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女性自己在外打拼好了,
如果月薪四萬,
年終老闆佛心給2個月,
年收入大概56萬左右,
不要住台北,新北板橋就好
吃好一點,一個月算一萬,一年十二萬
女生會愛打扮愛漂亮,算半年燙或染一次頭髮,一年六千
治裝費省一點,一季兩千,一年也要八千
鞋子半年壽命就差不多了,買出清打折的運動品牌,
一雙算兩千五,一年大概五千,
化妝品一個月一千,一年也要一萬二,
可能上班還需要交通費,只算搭公車來回,一年約七千五,
手機拿三萬塊iphone,假設可以用兩年,平均一年一萬五,
套房租交通方便一點的,近捷運站大概一萬左右,一年十二萬,
一個月看兩場電影約八百,一年九千六,
手機月租費網路吃到飽,算八百,一年九千六
這些扣一扣一年大約存二十六萬,
如果要在板橋買一間25坪新一點的房子,算一千萬,
要存三十八年才買得起。
假設大學畢業二十二歲才開始工作,而且是沒有揹學貸的狀態,
22+38=60,要獨自一人工作到60歲才買得起一間新北的房子,
更別說可能還會結婚生子或有其他開銷
我覺得這不是省錢的問題,說年輕人很會花錢,
你他媽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台灣要把年輕人搞得需要拮据度日才能買到房子?
我們是為了過生活才工作,還是為了工作才生活?
一堆老草莓壓榨年輕人、讓年輕人過沒有品質的生活,
又說年輕人愛花錢,怎麼不去吃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