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大家會因為被騙運費而不開心嗎

作者: endour17 (in_dour羊)   2016-12-15 09:50:28
※ 引述《seadf2003 (i_ki_ma_su)》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
: 小妹在yahoo拍賣下標買東西,賣家標明運費郵寄60
: 收到貨品後我發現是郵局便利1號袋(澄),
: 根據郵局便利袋的規定是36元1公斤內,郵資不用另外付,
: 網址如下:
: https://www.post.gov.tw/post/internet/Postal/index.jsp?ID=1375868797974
: 所以我就有點不開心,已經向賣家留言詢問,在等候消息
: 大家遇到這個狀況會不開心嗎? 還是我太小題大作了?
: 補充附上商品圖
: http://i.imgur.com/xYkXIgl.jpg
: 五個標準尺寸電腦椅輪子,很勉強的塞進一號袋(一號袋是最小的,還有二號48元有多

: 防撞物的空間)
: 也沒有報紙或泡棉防撞,再多收運費
看到很多人重點錯誤覺得很難過
甚至有人根本沒想搞懂問題就說要匯款給原原po
雖然話題攸關於錢但這不是錢的問題啊
聽到關鍵字「錢」就想草草了事……不知道你以後能不能給你小孩好的教育~
還有多少讓人看了難過的就不點出來惹
#更正:無關小孩的教育 這邊要跟szuchi0912道歉 對不起><
這不是錢的問題好嗎?
一分錢一分貨 我花了60元的運費就該獲得60元的運送
你不能因為問題小就認為沒問題
噢不也許你也不是覺得沒問題 而是懶得計較
我認為這是很嚴重的
有的人怕麻煩 有的人不在意
但是「追究」是消費者的權力 甚至我認為應該要是義務
這邊講一個情境題 雖然不相關 但也許能讓更多人稍稍感同身受
如果你今天是個打工仔 時薪卻只有123
難道你也無所謂嗎?
但真的就是有人這個樣子
「反正一小時也只差3元!」
「反正有拿到錢就很好了我很感激!」
(但你明明可以拿到126)
「反正運費只差24元!」
「反正東西沒壞就好了我很感激!」
(但你本來只要花36)
很抱歉我無法提出精采的舉例
所以這兩者是不同的狀況
但我要說的是 這些慣老闆 慣賣家
都是懶得計較的人養出來的
作者: Imgur5566 (貼貼)   2016-12-15 09:52:00
知道只有123還去打工?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12-15 09:53:00
我覺得這已經是被害妄想症的程度了多收運費可能是賣家為了方便起見(多不退少不補,弄個折衷的價格),也可能是為了藉此再賺一筆我可以體諒前者,不能接受後者,但你卻認為全部都是後者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12-15 09:58:00
是指60元扣掉便利袋36剩下的24元嗎 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自己把便利袋寄給賣家 貼個5元跑腿費 然後省運費60這樣如何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12-15 10:00:00
不好意思,身為買家我只希望賣家能快點出貨,不想他把時間浪費在分別辨認哪個商品運費是多少,合併又是多少
作者: h3250sam (INX)   2016-12-15 10:06:00
要計較這麼多的話,親自跑一趟郵局寄送花個20分應該不多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12-15 10:07:00
若A運費20 B運費20 C運費20 但A+B運費是30 A+C運費40你要怎麼訂= =?除非是單一商品,否則只要能夠合併運費
作者: h3250sam (INX)   2016-12-15 10:08:00
吧,時薪123/3=41 便利袋36+1+20分鐘的41元=78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12-15 10:08:00
的,就不可能訂出無論怎麼買都100%運費完全正確的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12-15 10:17:00
我常買網拍,自己也賣過幾件二手物(10來件吧),我只能跟你說,露天合併運費系統設定很麻煩,沒有你想得那麼美
作者: h3250sam (INX)   2016-12-15 10:17:00
沒有不同啊..難道去郵局寄送這段過程不算運送?打工很在意工作時數的回報,這樣計較去寄送過程的回報也是合理的吧難道去寄送過程花的時間是免費服務就是合理的?就是說要計較成本價值計較不完..怎樣算都對買家應該下標前自己和賣家先確認才是正解
作者: lovecatbaby (小蘭)   2016-12-15 10:34:00
為什麼運費一定是貨運公司收的...不能是運輸服務費?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12-15 10:34:00
哇 所以是想要免費服務喔 早說嗎
作者: h3250sam (INX)   2016-12-15 10:35:00
如果是貨運公司到賣家處收件這樣就合理..但郵局??
