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更新)是我的朋友雷 還是我太要求?!

作者: Antia691 (公園躺椅VIP)   2016-11-20 03:53:53
不好意思主文刪掉
原po雖然還是學生,但有些事情要漸漸的與社會接軌了。重要的事情永遠不要交託他人,
交託後就必須有出包的準備,責任是自己要承擔。
向電腦下指令都有可能bug,自己要求自己做的事也有遺漏或出錯,何況是對別人呢?
假使今天下班時你問同事說有沒有順便幫你打卡了,他說有,你們感情很好也很信任他,
但隔天發現他沒打,當天的薪水就這樣沒了,你無法怪罪同事,在法律上同事也不需要向
你道歉或補貼薪水,因為是自己沒有盡到確認的動作。
或許你會想,若去確認會不會讓同事/學不舒服,認為不被信任,進而關係出現裂痕?其
實不會,大多數人都在跌跌撞撞後了解確認是件替自己負責的行為。
"信任"有時候是懶得溝通、了解、負責的產物,當你將事情的主權交給別人後,責任是不
會跟著被交出去的。
你朋友可能認為當下是提醒他要帶上他自己的作業,他回答說帶了,亦或他記錯,以為有
順便帶上你的。事後你向他說沒交到你的作業這件事,他不願意道歉或回應足以讓你明白
他就是個普通朋友,該斟酌相處距離,但這些都不表示他有錯或虧欠你。
作者: alex10282 (豆格)   2016-11-20 10:24:00
這種舉例失當,今天是他朋友跟他借作業,是有求於人,你的邏輯..
作者: rulegirl (rulegirl)   2016-11-20 10:51:00
舉例的輕重程度不太對。期中考是一學期一次、下班打卡是天天。同學作業沒寫借他抄,是一種幫助但是對方反過來咬自己,跟自己沒打卡到同事又沒接受到什麼幫助,這個差別很大。
作者: only49lk (千里快哉風)   2016-11-20 14:02:00
這個舉例不對等吧?今天原原po不是忘記作業叫A幫忙拿,是借給A抄後去按電梯,但A抄完後只拿了自己的作業,這樣哪裡叫做A沒有錯或是沒有虧欠於原原po?就是怕兩個人考試遲到,才會先出去按電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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