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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種材料:
牛奶 50 ml
全麥麵粉 50 g
麵團材料:
湯種
全麥麵粉 250 g
雞蛋 一顆
速發酵母 3/4茶匙
無鹽奶油 30 g
蜂蜜 目測兩大匙 (蜂蜜很黏,我懶得到出來秤重,反正多一點少一點也死不了的)
鹽 一小搓
牛奶 80~100 g
做法:
把牛奶加熱到接近煮沸,然後倒進麵粉當中,用木湯匙快速用力地攪拌
攪拌好的麵糊蓋上保鮮膜,放入冰箱冷藏至冰冷,這就是湯種。
把所有粉類材料秤重過篩,打入雞蛋和蜂蜜,牛奶放旁邊備用
加入湯種
邊攪拌邊加入牛奶,麵團成形時就停住,邊揉捏,太乾再加點牛奶
(不要一次倒進去,整團麵糰黏糊糊又只能加麵粉,越揉越大坨,做出來的成品要吃到明
年)
成糰之後,加入切小塊的奶油,慢慢將奶油揉入麵糰當中
揉到麵糰成形時,將麵糰移至桌上
(記得灑點麵粉以免黏桌)
抓住麵糰一角,用力將麵糰甩打出去
然後對折,再甩,再折、再繼續甩
重複這個動作直到你的手臂再也不能動了為止
(甩麵糰真的超會流汗,運動量十足,記得開點音樂或看看電視轉移注意力)
(從我做麵包開始,每次甩打麵糰從來沒有甩出薄膜過,成品的口感也很好,我想是各國
麵粉特性不同,這點我沒有很強求。網站上又特別提到,因為這是全麥麵粉所以更難有薄
膜,我個人覺得揉到三光就可以了)
三光:麵糰光滑、手掌光亮(乾淨)、桌子(或盆子)光光無麵粉殘留
(這顆不禁讓我想起和尚的頭)
揉好的麵糰放回盆子當中,蓋上濕布
發酵一個鐘頭,或是麵糰變成兩倍大
(旁邊放一盆溫熱的水幫助發酵)
(雖然是八月天,但是印第安那州最近冷颼颼還颳風,我擔心不夠熱。如果是台灣的夏天
可以不必)
發酵時間不是重點,兩倍大才是
(附上前後比較)
(把濕布拿開的時候有點黏住,外表乃身外之物不需在意)
把麵團中的空氣揉出來,平均分成兩份然後滾成圓形
蓋上濕布讓麵糰休息二十分鐘
二十分鐘之後,把麵團用擀麵棍滾成長形麵糰,捲起來
捲好的麵糰,一樣蓋上濕布休息20分鐘
(因為揉麵很累,要小心睡著)
休息好的麵糰,再擀一次
這次的捲捲比較胖
烤膜塗上一層薄薄的奶油,否則烤好拔不出來,會是件很悲慘的事情
把捲好的麵糰收口朝下,放入烤膜當中
在密閉空間裡發酵一個小時,一樣擺盆溫水幫助發酵
(放在密閉空間裡,就不用蓋濕布了)
發酵到九分滿的時候,將烤箱預熱:210*C/420*F
(表面被烤架壓到有點醜)
這時候我假掰的想起了法國麵包,希望這土司也有酥脆的表面,就在烤箱旁邊裝了盆熱水
一起烤
網站上說要烤四十分鐘,我就調四十分鐘。
在此奉勸大家,各家烤箱程度不一,第一次做的食譜請時時關心,尤其是這次烤箱的
溫度比白吐司還高。在烤的過程中我只匆匆一撇,看起來成品還不錯,我就放心地躺在沙
發上玩電動,可能是上帝的安排,在第三十五分鐘時我突然想到,又跑到烤箱前看了一眼
,啊,表面已經開始變黑了。
趕快把土司拿出來,變成全麥巧克力口味
倒出來放涼。
一摸到吐司表面,喔我的媽,整塊硬摳摳,拿來砸在頭上會腦震盪的那麼硬
烤都烤了也不能怎麼樣,反正還有男友會吃(咦),就還是給它擺著放涼等切片
用鋸齒刀切,比較能保持形狀
(不過這次的吐司超級硬,就算用美工刀切我看也OK)
其實,裡頭還不錯耶~~~~
如果硬要說,烤成這麼硬的好處就是,切片可以很漂亮
試吃了一片,幸好吐司裡面還是正常的熟度。
全麥吐司的嚼感不若白吐司那麼細緻(廢話),但香氣甜味十足,很耐嚼。拿來烤熱,塗點
奶油,還是不錯吃的。只可惜,那烤焦的皮真的是好硬啊~
(可以拿來當軍人的乾糧)
完全冷透之後,放入夾鏈袋當中,兩個禮拜之內吃完就可以囉~
隔天的早餐,冷藏過的吐司更硬,要灑點水再放進烤箱烤,烤熱的土司一片放煎蛋,一片
塗草莓果醬,搭配熱咖啡。
全麥的嚼感很明顯,咬久之後感覺自己像匹馬(嚼嚼)。吐司體熱騰騰的還不錯吃,拿來沾
半熟蛋黃更是絕配,灑點香腸薄片、青椒、蘑菇、起司一起烤,就變成很有嚼感的吐司披
薩也很好吃,草莓果醬和這股嚼感則沒有很對味,我覺得這全麥吐司吃鹹的比甜的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