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原來林奕含對抗的不只有陳興

作者: ftrain   2017-05-01 11:04:42
※ 引述《crowley (蒼蠅拍)》之銘言:
: 1.所有補習班勒令停業,以後也不准有補習班的出現
: 2.所有的家教都必須在學生父母陪同下才能進行教學
倒是可以考慮補習班老師只能女生來任教,這樣也能
避免很多無謂的問題。
就像家長徵家教老師,也很多都限定女性,一樣的道理。
房思琪,防止進入思春期,
將多餘的管道斷絕,也是一種方法。
至於一般學校因為道德要求較為嚴格,甚至公立的會丟
金飯碗,當然比較不敢。
不然我想公立的中小學年輕男老師,小頭也是硬硬的吧。
作者: kevin77884 ((* ̄▽ ̄)/)   2017-05-01 11:09:00
你第一行那個太性別74了 大部分的男生都是能管住小頭的可是這樣他們會莫名其妙失去工作機會
作者: SophiaLee (蘇菲亞)   2017-05-01 11:11:00
我覺得不用這樣啦 在家裝個監視器就好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1:11:00
對啦,所有工作都限女算了,這樣連辦公室性騷擾男性說教都不會有,大家說好不好
作者: SophiaLee (蘇菲亞)   2017-05-01 11:13:00
而且也是有女的會性侵男的 雖然我也是女的 但我覺得不能都只認為女的才會是受害者 男的也有被性侵的可能性你說得太極端
作者: shyfox (我玩文明我砍樹)   2017-05-01 11:14:00
贊成男人出生後都先化學去勢,就不用擔心這問題了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5-01 11:14:00
你性別74 噓噓噓~~~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1:15:00
大家以後繁衍後代就像銃夢那樣用人造子宮,連做愛都不用了,多好
作者: jamier (貓)   2017-05-01 11:17:00
學美國啊 立法保護 只要是對學生下手 都判重刑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5-01 11:18:00
嚴刑峻法就能解決問題囉??美國的制度真的好嗎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5-01 11:32:00
要學先學"要塞堡壘法"啦,入侵住家一律得以擊退這樣也能間接保護到家裡的女孩子,不被外面的男孩子帶出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1:33:00
美國重刑是針對未成年,成年哪有重刑而且美國很多好學校都私立,私立就是私人的,你不爽遵守某些規定,你就滾
作者: jamier (貓)   2017-05-01 11:50:00
那就立法保護 只要是對20歲以下學生下手 都判重刑。法律是最後ㄧ道防線,法不夠周全就改,不會沒有用。^_^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5-01 11:52:00
好慘喔 法律還要干涉人民的愛情qq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1:53:00
笑話,美國這麼重視青少年權益,你看他們會說二十歲以上才能打炮嗎?愛拿美國說嘴先看看人家法條好嗎
作者: jamier (貓)   2017-05-01 11:54:00
法律和教育都要修,如果此事能促成修法也是件有意義的事。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1:55:00
https://goo.gl/xnUU77我建議你直接搬到中東,那裏教授跟女學生吃飯都會被宗教警察抓
作者: jamier (貓)   2017-05-01 11:55:00
我在說師生關係,你要不要先看清楚^_^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5-01 11:56:00
為捨麼要禁止師生戀呢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1:56:00
美國有立法未滿二十歲學生禁止跟老師打炮嗎?有的話拿法條出來讓我見識見識
作者: jamier (貓)   2017-05-01 11:56:00
還能扯到中東,偏激也不要那麼可愛~^_^法就是不夠好才要修,討論火藥味也要那麼重,是在氣什麼^_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1:58:00
主張那種偏激的立法的可不是我問題你看你舉的那幾個先進國家哪個這樣搞的你那樣修法只會帶來新的悲劇還是老話一句,跟侵害人民相比,縱放犯人是小事刑事案件尚且如此,其他更不用講了
作者: jamier (貓)   2017-05-01 12:00:00
你覺得法怎麼修比較好可以講啊,又沒有人禁止你的言論自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2:01:00
我覺得法根本不該修這是教育問題,不是法律應該干涉的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5-01 12:01:00
怎摸修哦 我覺得維持現在的規定壓 刑事責任就用刑法227去處理不適用227的話 那就算惹
