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adf2003 (i_ki_ma_su)》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
: 小妹在yahoo拍賣下標買東西,賣家標明運費郵寄60
: 收到貨品後我發現是郵局便利1號袋(澄),
: 根據郵局便利袋的規定是36元1公斤內,郵資不用另外付,
: 網址如下:
: https://www.post.gov.tw/post/internet/Postal/index.jsp?ID=1375868797974
: 所以我就有點不開心,已經向賣家留言詢問,在等候消息
: 大家遇到這個狀況會不開心嗎? 還是我太小題大作了?
: 補充附上商品圖
: http://i.imgur.com/xYkXIgl.jpg
: 五個標準尺寸電腦椅輪子,很勉強的塞進一號袋(一號袋是最小的,還有二號48元有多
放
: 防撞物的空間)
: 也沒有報紙或泡棉防撞,再多收運費
看到很多人重點錯誤覺得很難過
甚至有人根本沒想搞懂問題就說要匯款給原原po
雖然話題攸關於錢但這不是錢的問題啊
聽到關鍵字「錢」就想草草了事……不知道你以後能不能給你小孩好的教育~
還有多少讓人看了難過的就不點出來惹
#更正:無關小孩的教育 這邊要跟szuchi0912道歉 對不起><
這不是錢的問題好嗎?
一分錢一分貨 我花了60元的運費就該獲得60元的運送
你不能因為問題小就認為沒問題
噢不也許你也不是覺得沒問題 而是懶得計較
我認為這是很嚴重的
有的人怕麻煩 有的人不在意
但是「追究」是消費者的權力 甚至我認為應該要是義務
這邊講一個情境題 雖然不相關 但也許能讓更多人稍稍感同身受
如果你今天是個打工仔 時薪卻只有123
難道你也無所謂嗎?
但真的就是有人這個樣子
「反正一小時也只差3元!」
「反正有拿到錢就很好了我很感激!」
(但你明明可以拿到126)
「反正運費只差24元!」
「反正東西沒壞就好了我很感激!」
(但你本來只要花36)
很抱歉我無法提出精采的舉例
所以這兩者是不同的狀況
但我要說的是 這些慣老闆 慣賣家
都是懶得計較的人養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