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pg (rpg)
2016-05-10 21:41:29※ 引述《flower42 (肥宅小花)》之銘言:
: 原串我就留給大家討論新聞
: 我另外開一串
: 雖然大家都拍手叫好 但我覺得有點怪怪的
: 覺得不合理 或是可能有問題的地方是這個
: 判刑後18天就槍決 從來沒有那麼快的案例
: 這個速度是不是想趕520前行刑
: 大家還覺得有哪些問題呢?
覬覦岳父母財產 陳雲輝殺人烹煮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012/201012290641189.html
陳雲輝於1986年8月29日因為犯下殺害岳父母的合江街分屍案,
在1988年的3月4日死刑定讞,6天後3月11日被槍決
2000年前屏東縣議長鄭太吉殺人案於7月14日死刑定讞
時任法務部長陳定南於同年8月2日批准鄭太吉死刑執行令,同日晚間槍決
作者:
ioci (芋頭化了不要撈)
2016-05-10 21:42:00所以罪大惡極無冤獄可能的插隊案例是有的
這兩個案子肯定在隱瞞什麼 政治操作 程序正義在哪?
作者:
lword (Ali)
2016-05-10 21:43:00結果沒破紀錄
作者:
loki88888 (洛洛路)
2016-05-10 21:43:00程序問題 單看標題就想打臉不會太輕鬆?
又是一個程序問題 你要打人臉先po一篇文質疑程序呀
剛剛記者會說"以前臺灣民治未開時執行很快,但後來人權意識高漲,導致有很多待執行的死刑犯"看來我大臺灣又突破新紀元了
作者:
codyDL (小啾啾號)
2016-05-10 21:45:00原原po先說從來沒那麼快的案例啊 這不是就打臉嗎
所以就是人權意識高漲 很多有翻案可能的加上講就人權問題所以放著不殺。但鄭捷這件沒啥好討論所以趕快殺。有任何問題嗎?
作者:
loki88888 (洛洛路)
2016-05-10 21:50:00好吧補推回來,但還是覺得不合乎程序正義,十年前的法條跟現在的法條已經很不一樣了
作者:
Timba (踢音霸)
2016-05-10 21:50:001988一個6天 2000一個1天 18天的陰謀論者???
所以到底不合乎什麼程序正義啦到現在還是看不到你要質疑程序正義先去翻法條出來打法務部臉
作者:
loki88888 (洛洛路)
2016-05-10 21:55:00我無法在這邊立即的答覆你到底有沒有違反的地方,畢竟我自認我學識還不夠…這只是覺得,沒有很明確的證據直指法務部真的錯了…畢竟時機真的很奇怪才導致我會有這樣的想法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6-05-10 21:56:00
又是"我覺得",都用感覺的就好了
作者:
ctim (ctim)
2016-05-10 21:57:00又是"我覺得".....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6-05-10 21:58:00
說程序問題,結果說不出個所以然,只說了"我覺得"..
作者:
loki88888 (洛洛路)
2016-05-10 21:59:00用感覺的並無不妥啊!當初虎克也是「覺得」軟木塞中還有什麼才對就發明了顯微鏡…還有很多的「我覺得」只是我懶的細講了…這方面你要跟我戰我倒是很樂意了
作者:
lword (Ali)
2016-05-10 21:59:00什麼都不懂也敢說人家違反程序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6-05-10 21:59:00
那到底何來言之鑿鑿說就是程序問題?
作者:
loki88888 (洛洛路)
2016-05-10 22:00:00好像有點沒必要了~人人都有發言的權力~這不就是言論自由嘛~
作者:
codyDL (小啾啾號)
2016-05-10 22:01:00所以虎克去做研究去查證了 你呢
作者:
SiFox (疝氣の嚕嚕米)
2016-05-10 22:01:00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 ( 民國 94 年 1 月 12日修正 )
作者:
loki88888 (洛洛路)
2016-05-10 22:02:00所以我考上了法律系 結案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10 22:04:00考上了法律系,所以?
作者:
scusb05 (Miss.Happy)
2016-05-10 22:04:00其實不是太快 是之前死刑定讞的案例都拖了太久 所以才突顯這次的判決很快
作者:
loki88888 (洛洛路)
2016-05-10 22:05:00沒有所以~我只是陳述我的具體作為罷了
法律系都用感覺的推文喔?難怪我感覺台灣的法官都這種鬼樣子
作者:
loki88888 (洛洛路)
2016-05-10 22:06:00高三生大一QQ 連半個可能都算不上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6-05-10 22:07:00
喔你說程序問題是你感覺,然後具體作為是考上法律系邏輯?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10 22:07:00在這個討論串裡突然沒來由的陳述這件事要幹嘛呢?
作者:
loki88888 (洛洛路)
2016-05-10 22:07:00你要怎麼認定是你家的事囉~反正離開PTT我們就素不相識了
背景知識不夠的話你是嘴不贏鄉民的啦期待你之後的表現 加油加油
作者:
loki88888 (洛洛路)
2016-05-10 22:09:00至於法律系呢~就是虎克去研究了,然後我也打算研究~不知道有沒有回答到某樓的問題?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10 22:09:00而陳述這件事能說明什麼事讓你夠格講出結案兩個字?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10 22:11:00看樣子就是想靠法律系三個字來開脫的一個咖呀,可惜不夠力喔
作者:
loki88888 (洛洛路)
2016-05-10 22:11:00嗚嗚嗚本魯只是一個小咖還請你手下留情了~
作者:
olp123 (ok)
2016-05-10 22:12:00推 有查證
作者:
codyDL (小啾啾號)
2016-05-10 22:12:00呵呵那為什麼不現在查法條解決你疑問 還是要等開學再慢慢想
小弟你先退下吧 這次是你輸了 學好之後再來討回一城
作者:
loki88888 (洛洛路)
2016-05-10 22:14:00如果這件事上網找一找就有答案,那那些教授也當的太心虛了吧~
作者: jojojoy (jojojoy) 2016-05-10 22:17:00
可是我覺得陳定南比羅好多了啊
作者: justeit 2016-05-10 22:19:00
還有很多死刑犯 為什麼只殺他好怪 而且這兩個例子時代很久遠跟現在判死刑拖很久完全不一樣的時代
作者:
shimingd (shimingd(小樓))
2016-05-10 22:22:0018天太快@@那至少需要幾天??
哪裡違反程序正義了 法律有規定定讞後至少幾天槍決嗎18天太快1800天太久所以是180天剛剛好才不會違法程序正義的意思嗎
作者:
nini5400 (不要問 你會怕)
2016-05-10 22:46:00快被推文笑死了
前面噓得很快好像很懂程序 後面又說我覺得...= =
作者:
codyDL (小啾啾號)
2016-05-10 22:55:00呵要當到教授才能知道答案?查法律規定是要教授證明?
作者:
gps0110 (堅強善變的人們)
2016-05-10 22:56:00感覺感覺感覺 感覺就贏了被打臉就說我感覺
念法律的講"我覺得...""我感覺...."立刻被教授噴爆以上是我親身經歷 Orz
我幾十年臺灣人的經驗告訴我,當政府做出莫名其妙的事情,一定有詭
笑噴那間法律系說一下,我來找你教授聊聊天,看這位同學刑事法表現如何法律(人)要打人臉時首重法條依據,不懂別說自己念法律拜託拜託
作者:
dian9 (點點)
2016-05-11 08: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