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而,批評意見所言的是否「是否有考量來自於社會刻板印象所致的犯罪黑數(女侵男)
: 部分」等等,但是若存在這部分,究竟實際有多少這類型的案件?又是否確實被排除在統
: 計之外?
:
賓果,所以我說妳的邏輯論述能力很糟,這是客觀判斷,而不是人身攻擊...
妳說,"女侵男的案子實際上有多少",這是一個很難量化的問題;
應該說,女侵男的情況下,男性究竟有多少會去報案?
沒有報案就無法量化,對不對?
但是,沒有報案就等於不存在嗎?
如果以閣下荒謬的論證,也就是"沒報案、非量化就不能列入經驗法則",
那麼男性絕對是吃虧的!
因為根本的情況是,男性如果被女性性侵,在社會上經常都是被恥笑的對象,
所以不敢報案的情況很多,說難聽點,連上八卦板抱怨都不敢啦!
妳要用"數字沒辦法呈現"來說"這樣的情況不存在",基本上是一種詭辯。
我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中國的人口拐賣數字"一直都不存在",
但這代表"中國沒有人口拐賣"嗎?
總而言之,用"數字不存在"來反駁"未必有這樣的黑數",
而不考慮社會風氣、集體狀況造成的影響,這本身就是荒謬的。
再補充一點:
沒有數字,其實更代表這個族群的弱勢,因為沒有人去分析、評估他們!
我再說一次,拐賣人口沒有數字,就真的不存在嗎?
按照這位l小姐的說法,拐賣人口都沒有數字依據,所以質疑這點站不住腳,
這是合理的嗎?
答案還是一個: 妳的邏輯論證能力有問題。
順便一提: 九千比九百是一比十,不是一比一千;
妳不只邏輯差,加減乘除也要重修...
就算九千比六百也是十五比一,而非一千比一,
請問這個一千比一到底是哪裡來的"經驗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