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shenisshit (嘻嘻)》之銘言:
: 這種性別歧視的推廣好不快樂啊~
: 雙手放在你的太陽穴旁邊,閉上眼睛,我們來想像一下一個畫面,
: 一個舉重或拳擊女選手叫男生陪她去地下室拿東西,
: 一到了地下室她立刻把門關上,
: 趁機壓制在男生身上,乘機性侵成功,
: 然後事後到法院提告男方對她性侵。
: 來囉,寶可夢法官審理,
: 雙方有沒有性交的事實?有,採驗各種性交的分泌物。
: 男方有沒有問女方的意願?阿,沒有QQ
: 問答過程有沒有各種方式記錄成證據?還是沒有QQ
: 都沒有?
: 寶可夢法官在此宣判男方性侵成立 (敲槌!)
: ※ 引述《pokemon100 (寶可夢)》之銘言:
: : 我認為應該推廣,男性與女性性交前,應該先問女性的意願,一來是尊重女性,二來
男
: : 可以保護自己。
: : 就是夫妻也會先問今晚要不要。
: : 可以將問答過程以各種方式記錄成證據,
: : 法院應該將此證據視為有無性侵的首要證據。
這事件,除了陳星,林奕含父母也是那根最後的稻草。應將房思琪當借鏡,當父母的應該
多好好聽子女說話,不能一味顧面子或是羞辱責罵。
還有多關心子女。我真的不推看太多文青類的書,尤其還是個憂鬱的人,我曾經也看那些
書一陣子,後來就把那些書丟了,燒了,
反而覺得輕鬆很多。
我推廣在有人用腦補跟虛構情節作為實際存在的前提下傷害他人前,應該先簽一張願意為了他的的不實言論而賠錢賠到典當褲子的同意書
作者:
voohong (vhlhong)
2017-08-25 12:29:00end, 再來一篇好嗎?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8-25 12:30:00有失水準,那些如果、可能、假設、說不定呢?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7-08-25 12:31:00幫補
作者:
ro77289 (ro77289)
2017-08-25 12:31:00書不是問題,是看的人怎麼想,當然這句話也是在跟你說,燒了也沒用。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8-25 12:32:00質疑?你是指質疑證人被收買,檢方瀆職不查,有關係就沒關係?
作者:
ro77289 (ro77289)
2017-08-25 12:34:00啊你就是以人家被硬上為實際發生的前提下腦補更多事情啊。你只是用質疑來包覆你想傳達的"林是被強暴的"這種資訊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8-25 12:34:00作者:
ro77289 (ro77289)
2017-08-25 12:35:00笑死人,我的證據就是不起訴證明書,你的呢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8-25 12:35:00作者:
mxr 2017-08-25 12:36:00我都看獵人跟王者天下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8-25 12:36:00指控人的先舉證啊,沒學過舉證責任別秀下限
還是單純仇女,認為“男女朋友”,和約會強暴都不是強暴?
作者:
ro77289 (ro77289)
2017-08-25 12:36:00酷拉皮卡快掛了QQ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8-25 12:36:00所以我說那個證據勒?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8-25 12:37:00這些話現在敢講,昨天證人家屬因為家人被你說被收買做證而貼文抱不平,怎麼縮了不敢講?
哇靠,還要去舉證保證別人不會犯罪耶,根本把人當罪犯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8-25 12:39:00所以你說,那個被收買的證據勒?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8-25 12:40:00沒學過舉證責任,就別秀下限,先指控先舉證,不知道的話去旁聽法庭這些話你去問世世的姐姐啊,人在板上,去問她妹沒被收買的證據啊!
再說女生都因為此事糾結半輩子,甚至寫書還失去生命。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8-25 12:40:00收買是你最近講的,無時間太久的問題唷
作者:
ro77289 (ro77289)
2017-08-25 12:41:00那我現在預設你被74團收買出來當打手,請你證明你不是好嗎,你的問法這是這種預設所有人都有罪的笑話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7-08-25 12:42:00別人問A你回答B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8-25 12:43:00所以你現在是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說有人作偽證囉?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8-25 12:44:00沒指誰啊,你是說「證人」啊,這案子證人三十多位,自古以來的證人更是成千上萬世世的姐姐在板上啊,敢放話,孬到不敢面對家屬?
人言和人心隔肚皮,本來就不是百分之百是真實的情況,證人的證據力本來就有限。
哈哈哈 被檢舉分身了喔 原來是個學佛學到腦子變得與眾不同的人啊
文藝哪類是指那種?卡夫卡變形記?嘔吐?張大春的我妹妹?
