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女神自助餐》—權力的虛實蒙太奇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22-02-23 19:26:49
:
: 謝謝你的意見,容我不予回覆非論證以及訴諸人身部分。
: 蓋因我的意見已詳述如內文,於其後的你的意見僅為同義反覆而已,僅以本文即足堪覆之
: 。
: 另外,所謂「經驗命題」,定義上是指:「可由事實觀察驗證真偽之語句」,而不是通俗
: 理解的生活經歷哦,也就是說本文中的比例是否為真,可經由事實(例如數據)驗證,而
: 不是我個人是否有相似經歷。供你參考,以免誤解。
我再回答一篇好了:
簡單說,"事實(例如數據)"這個命題,本身就是荒誕不經的。
l小姐把"事實=數據=經驗",這個三段論述的荒謬我想不需要多提,
有眼睛的人應該都看得出究竟有多荒唐吧?
首先第一段論證,事實(例如數據),這個就是不成立的。
我是學歷史的,深知不可能只依賴數據來察覺"事實"。
一個數據本身可以有很多解決方式,比方說某一年的國稅收入,
為什麼會這樣收?它背後的意義是什麼?
光是這個數據,可能被後就有幾百幾千種解答和分析,
妳要怎麼"經由數據驗證"?
數據又怎麼可能"呈現事實"?
所以第一段論證不成立。
第二段論證,"數據=經驗",這就更不能成立了。
數據本身是可以操弄的,這才是真正的經驗法則,
所以事實=數據=經驗,這完全是不通且荒謬的三段論法。
更進一步說,就算事實=數據好了,
那l小姐提出的數據也是1:15,而非1:1000,
所以按照她所謂的"經驗法則",她自己的1:1000根本無法成立!
自己都被自己的數據打臉了,怎麼有辦法說自己講的是"經驗法則"?
證謬結束。
作者: Vassago (單身真是一種罪)   2022-02-23 22:07:00
作者: god2 (乙炔)   2022-02-24 00:35:00
這次我推你
作者: devilhades (菲特)   2022-02-27 07:12:00
整串就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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