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汐止殺妻爆頭 死者妹淚控:法律漏洞害人

作者: HelenaK (愛蓮娜)   2016-03-23 15:53:01
保護令這種東西呢~很多人都誤解它的作用
它不是物防+10鐵盾或魔防+5披巾~
它的作用是讓警察知道這個人已經有暴力前科~
一旦他再靠近被害人,!!理論上!!警察可以直接把他抓走
法官也可以直接依此判刑(就跟你說不准去找人家了你還去!!皮在癢~)
不像一般的傷害告訴還需要被害人去驗傷幹嘛的
問題來了
被害人有沒有機會報警?報警了警察需要多少時間趕過來?
這些都很現實~加害人事後因為違反保護令被抓去關是一回事~
他被抓去關之前被害人是否還有命在又是另一回事~
就像刑法說殺人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但只能事後處罰,不能事先保護被害人阿~
而且推文有人講的很正確~加害人通常會認為被害人申請保護令是一種挑釁!!
反而會更激怒加害人,讓加害人攻擊性+10
我沒有研究保護令這種東西是哪個關在象牙塔裡的學者研究出來的~
就現實而言保護令沒有保護作用!沒有保護作用!沒有保護作用!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離開危險的唯一辦法就是真的離得遠遠的~有多遠跑多遠!!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6-03-23 15:54:00
真的有錢的話就能躲多隱密就躲...
作者: allinchaos (嘖嘖)   2016-03-23 15:57:00
本來就很多東西是法律來不及作用的
作者: sherbet   2016-03-23 15:58:00
或許保護令改個名字就沒事了
作者: toadeline (冬眠中)   2016-03-23 15:59:00
但是會申請保護令者通常都已遭受過暴力,無計可施才申請,也不能說它完全沒用
作者: s01714   2016-03-23 16:18:00
就是一種,朕知道了的概念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3-23 17:21:00
你這樣講不就所有法律條文都沒用所以不需要法律?
作者: yingrain (麗莎)   2016-03-23 18:36:00
拜託去看看研究,有人研究過了
作者: comparable (灰蠟燭)   2016-03-23 19:22:00
對阿!人都死了才判死刑有屁用,有暴力前科或有可能殺人的就抓去清一清,以後最美的風景就會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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