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反歧視]日本律師霸凌李琴峰

作者: Historia (歷史本文)   2024-12-12 12:03:24
前文恕刪。
先不論說作者的身分或是說有什麼傷痛,回到歧視的意思本身。
我們明確定義一下歧視是什麼意思?
在英語裡頭 discrimination 這個被翻譯做歧視的字,在原文定義是什麼?
1.the unjust or prejudicial treatment of different categories of people,
especially on the grounds of ethnicity, age, sex, or disability.
翻譯一下:不公正或是帶有預先偏見的對待,或是對人們不同的分類,
特別是種族、年齡、性別、或是身心障礙。
2.recognition and understanding of the difference between one thing and
another.
翻譯一下:體認或了解到事物間彼此間的不同。
所以說,歧視的成立本身必須是,帶有預判性質或是不公正的。
那麼假如一個人在某種能力上真的不夠,我們指出這個不足,是不是歧視呢?
顯然這是在人展現他的能力之後,而且是名符其實的能力不足,所以不算歧視。
那麼瓦斯行或清潔隊不聘請女性,是不是歧視?
從常識了解到,總體平均來說,女性的負重能力小於男性,基於此前提下,
也很難說是歧視。但這在目前台灣的法規上是違法的,侵害女性工作權。
要規避這個,只好辦一場體測。然後把搬不動的人刷掉。但這又有另一個問題,
這是不是變成歧視搬不動重物的人?
按他們的標準難道凡是進行等級區分就是歧視?
近年我常覺得,無論是誰,只要他示弱,在社群討拍,
就可以站在道德高地上向對方攻擊,已經發展成某種病態現象。
回歸到酒吧活動的本身,我辦活動有限定對象是歧視嗎?
遊樂園遊樂設施限定12歲以上才能玩是歧視?
考駕照必須年滿18歲,算是歧視?
算了吧,成天跟著他們一起腦袋發熱的人,到後來還有幾個是能好好跟人溝通的?
一個都沒有。
作者: KirkSynder (Be good @.@)   2024-12-12 19:15:00
「瓦斯行或清潔隊不聘請女性,是不是歧視?從常識了解到,總體平均來說,女性的負重能力小於男性,基於此前提下,也很難說是歧視。」 這樣還不是歧視什麼才是歧視??
作者: luciferii (路西瓜)   2024-12-12 20:13:00
真要拆解應該這麼說,從古人的經驗法則推論出女性負重能力比男性小,經過長久歷史習慣成了刻版印象,到了現代繼續採用這個標準,但這個多年的社會演變下,女性負重能力平均還是小於男性,但個體卻不一定是。雇主雖然繼續採用刻版印象招人,心態上不一定是歧視,結果卻會對負重能力較強的女性求職造成不平等,所以這種行為納入歧視相關法令管理。酒吧歧視是把種族歧視的歷始案例滑坡到性別上出現的,例如美國以前規定公車上白人坐一區黑人坐一區,權益上本質雙方都沒受損,但心態上是因為白人不想跟黑人坐的歧視。所以現在公車和廁所都不能用種族作區隔。如果照搬到性別上,就是廁所更衣室也不應該分性別。但現在社會多數人不能接受這種方式,折衷方式就有個中立區叫多元廁所/多元更衣室。但其實這概念拿到當年種族問題上,就還是歧視。跨性就利用這點來要求跨女應該有進入純女性空間。有趣的是,幾乎都是跨女在要求,跨男很少聽到這種堅持。
作者: JoJo2330 (99 RBLX)   2024-12-15 09:54:00
對於瓦斯行的比喻我覺得的。不是女生就沒辦法扛,只是她們要不要賺這筆錢而已,沒有人強迫做不來的女生一定要做吧。結果你先斷定了所有女生都不行所以我不徵,如果對方真的可以呢?在簡單點如果「比斯吉」去應徵,你還是堅持「因為你是女生所以我不用你」,她比大多數男生都壯耶。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24-12-30 06:24:00
台灣遠洋漁船作業目前都是一兩個台灣人帶一堆外籍漁工出海法規上沒規定女性不能擔任遠洋漁船船員或幹部實務上似乎沒女性一個人帶一堆男性外籍漁工出公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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