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根本就是針對教育工作者
法律人人平等
與其針對性
還不如直接提倡修改法律
未滿18歲性交全部強制定罪
而且是雙方面
以確保男性權利
我們可以看到每次雙方自願的性交
倒霉的都是男方
男方權益在哪裡?
男方在做之前
就要想到會被判刑
女方呢?
在做前,因為沒有任何拘束
所以無憂無慮
我們知道吸毒是犯法的
今天一對男女朋友在一起
男方誘拐女方吸毒
女方吸了,並不會因為被誘拐而無罪
所以女方知道吸毒是有罪的
因為會怕,所以可能就不吸了
與其說避免狼師犯案
不如也加強女方自願性交
但是你未滿18歲,也是屬於犯法的行為
有法律約束,更能振救不少無知少女
※ 引述《differm (慢靈魂)》之銘言:
: 朋友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發起了提案
: 主張教育工作者與未滿18歲學生發生性關係應該強制定罪
: 需要5000個附議以進行後續的討論
: 歡迎大家多多附議及轉發
: 也歡迎法律高手們在意見欄中補充不足的地方
: 希望未來可以有效遏制狼師犯案!
: 提案網址:
: https://goo.gl/pbl3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