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一篇我真的忍不住想回了
把第三人的體傷跟財損降到最低
: 用超額來補 價格不會差太多
這個是錯誤的觀念...
有心想玩 自己去拉看看 明台的
舉個例子
超額1000萬 第三人財損20萬 保費1700
超額1000萬 第三人財損50萬 保費1400 (費用是大略 拉高第三人反而降價)
自己去嘗試看看多種組合就知道了 我猜是倍率問題?
超額一定要買的 上週四台超跑的案例就是...
我汽車買富邦 一年快6000 (超額一千萬)
大型重機買明台 一年1400(超額一千萬)
前幾年都買富邦的重機險 被綁一個 駕駛人傷害險真的幹(俗稱的 自摔自撞險)
CP值不如自己買 個人意外險 還全包...
每年保費3500+ 結果只有 第三人財損 50萬 沒了...沒有超額
今年似乎可多加超額 但是還沒加就漲價 度濫跑去保明台
※ 引述《VVVV55555 (東興烏鴉-小妹)》之銘言:
: 超額要買
: 把第三人的體傷跟財損降到最低
: 用超額來補 價格不會差太多
: 其中最沒用的就是乘客險
: 除非你常載不認識的人
: 不然你自己熟識的人會告你跟你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