilver來信申訴前版主判決不合理
●62016 m12 9/01 KuoChingKou □ [公告] 水桶 ilovebritpop GTSSil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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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LvRdN2P (WomenTalk) [ptt.cc] [公告] 水桶 ilovebritpop G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41118679.A.09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05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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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版主群審核 檢視判決文件
這改了後好像更重...@@ 退文180天就可以消了,改成桶540天...
先抗議一下 第一 推文本來就不該重複計算第二 國慶爺最好會說明啦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10-26 12:38:00
結果桶更久,哭哭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10-26 12:38:00建議加強提醒發文/轉文者需刪除原看板之推文(寫在內文裡
第三 國慶爺的說明有公信力嗎? AHQ ㄏㄏ還有原判決你打錯了 是包含推文 11年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10-26 12:40:00還有,不該去問前板主吧?判決結果合宜應以最新板規為準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10-26 12:40:00
原來是11年,真慘
另外既然你是判的 你要說明為什麼你要判原文一年推文判半年 因為你是要更正判決吧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10-26 12:41:00我個人看法,應該在每次板規大調整後,全面檢視水桶內的人是否有應該放出來的....這也是我不認同永桶機制的原因
全面檢視不可能啦 吃飽太閒 還幫別人擦屁股但是別人都申請了 你也出來公告了 就 加油吧
作者:
shou0823 (↗沉默a大多數↙)
2015-10-26 12:48:00建議加強提醒發文/轉文者需刪除原看板之推文 板規有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10-26 12:49:00知道有,但很多人沒在看板規的..我意思是讓它出現在內文就是有些看板PO文時,內文會有內定幾行看文請Ctrl+Y刪除的那種方式..但轉錄文就沒辦法了,如果沒另外再修文的話
申訴頂多是維持原判 還加重的話不就是變相處罰申訴者.... 你最前面"a.本文水桶一年 文章退文"
作者:
aidaP (愛打屁)
2015-10-26 13:22:00不知道幾百個水桶的早就換帳號 帳號不知道有幾十個是早就註銷 還一個一個檢視……
作者:
Radeon (婊子與狗天長地久)
2015-10-26 18:50:00國慶wwww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