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看過的例子來跟大家分享吧
遇過一個佛心老闆兼學長
現在自己開店 跟我們吐過不少苦水
他說原本一切按照勞基法
反正女生懷孕該請的假都給請 該給的薪水都給
然後後來被人知道
女生來面試就先問這邊產假怎麼請
學長就回一切照勞基法 OK
到職後 馬上懷孕 請產假育嬰假 薪水領爽爽
然後等育嬰假請完後跟學長說
其實我原本在別的地方上班但是那邊沒有育嬰假
所以先辭職過來 現在生完小孩了 要辭職回去原本地方上班
簡單的說就是白領很多薪水又立馬離職
如果生完小孩再在公司待個五年十年
有人會對這位孕婦有意見嗎? 沒有
但是這種案例真的太多了
只要聽到你這邊有假可以請立馬來應徵生小孩
生完小孩拍拍屁股走人
你說這些老闆以後在顧人的時候會不會有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