作者: lovecatbaby (小蘭)   2016-12-15 10:37:00
今天一個賣家自己有發財車可以出貨直接送到你家難道他運費=0嗎
作者: aikotoba (aikotoba)   2016-12-15 10:37:00
為什麼賣家包裝和出貨到承辦單位的成本不能反應在運費上
作者: lovecatbaby (小蘭)   2016-12-15 10:38:00
我不能理解大家覺得賣家不能把把去郵局算進運費裡...這麼計較運費你要不要自取= =他運費不合理你可以不要買啊…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12-15 10:40:00
調整總金額就是麻煩啊= =+我希望我一下單賣家就能出貨,
作者: aikotoba (aikotoba)   2016-12-15 10:40:00
我這邊感覺到很多買家只想到自己
作者: h3250sam (INX)   2016-12-15 10:43:00
有一種自己的時間成本差三元要很計較.別人的時間成本不重要的感覺
作者: Aqery (腦殘巨嬰沒藥醫)   2016-12-15 10:44:00
你可能沒賣過東西或上過班,在這邊講這種五四三,都是你的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12-15 10:45:00
難怪臺灣這麼多公司愛搞cost down
作者: Aqery (腦殘巨嬰沒藥醫)   2016-12-15 10:46:00
別人時間都不是時間,服務都不用錢,只有實體貨物才是成本
作者: AppleAlice   2016-12-15 10:48:00
難怪台灣這麼多公司搞摳死當+1還有一堆明明需要專業看護的隨便凹個子女媳婦當顆菜頭坐在那邊也就可以了的,看不到的都是浪費就對了
作者: szuchi0912 (chi)   2016-12-15 10:57:00
天哪 我說不在意 還要被你扣帽子到教育小孩在意的人就去討阿 不在意的人就沒差 現在要檢討家教?現在連價值觀都要統一就是了嗎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12-15 11:02:00
我是不在意那點運費啊,所以對我來說沒差,很在意運費又想盡快收到商品的,大概就不適合露天吧
作者: sarah7681tw (夢留)   2016-12-15 11:10:00
不覺得那叫雜費,我覺得只要是運輸不管走路去還是騎車還是貨運快遞都叫運費
作者: szuchi0912 (chi)   2016-12-15 11:12:00
要匯款的不是我 但我真的不在乎那些錢 因為不在乎那些你所謂草草了事 息事寧人的錢 牽扯到教育小孩我覺得你過度連結了
作者: AppleAlice   2016-12-15 11:15:00
沒甚麼苦,只覺得台灣服務業被當奴才,社會觀念也很難改就是了我才覺得有些人明明人家清楚標示運費多少,同意才來下標,又沒強迫,之後卻想凹這個錢,才怎麼教育小孩咧"一分錢一分貨"這句話在某些人眼中解釋成有貨才有錢,無形無體的都不准收錢包裝是否妥善那是另一個問題吧,但運費包含賣方往來郵局或任何一個物流的時間很合理啊,運送相關的成本為何不能算在運費裡??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12-15 11:30:00
哈哈哈哈 什麼是該要的是你定義 那廠商定義的該給你也要給不是嗎
作者: h3250sam (INX)   2016-12-15 11:31:00
一般便利袋65..輪子直接裝進去還不是一樣,所以要計較包裝還是運費???這時候包裝成本還要加進去運費裡嗎?以你邏輯運輸成本是運輸公司的,應該不能含在運費裡
作者: AppleAlice   2016-12-15 11:34:00
什麼運雜費那也是你創造定義的,反過來問你那為何單純給郵局/宅配的錢不稱作物流費?? "運費"到底誰說了算??你一直覺得只有付給物流的錢叫做運費,但你光看這串討論也知道並不是每個人都這樣想,我就覺得運送相關成本包含物流、(如果有的話)保管、保險那些都算在運費啊郵局收取的運費也不是單純只用送貨郵差的薪水去計算成本的不是嗎??
作者: lovecatbaby (小蘭)   2016-12-15 11:38:00
哈哈哈哈還運雜費,不能簡稱運費嗎?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12-15 11:47:00
廠商跟勞基法關係? 你別跳針好好說啊
作者: tomokazu ( )   2016-12-15 12:07:00
商品從賣家家裡運送到郵局的費用算不算是運費 是你說了算嗎?
作者: NingK (檸~)   2016-12-15 12:35:00
一個覺得東西難吃就不該付錢的概念
作者: evie1204 (vicky)   2016-12-15 12:46:00
現在要又創一個叫“運雜費”囉?
作者: sungtau (松濤)   2016-12-15 14:04:00
原原PO的問題是出在於雙方對運費兩字的定義問題而非欺騙強烈建議原原PO買東西前先務必跟賣家討論清楚再下單不然你就找出拍賣網頁上對運費的明確定義為何 証明你是對的
作者: yaokut ( )   2016-12-15 16:30:00
所以網拍有雜費這個品項可以選填嗎?@@還是網拍有運雜費這個選項? @@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6-12-15 16:49:00
舉例失敗的話不如不要舉例
作者: G542672 (A-four)   2016-12-15 20:20:00
看來以後交易真的要列舉會計科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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