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板上各位
小弟上星期騎機車跟一輛小轎車在十字路口擦撞
由於兩方都算搶快 加上對方沒行車紀錄器 然後路口監視器角度問題也沒拍到
於是在警方交通隊那邊的肇事歸屬是各負一半責任
小弟也只有輕微擦傷(基本算沒受傷 對方的關心也到位 這塊就不多說)
然後我就跟那位車主進入和解程序
目前對方的車子左前方燈罩碎裂 燈罩下方的板金也撞凹一大塊
對方車型是 Suzuki Ninas(不知有無拼錯) 約十多年車
對方去的修車廠目前給的修理報價是 20000元 (小弟不太懂車 不知合理與否)
然後小弟的光陽金牌去光陽經銷點的修理報價約6000元...
請教各位
這類兩方的賠償事宜該怎麼協調比較好?
而雙方的賠償金額又該怎麼算才合理?
麻煩大家指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