作者:
ro77289 (ro77289)
2017-08-25 12:45:00涼宮春日的憂鬱啦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8-25 12:45:00挖靠我只是問問而已,想不到還真的是耶!看來有好玩的了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8-25 12:45:00昨天證人姐姐貼文,孬到提都不敢提,今天倒是講得很開心嘛
證人本來就容易受到個人情緒,解讀方式及外力因素影響了。
作者:
ro77289 (ro77289)
2017-08-25 12:48:00不知道耶,但我覺得你造謠應該桶久一點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8-25 12:48:00嗯嗯嗯,太有趣了,先來備份一下,有種不要刪喔:)
作者: as508114 (carmelo) 2017-08-25 12:48:00
真的不想再看到林奕含的文了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8-25 12:49:00對證人那麼多疑問,證人之一的家屬在板上,不敢問?
作者:
ro77289 (ro77289)
2017-08-25 12:49:00你說證人做偽證檢調被收買啊,樓上有好心人截圖
作者: areosmith (航空史密斯(偽)) 2017-08-25 12:52:00
污辱證人真是糟糕
作者:
hope951 (分說、不分說、不由分說)
2017-08-25 12:53:00你先把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丟了再說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7-08-25 12:53:00造謠檢調與證人被收買與做偽證欸
作者:
ro77289 (ro77289)
2017-08-25 12:55:00你真的是完全沒有膽去為自己的言論負責耶XD
作者:
ro77289 (ro77289)
2017-08-25 12:56:00別那虛構情節作為舉證好嗎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8-25 12:56:00所以是指自古以來的證人是被收買做證;自古以來檢方就是靠關係瀆職,範圍越來越大,指控越來越大條囉
作者:
cpblgu (《超絕望級的cpblgu!》)
2017-08-25 12:57:00威龍闖天關……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8-25 13:00:00所以是要拿這些話面對證人家屬了沒?
作者:
ro77289 (ro77289)
2017-08-25 13:00:00"我現在就懷疑你是不是陳星的打手,在74團低靡時出來秀下限讓74們翻身不能,並讓大眾開始有點同情陳星,你可以證明你不是陳星的打手嗎?" 你的發言大概就是預設了這麼多立場,好啊那我真的認真問你,你要怎麼證明你不是陳星的打手?
作者:
qazieru (=w=)
2017-08-25 13:14:00不起訴書沒寫? 算了今天3篇貼文用掉了又你這咖就不打臉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8-25 13:14:00不起訴不代表無罪是法理上嗎?
作者:
qazieru (=w=)
2017-08-25 13:15:00來補個噓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8-25 13:17:00先丢了房思琪那本爛書啦
不起訴不代表有罪起訴了 法官判有罪才是有罪啦 用點腦子好嗎 一天到晚在浪費大家生命什麼屁證據都拿不出來 就想公審想弄別人 念佛念成這副德性
作者:
cashko 2017-08-25 13:42:00疑點不是沒有,但不是你說的那些,你說的那些已經是無根據指控他人犯罪了,而雖然有不解的地方(例如八年前通聯紀錄,不提病歷的ptsd症狀,美美說沒提她提供的對話紀錄),但就算有問題,這些也不足,法律上也只能不起訴
作者:
cashko 2017-08-25 14:22:00不過八年前通聯還保存是有點意外,但也真的調到了,可是之前遠傳說期限只有半年又是怎麼回事,實際上通聯到底可以保存多久啊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8-25 14:26:00精神分裂
作者: jim99952 (小焰) 2017-08-25 14:46:00
看了真可憐
作者: vini770803 2017-08-25 15:05:00
遠傳調半年通話紀錄只有雙方通話互打的紀錄什麼時間打給誰而已 其餘詳細紀錄是依法用(法院)才能調 (遠傳小姐和我說的)
作者:
cashko 2017-08-25 15:12:00原來是這樣,謝謝v大解惑,所以公權力介入年限就不一樣了
用電影舉例還算有沾到「星」這個字 昨天可是用宮廷劇舉例的 就問問你怕不怕咯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7-08-25 15:34:00推太多了
作者:
nini5400 (不要問 你會怕)
2017-08-25 15:35:00下次換拿甘味人生舉例了
作者:
jola (jola)
2017-08-25 15:57:00辛苦了,要能走出來不容易。記得別陷在「我執」的概念裡,有些彈性對自己和他人都好
作者:
mimiwu (可愛的貓咪)
2017-08-25 17:03:00呵欠
作者:
bbbing (無)
2017-08-25 17:27:00推文講超多,發文發這樣幾行-w-??
作者:
gay7788 (批踢踢喵勃啞)
2017-08-26 00:05:00這人超會,哈哈
作者: mayanino (喵喵朱) 2017-08-27 01:20:00
那個,我記得佛教五戒中應該不能說妄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