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無法舉證機車超速
2.你無法舉證機車戴耳機
3.右邊是機車優先,你開的是汽機車共用,路權一樣大
4.你危險駕駛+超車不慎。
5.你100%全責。
6.機車違規,是他自己的事情,和車禍並無直接關聯,這起車禍,擺明就是汽車駕駛問題
※ 引述《zeanmar (Link Link)》之銘言:
: 各位車版的版友們大家好
: 上個月碰到了一起車禍
: 道路為一般道路 雙線道(中央雙黃線) 旁邊有劃機車道
: 肇事雙方為同方向行進
: 一為汽車對造為機車
: 汽車在後方時前方有兩輛機車
: 一輛在路中央雙載
: 一輛在右方機車道 疑似有戴耳機(隱約可見白色耳機線)
: 汽車在後按喇叭警示後
: 路中央機車加速超越離開(如有超速 速限50 開到60~70)
: 右方機車道機車仍續慢行
: 汽車在超越時機車往左與汽車擦撞倒地
: 因安全帽帽扣未扣 可明顯見到安全帽帽扣飛揚...(半罩)
: 汽車上擦撞痕跡為右側前方副駕車門上有機車把手擦過黑色痕跡
: 其他部份完全無痕跡也無傷
: 現場圖約略如下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道路邊線
: <==機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