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ry8442 (起秋風)》之銘言:
: 說,紙本書售價150元的漫畫,在電子書的世界,是以75~105這個價格區間帶販售的,偶爾
: 那麼,一本電子漫畫 #一整年的銷售量(下載數)達多少可以稱為佳作呢?答案是200~300
: 本,#100本以下的多如過江之鯽;如果賣超過500~600本,就可以說是暢銷作品,當然,也
: 所以,一本定價105元的漫畫,一般平台商大概會先抽走53元,剩下52元,然後權利方再抽
: 走32元(或更多),出版社最終可以獲取20元(或更少),假設一集漫畫一年的銷量為100
: 本,那麼一整年的獲利為2,000元。
來攤開來談好了。
一、漫畫的售價:
日本漫畫單行本現在一本150元,就算紙書也是薄利多銷。
但是現在很多出版社就把漫畫當書賣,打破過去漫畫的成本結構。
例如大塊出的《我所看到的未來》,定價380元,電子書博客來定價266元,七折。
近期Garo系很紅,安西水丸《東京輓歌》定價400元,電子書280元,七折。
這樣出版社收益就不會到這麼薄,不過這些作品雖然是漫畫,但和ACG口味距離蠻
遠的。
二、漫畫銷量:
從一開始台灣漫畫就被對岸的漢化組+盜版漫畫網站+App壓著打啊。
就我所知,尖端首席執行長黃鎮隆先生有分享過一段去中國打盜版官司的經驗,
結論就是:勝訴了,但是對方賠償的金額還比所花的律師費來得少。就算政府
下令關閉盜版網站,過兩天換個網域與IP,同樣的內容照樣能提供。而且中國
這種事網路圈天天在發生,他們已經駕輕就熟了。
但在對岸打侵犯著作權打到底,台灣這邊就沒有任何想要立法或者做出判例的
作為。例如2012年,尖端提告,保智大隊找到ComicKing的開發者,一位新竹
工程師,然後就移送偵查。這款App我還記得,開啟畫面是一尊佛,然後就是
簡單的閱讀程式,可以從對岸的盜版網站下載漫畫。
https://www.ithome.com.tw/news/73533
不過這官司到最後沒有打完啊,兩造和解,工程師到數位出版聯盟的記者會上
道歉,然後賠款百萬,就沒了。
https://ithome.com.tw/node/80330
台灣內容提供者一直要求Apple與Google要對App進行嚴格的審查與把關,但是
美國公司要App下架,或者網頁不在搜尋曝光,就兩條路徑:
一是提出DMCA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申訴,表示著作權被侵犯。但是首先要在美國
與加拿大版權人要有代理。日本之前漫畫村事件,就是大出版社寫了一堆申訴文件
,但最後是由一家加拿大出日本少女漫畫的出版社(Harlequin)提出訴訟才有效,
然後順便在加州提出訴訟,要求CloudFlare提供背後的經營者,就抓到人了。
抓到人以後,日本什麼DNS停止解析的意見全都消失了。
二是法院命令。對岸一堆禁書,像是王力雄的《黃禍》透過App Store上的App提供,
當然惹到天朝,北京法院就列出幾百個這樣的「非法App」,Apple就應要求下架啦。
問題就是在台灣沒有辦法對「漫畫人」這樣的App提告,或者以任何機制認定侵犯
著作權,要求Apple或Google下架App。總之就一直放著,就和「好讀」很多書根本就
是盜版,但網站架在美國沒法處理一樣。
就我所知,ComicKing是最接近建立判例的事件。後來有沒有類似訴訟與判例,可能
還要請法律相關專業人員協助補充。
之前MPAA很用力想辦法要抑制對岸的盜版,最想祭出的手段就是DNS停止解析,所謂
斷網。但這件事一被提出來,自然被網眾幹翻,嘗試了好幾次。但我記得TWNIC併入
NCC(現在到數位發展部),去年直接扣押網域停止解析,連立法都不用硬幹了。
https://tw.news.yahoo.com/斷開與惡的連結-高檢署推動扣押域名首戰告捷
-043753285.html
當然沒屁用,對方更新一下網域與IP繼續提供內容。
至於出版的盜版問題勒......沒啥進展。
三,電子書的拆帳比:
直接公開各家的拆帳比啦:
- Apple Books:和App一樣,就抽30%,給出版社70%。
十幾年前台灣電信商也很豪邁地開出相同的條件,然後沒幾家做起來。
因為抽這麼少只有國際級大公司做得到。Kobo也是。
- Taaze、BookWalker、博客來提供EPUB:給出版社60%。
這是對在地平台來說相對合理的拆帳比,畢竟平台也有很多必要支出。
- Google Play Books:給出版社52%。
Google play在亞洲真的是放水流,你要是自己去申請帳號,就會申請到
定價權歸Google可以自行打折,但不管實售多少,你都能拿到定價52%的金額。
明明條件差到不行,而且打折也不告知,但台灣出版社過去也沒啥反應。
後來Google有給台灣幾家出版社70%的條件,現在也逐漸轉變。
- 博客來提供PDF:給出版社50%。
差點忘了博客來還能提供PDF。這是之前公開的資訊,統一別告我。
- 亂搭:45%。
好吧,數位租書店。
如果出版社自己不想上架,也有幾家平台提供代為上架、結算的經銷服務。實收金額
大概還會抽15%到20%。不過好處是減少填一大堆上架資訊、算各家每月銷售結算版稅
的行政成本。
要是出版社自己不會做EPUB檔案,平台還會壓低5%左右。
所以一口就說電子書通路要拿去一半真的不合理。
四,試算一本書的成本:
不過一本翻譯書要做電子書,到底有沒有賺頭,基本上,呃,沒有。
我自己喜歡科幻小說,2013年想說自己出版一本書來看看市場狀況。那時Ray Bradbury
過世,生前死都不出電子書,但過世以後都出了。我就透過版權代理提Offer看看,然
後就出了《華氏451度》電子書。
結果從2013年維持到2021年,這本書賣了大約750本。前半售價是佛心180元,後來漲到
200元,我總共收到89000元的銷售。
但是$1500提了兩次,就是9萬;翻譯則是給了2000本、8%的預付版稅28800元,加上
封面繪圖10000元,還找了日本朋友請平野甲賀先生題字(這部分他沒和我要錢)。
所以這本書倒貼了4萬啦,啊哈哈哈。
不過出一本書差不多就這些成本,所以如果出版社抓個一千本的量來做募資,讓一些
沒出過的作品先拿到錢來只出電子書,我想應該可行。
總之我不會做生意,出這本書也算是了自己一個心願。如果有人要嘗試這模式,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