作者: aaaba (小強)   2017-05-01 12:02:00
這根本不是師生戀,是狼師包裝成師生戀
作者: jamier (貓)   2017-05-01 12:02:00
等身心發育完全、成熟點再性行為,這會產生什麼悲劇?^_^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2:02:00
因為大家談到立法限制師生戀,所以我才提到你看先進國家哪個在搞這種蠢事?成熟點?多成熟?更年期要不要你到一定年紀就得後果自負,憑甚麼要國家保護巨嬰通通到婚後才能性行為就不會有這些狀況了,呵呵林奕含啊林奕含,要是你知道你的故事被拿來這樣要求
作者: jamier (貓)   2017-05-01 12:05:00
謝謝ab,主要在講利用權勢(包括師生關係)發生性行為這點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2:05:00
立法,不知道會作何感想利用權勢那個早就有法可管了,是要修甚麼法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5-01 12:06:00
如果是利用權勢就用228呀搞笑哦
作者: jamier (貓)   2017-05-01 12:06:00
怎麼又偏激,連更年期和巨嬰都出來了呢?^_^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2:07:00
歐洲連土耳其合法性交年齡都才十八,你要比伊斯蘭國家還強喔,呵呵
作者: jamier (貓)   2017-05-01 12:07:00
有法不代表夠周延,懂嗎,所以才需要討論^_^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2:08:00
這不叫偏激,本來你在一定年齡就得學會對自己負責你的那套東西,法界早就討論到爛了,歐美那堆不懂法嗎?
作者: jamier (貓)   2017-05-01 12:09:00
各國民情和社會問題又不一樣,就事論事好咩^_^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2:09:00
而且美國根本沒對成年師生性行為有重刑說謊都不打草稿嗎?民情保守的土耳其合法性交年齡十八歲還是你要告訴我台灣更保守?就事論事,我不覺得有提高性交年齡的必要
作者: jamier (貓)   2017-05-01 12:11:00
借問我哪裡提到「成年」了?請看清楚喔 ^_^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01 12:12:00
科科;臉腫腫。理盲濫情台灣人真的不缺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2:12:00
你只講師生關係,當然不能排除成年案例啊未成年那有另外的法,根本不用修法
作者: jamier (貓)   2017-05-01 12:13:00
土耳其很大,又跨歐亞,不是什麼地方都如你想像的保守呦^_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2:13:00
土耳其比我們保守是肯定的,不信去看同志權益就知道印尼男性合法性交年齡十九歲,也沒到二十
作者: jamier (貓)   2017-05-01 12:15:00
如果法都如此周延不用修,這種事就不會層出不窮囉^_^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2:16:00
法律又不保證從此天下太平,這種事鐵定會繼續發生我認為你要搞清楚一點,不是每件壞事都要法律出手沒有甚麼法可以保證長治久安,法律只是一種社會的最大公約數有興趣可以去看看psycho pass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01 12:18:00
土耳其最大城市有跨性別被殺;殺得很開放:)
作者: jamier (貓)   2017-05-01 12:19:00
當然不用什麼事都法律出手,但這種事顯示法律確有修正空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5-01 12:19:00
現行法哪裡不周了 甚至我還覺得現行法干涉太多了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01 12:19:00
自己生理男性去土耳其無感;但同行女性友人可不覺得土耳其最開放的地方有多開放不保守。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01 12:20:00
說現行法有地方要修正又提不出來漏洞在哪;好歹說一下預期的修法效果吧
作者: jamier (貓)   2017-05-01 12:20:00
哪裡干涉太多?^_^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01 12:21:00
修法目的是什麼?強制性交已經有了;未成年性交也有了。所以那裡有漏洞提出來。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2:21:00
為什麼林姓作家案例需要法律特別關注?我不是很懂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01 12:22:00
所以D大說只好上調性交年齡;又被你否定。所以到底要表示???林姓作家還只是「抑鬱自殺」。也不知道跟強制性的/未成年性交有什麼關係。是要禁止自然人不能自由選擇自殺嗎?
