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KUHT (天大地大)》之銘言:
: 新聞標題:
: 到職3個月懷孕了 通知公司隔天就被開除
: 新聞內容:
: 這位老闆,你也是被「媽媽」生出來的!!!
: 《聯合報》報導,桃園市陳姓婦人104年12月下旬到一家通運公司擔任行政助理,3個月後
: 懷孕,她向主管報喜訊「我懷孕了」,希望換較簡單工作,結果隔天就遭公司以「不能勝
: 任工作」資遣,她以公司「懷孕歧視」申訴,市府調查後認定違反性別平等法,裁罰30萬
: 元。
: 通運公司不服,打行政官司,主張陳女還在試用期,因無法熟悉作業和倉儲系統等客服業
: 務、英文能力不佳,是試用3個月期滿後,以「不能勝任工作」解僱,並非懷孕歧視,主
: 張免罰。法官審理時,市府表示,陳女曾親自操作公司作業系統,並非如公司所說不會使
: 用,且是在告知主管懷孕後的隔天就被公司資遣,顯然是針對陳女懷孕所做的解僱,主張
: 裁罰無誤。(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新聞連結: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314/1314284/
: 心得:
: 因為自己懷孕,還想要換比助理簡單的工作內容,那薪資是不是也要相對減少一點點呢?
這就是這個台灣社會畸形的地方,
明明少子化嚴重,有人要生小孩,
應該是普天同慶,社會共同的責任。
結果卻因為這樣子就要把人家開除?
這合理?
這表示這些公司的老闆根本就沒有思考到企業的社會責任,
只是把員工當成可拋棄的免洗筷,隨時都有替代品而已。
有人會說這個員工有沒有責任?
她是上班後才懷孕,而且也誠實告知了,
沒有隱瞞。
然後也只是希望公司能幫她作出職務調整,
這樣也不行?
任何公司能都對員工在職務上因機動性而隨時微調了。
難道你們這些反對的就不會有生病或是家人有事,
需要別人職務代理或暫代的時候?
將心比心好嗎?如果她今天是你的父母、家人、朋友甚至是老婆,
被人這樣待遇,你也會覺得合理?
根本就是釣出一堆慣老闆思維的人而已。
我還曾經遇過我公司有新人來公司三個月,
說要結婚想請婚假,就被老闆娘說妳要結婚?
那就不要來了。
難怪台灣人不敢婚也不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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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道德水準跟智商還有品德跟薪水多寡、財富多寡無關。
王又曾夠有錢了吧?他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