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udin5566 (公館阿良良木)》之銘言:
: 台灣憲法第七條 人民無分男女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 可是卻只有男性有服兵役義務
: 讓台灣女性被看不起
: 現在三軍統帥都有女性了
: 女性是不是該當兵才合理?
: 就算服替代役處理公文
: 女性也做得來
: 不然台灣女性沒有為國家貢獻被人看不起
: 我相信台灣女孩們都不是自私的人會逃避為國家貢獻的機會
: 各位女孩會支持女性服兵役義務為國家貢獻嗎?
首先我想先跟原po講兩件事,
第一,這是月經文。
第二,你發錯版了。
不過既然你都問了,我正好睡不著,就隨意回一下。
小弟因為扁平足的關係所以免役,結果身旁許多退伍的男性朋友都喜歡酸我沒當過兵,不
然就是丟一句大家非常熟悉的「當過兵才是男人」這種充滿邏輯矛盾的話,讓我好幾次差
點忍不住想回「哇~好棒棒欸!所以你當兵之前是個女人囉?是說就算是女人又如何?女
人也是有過人之處啊,難道你歧視女性嗎科科」,不過我最後還是沒這樣講,因為我怕被
當過兵的圍毆。
基本上,男女平等只是個口號,而且直到世界末日那一天它仍然只是個口號,因為男女先
天構造本來就不同,所以永遠不可能平等,因此針對兵役這件事情,我認為我們需要做的
不是齊頭式平等,而是要取一個最大公約數「募兵制」。
我知道台灣非常難執行募兵制這個制度,但我希望政府把它當作是百年大業看待,一步步
地實踐它。
為什麼?
如果改募兵制,那麼所有的兵(不分男女)通通都是自己自願進來的,政府沒有強迫你們
,如此一來就不會有「當過兵才是男人」、「為什麼女生不用當兵」這種月經議題了。
不過台灣畢竟實施男性義務役制度這麼長一段時間了,不要說政府,搞不好想讓人民對這
方面的思想進行翻轉恐怕都很困難,
但是前面我有提到,希望政府把它當百年大業在看待,目光放遠一點才是。
好啦,我想睡覺了,掰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