作者: jamier (貓)   2017-05-01 12:24:00
本身不是法律系,單純討論囉,當然還是希望看到些真知灼見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5-01 12:25:00
228呀 明明是合意還要處罰 真的有「脅迫」的話回歸221處理就好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01 12:26:00
不是法律系也可以提出哪裡你認為法律有漏洞吧。或你期
作者: jamier (貓)   2017-05-01 12:26:00
哪裡提到自殺了?^_^
作者: jamier (貓)   2017-05-01 12:27:00
不知道耶,理性討論喔^_^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2:28:00
你甚麼都不知道,只有一堆問題,那是要討論甚麼?你連像樣的觀點都沒有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01 12:28:00
很理性啊。重點就是林女案跟性交根本沾不上邊啊,
作者: Faye88 (地圖)   2017-05-01 12:29:00
不能排拒任何性別,而是要讓男生教育加入貞操觀,或一律解除害死人的貞操觀,或是加入拒絕與主動的正確用法在性別教育裡
作者: jamier (貓)   2017-05-01 12:29:00
一直提問題的又不是我,幹嘛那麼兇。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2:30:00
我哪有兇,實話實說罷了要管未成年,法律有;要管權勢性交,法律有要管強姦,法律也有,那要修甚麼法我不知道
作者: jamier (貓)   2017-05-01 12:31:00
林女案跟性交扯不上邊!?嗯嗯…我是不這麼認為啦^_^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01 12:31:00
自己說法律有漏洞,別人推文解釋法律夠用,又說非法律系不懂;然後又否認提問題。是多理性討論啊。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2:32:00
她又沒講自殺的理由,只能透過她寫的小說藍色窗簾一下
作者: UXIUJIL   2017-05-01 12:32:00
女老師搞女學生就沒問題了吧,女版正常發揮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2:33:00
如果是感情詐騙,那根本不是法律干涉範圍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01 12:33:00
所以林女的死,到底哪裡跟性交有關?我也不懂,麻煩解惑。還是你要說小說主角房女是林女。
作者: jamier (貓)   2017-05-01 12:34:00
提個意見火氣幹嘛那麼大,連跟性交扯不上關係都可以說了~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2:35:00
你的意見就是一直質疑,然後別人跟你講解就說我不是法律系的我不懂我也不是法律系的啊
作者: jamier (貓)   2017-05-01 12:36:00
認真過頭變偏激不好喔,你們繼續~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2:39:00
對啦對啦,等別人講解一堆之後在拍拍屁股說你認真幹嘛,真是不用大腦的討論方式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01 12:40:00
跟白海豚好像;「你不要這麽專業好不好」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2:40:00
這是基本常識吧,有啥專業的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01 12:42:00
白海豚當時被問的問題好像也沒多專業,但他就這樣回。跟部分樓推文大還真有幾分相似。
作者: jamier (貓)   2017-05-01 13:02:00
女生板被宅宅們攻佔後的結果(攤手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01 13:04:00
哈哈哈哈哈哈哈貼標籤果然不分男女。都沒人戰台女自己戰宅?本人自由派女性主義者fyi推文可沒人戰性別喔,也fyi。
作者: jacksleeping (焜)   2017-05-01 14:59:00
許多樓都已經解釋了相對而言現行的法律已經比某jam大想討論的方向更完善的點或是本身的盲點在哪了 但看到jam大除了跳針覺得法律就是有缺失之外 不是笑臉就是開始泥巴戰別人都在偏激都是肥宅...
作者: overfly (Ruka×Rumi)   2017-05-01 15:39:00
性別歧視法...他們這幾個就是一鍋粥裡的老鼠屎,把生理性別男性的人全都打翻了...
作者: genesis5009 (Genesis)   2017-05-01 16:12:00
純噓jam亂貼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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