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曳引車以推撞方式逼車 求處重刑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512002729-260402
54歲鄭姓貨運曳引車司機,今年1月9日中午,欲進入西濱快速道路南下閘道時,
不滿他連按喇叭後,右前方黃姓汽車駕駛仍不為所動、不讓行,
因而加速行駛至該車後方,以推撞方式逼車,黃男因而緊急剎車受輕微擦傷。
台中地檢署偵結,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認為鄭男惡行非輕,請求從重量刑。
案發在中午12時多,當時開著曳引車的鄭姓司機欲下南下閘道,
但猛按喇叭後,右前方的黃姓駕駛仍未變換至其他車道讓行,讓鄭男十分氣憤,
加速行駛到該車後方,再以推撞方式、撞一下再停一下去撞擊該車。
黃姓駕駛受到驚嚇,因而緊急剎車,鄭男又再次從後方推撞,
直到黃男的車撞擊到快速道路閘道護欄後才停止,
造成汽車右前車頭及左後車尾受損,黃男的手指鈍傷。
檢方考量鄭男的撞擊力道,認為他雖無致死犯意,
但僅因不滿對方未順其意而讓道,在快速道路上以推撞方式逼迫讓車,
無視被害人及其他用路人可能遭受的生命、身體威脅,罔顧他人行車安全,
且犯後一再飾詞否認,犯後毫無悔意,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請求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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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不是殺人未遂?
因為前車擋到他的路就開車撞他逼人讓道.這和蓄意殺人/傷害沒兩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