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三月時因為同事家中經濟突然有狀況
鑒於跟對方也有些交情,所以借了錢給對方應急
並表明等對方手頭比較寬裕的時候再還我就好
於是在七月多的時候對方先還了一部分給我
到九月時我因為一些因素離職回到家鄉
所以在離職的時候跟對方說明
可能要請對方用匯款的方式再把剩餘的部分還我
對方也口頭的應承我,我也將我的匯款帳號給對方
因為我當初借錢給對方時沒寫任何借據
完全是憑交情信用
不過隨著我的離職
有點擔心這筆錢拿不回來
所以我有傳訊跟對方再次提醒要還錢的事
對方後來有回等到拿到薪水時會匯給我
不過到今天為止我刷本子還是沒看到這筆款項入帳(離那封訊息兩個多月了)
在我離職之後,彼此之間沒什麼特別的連絡(除了那封要對方還錢的訊息)
不過我還是希望對方能主動還錢
畢竟這筆錢我還也借滿久的而且金額也不小
彼此間雖有交情,但在我離開之後對方大概也沒什麼後顧之憂?
不知道有什麼比較和緩的方式可以要求對方還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