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這篇不是要比爛,也不是要檢討被害者
而是用一些統計數據來了解犯罪行為
了解犯罪行為才能去想如何避免自己成為受害者
很多犯罪行為,被害者幾乎都是女性
犯案動機其實是很簡單:好下手
有點年紀的鄉民應該對《麻辣教師GTO》有點印象才對
教頭內山田廣志是電車性騷擾的慣犯
他下手的對象其實都很類似,就是看起來乖巧不敢反抗不敢聲張的女性
當然了
這時代性犯罪的被害者不僅限女性,男性也會被害
加害者在尋找下手對象時,絕不敢去找像館長那樣的人
而是找尋不敢反抗不敢聲張且體格看起來弱弱的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59960
韓國男女不平等報告書(一)我們的肉體:密陽女子中學生集體性侵事件
在韓國當地,強姦、殺人、強盜、下藥誘拐,被稱為「四大重要犯罪
」。在這四大重要犯罪的被害者人數,揭露出女性低落之地位。從「
性暴行」(即為「性暴力」,其中包含強姦、性騷擾、性侵害等)被
害者人數來看,根據2015年韓國大檢察廳的報告,女性遭受到性暴力
對待,而之後審判加害者因證據不足不予起訴的案件,2010年到2014
年的數據分別是3,225件、3,910件、5,742件、5,551件到6,349件,
短短五年之間暴漲了兩倍,而且這還是官方數字。
我們都知道官方數字多為參考用,實際發生在社會上女性遭受到性暴
力的人數,恐怕比這多上四、五倍,甚至數十倍都有可能。
再者,南韓大檢察廳的「犯罪分析」報告顯示,2014年性暴力犯罪每
10萬人就發生58.2件,與2005年10萬人發生23.7件的數據相比,上升
了145.5%。且根據《朝鮮日報》統計,10到19歲的性侵犯比例(以
每10萬人計)是美國的兩倍、日本的十倍,其中五成是集體性侵,但
南韓社會向來將性侵怪罪於受害人(例如女性穿著暴露,勾引他人犯
罪),報案率僅僅低到約10%,起訴率更只剩下2%。
更令人吃驚的是,在這四大重要犯罪裡,受害者女性人數與比例高得
不像樣。綜合統計來看,從1995年女性受害者占72.5%,到2016年已
經跳升到87.2%。換言之,每十位受害者當中就有九位是女性。更令
人擔心的是,韓國法務部還大膽預言:「四大重要犯罪的女性受害者
人數,還在持續增加中。」
韓國當地女性大感不安,她們的不安其來有自。翻開韓國歷史上重大
殺人、刑事事件紀錄本,很多都是以女性被害者的屍體,鮮紅地書寫
成一頁頁的內文紀錄。她們擔心的是,誰都會有可能成為下一個「女
性」受害者。
如2006年到2008年12月底,發生在京畿道西南部地區,韓國女大學生
失蹤且慘遭到殺害的「軍浦女性被殺案」[1] 事件,主嫌姜浩淳於年
底左右落網,也坦承他才剛在12月19日,綁架且殺害一位安姓19歲學
生。
短短兩年間,姜姓嫌犯隨機在路上、娛樂場所選定作案地點,總共殺
害了七名女性,身份分別是上班族女性一名、女大學生兩名、家庭主
婦一名,以及剩下的三名在歌曲房KTV打工的伴唱小姐。她們遇害的
過程如出一轍,都是被佯裝上門消費的姜姓客人強制性交,隨即慘遭
殺害。
所有的被害者,都是「女性」。
根據筆者整理柳永哲犯案過程,他於2003年 9月24日星期三的清晨,
潛入到首爾富人區江南新沙洞內,以重物狠狠地重擊淑明女子大學名
譽教授李真秀,以及他的夫人李肅貞頭部,導致兩人當場死亡。從當
日起,柳永哲展開他十個月的逃亡旅程,期間殺害多達26人。直到20
04月7日18日柳永哲落網,他坦承五天前的7月13日,才剛殺害一名馬
殺雞林姓小姐(27歲)。
經過警方幾天連日偵訊,在柳永哲的證詞下,警方大隊人馬淋著大雨
,來到首爾北部柳家附近的奉元寺山區,挖掘被害者的遺體。來到現
場的柳永哲,蒙著口罩,以手指指向近處,且以一句又一句的「就是
這裡」導引警方挖掘。警方大規模在山區爬上爬下,上氣不接下氣地
挖掘,以顯眼的黃色線圈,圍起一塊塊拼湊出來的屍塊做編號。最終
在現場發現的死者人數,共計11具之多。
事後調查,這些女子的身份多為馬殺雞小姐及歌曲房小姐。每具屍體
的特徵都是20到40歲的女性,且至少都被鋸子、刀等銳利工具,分屍
幾十塊方便丟棄,或者是供柳永哲殺害女子時,方便食用……。
柳永哲的連續殺人事件,影響韓國當代社會極大,其中牽涉到死刑廢
除、重行犯的刑責、社會教育、被害者權利與賠償,與韓國當地夜生
活等規範,甚至被害者家屬也在網路成立「柳永哲被害者家屬網站」。
綜觀柳永哲犯下的案件,受害者有將近八成以上是當地女性。[2] 為
什麼呢?因為女性在韓國社會是弱者嗎?
21世紀的韓國女性,早已漸漸擺脫韓國間差社會內,傳統大男人、家
父長(以「男性」代表家裡戶長之制度)主義的身影。韓國當地的女
性有著高學歷且經濟獨立者比比皆是。但那又如何呢?
在大多數的韓國男性眼中,甚至韓國流行語內,相較於指稱辱罵男性
用語,很多都是針對(歧視)女性所言。如罵女性打腫臉充胖子、愛
好名牌的「泡菜女」、「大醬女」,或是靠外表欺騙男生感情,賺取
金錢的「花蛇」等 [3],就可以看到男女不平等之社會氛圍。
甚至,男性在選擇被害者,也多以女性為第一優先。最具代表性的例
子,就是發生在去年5月的首爾江南無差別刺女殺人案。
2016年5月17日半夜1點20分左右,人來人往的江南地鐵10號出口附近,
遊興場所的二樓男女共用公廁內,被人發現一名已經斷氣
的20餘歲女性死者。致死的主因是胸口被人狠狠用銳刀刺殺五次,導致
當場失血過多,送醫不治死亡。
警方調出案發現場CCTV監視器影片,看到一位34歲的金姓男子,在廁所
前「不知道在等誰」,一直等到他選定的被害者進入廁所,他才抽著煙
尾隨入內。全程犯罪時間不到三分鐘,就結束一條人命。幸虧有CCTV影
片的幫忙,警方在事後九小時後,很快就抓到金姓嫌犯。
當時,金姓嫌犯辯稱,他只是「隨機殺人」,但是警方發現早在金嫌痛
下毒手之前,他已經在犯罪現場徘徊三個多小時,而且明明在女性被害
者進入這死亡公廁之前,已經有多位「男性」進出此男女共用公廁。換
句話說,金姓嫌疑若是想要犯案,隨時都可以尾隨任何一位人士進入此
公廁內,痛下殺手。但是金姓嫌犯偏偏選了這一位正值花樣年華的23歲
女子。
韓國當地,甚至臺灣媒體,都以他自己所說的「隨機殺人」或是「無差
別殺人」來詮釋此事件。事後很多報導也都以金姓嫌犯長年受到女子漠
視,在心中激發起「仇女症」,來作為他行兇之動機。
但是仇女不一定就會跟殺女人有「必然」的連結。韓國當地也興起關於
金嫌殺女事件的相關討論,諸如社會風氣、金姓嫌犯家庭背景探討、加
強公廁安全與性別教育等,但這已經是後話。不管我們用「無差別殺人
」、「隨機殺人」或「仇女症」來解釋金姓嫌犯的犯案動機,都忽略了
受害者的身份。
誰受害了?
我們看到金姓嫌犯在選擇被害者時,已經寓含著一個前提——他要找的
就是「女性被害者」。如果如廁的是男性,金姓嫌犯選擇放棄,其中很
大的原因在於,深怕被害者抵抗力過強、力量高過於他,讓他無法順利
犯案,所以他不會挑選男性如廁者。換句話說,金姓嫌犯心目中完美的
被害者,是一位弱者,也就是這個社會重大犯罪最多的受害者——女性。
金姓嫌犯所謂的「無差別」殺人,精準地說,是針對「女性」無差別。
這也難怪,早在2014年韓國統計廳的調查就顯示,將近70.6%的女性表
示會因為社會犯罪事件而不安。這樣的不安與擔心,還持續地在韓國女
性心中增強擴大。
韓國女性的肉體與生命,在此社會內都遭到不平等對待。那麼精神呢?
那就得從韓國女性職場上的地位,重新再考察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