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在苗栗發生車禍
計程車司機的太太開計程車在我快到路口時右切導致發生擦撞(印象中沒有打方向燈,但無?
http://i.imgur.com/gGV2OTb.jpg
碰撞點為我方左側車頭和對方右側車頭
對方在警察來後態度就很差
不願賠錢
http://i.imgur.com/s2fflxT.jpg
所以耗時間我也要讓他們全賠
但初判結果卻是我方未注意車前狀況...
http://i.imgur.com/pEXeK4c.jpg
想問如果最後調解或上法院肇責比例是多少?
希望不是7:3
P.S. 行車記錄器剛好因為記憶卡壞掉沒錄到...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7-02-09 16:04:00
你要直行他變換車道, "通常"都是你最大啦不過判決這樣出來, 我看你應該是魯莽開車吧?可以避免但你不讓, 他以為你會讓硬切寶pk寶, 哥倆好另外對方應該有畫面吧? 這樣單看照片不準啊
作者:
JUSTOUR (下一步是什麼)
2017-02-09 16:07:00司機的太太可以開計程車嗎?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7-02-09 16:09:00看不懂怎麼撞的,你不是直行?
作者:
namibei (namibei)
2017-02-09 16:09:00如果沒有證據,警察就是根據碰撞點判斷的
我方未超速,從撞擊位置來看應該是我都到她車旁邊了她才切出來吧
作者:
stofler (Stofler)
2017-02-09 16:13:00太太沒職業駕照的話,先開罰再說應該是沒執業登記證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7-02-09 16:18:00印象有些可以事故後加註使用人來出險 你確定沒法出險?
作者:
Oo5566 (5566)
2017-02-09 16:18:00看照片後撞前怎麼會你責任比較大?
作者:
isohera (土城加藤鷹)
2017-02-09 16:18:00你三他七互賠吧,萬一他是千萬跑車3也很可觀有行車記錄器嗎 你在前他在後判定未注意前車狀況可能有記錄器佐證吧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7-02-09 16:20:0037你還要賠營業損失 對方真的是天王老子
作者:
isohera (土城加藤鷹)
2017-02-09 16:22:00計程車沒事別亂嗆,很麻煩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7-02-09 16:23:00
我覺得這要看司機的畫面才準
作者:
gk1329 2017-02-09 16:23:00沒影片很難講 傷都在車頭側面 你可以說根本不是在前方
作者:
gk1329 2017-02-09 16:24:00初判有些根本亂判一通 不然為啥大家都裝行車記錄器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7-02-09 16:24:00什麼叫做 從撞擊位置來看「應該」是我都到她車旁邊了她 ?
作者:
gk1329 2017-02-09 16:25:00重點是事發時你有沒有偏離自己的車道 你沒影片很吃虧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7-02-09 16:25:00是就是 不是就不是 應該什麼應該? 開車的你這樣含糊其詞那實際情況大概就是3樓講的那樣了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7-02-09 16:32:00你能做的就是想辦法可以弄出險 畢竟看這狀況 自己也有錯
作者: ffej (捐血一命救人一袋) 2017-02-09 16:33:00
不服就花3000做肇事鑑定吧
作者:
swjlsc (右手贏了)
2017-02-09 16:33:00沒紀錄器畫面 幫你QQ喔
作者:
uemiya (娃娃臉小帥猴)
2017-02-09 16:34:00可以自費去申請行車鑑定
作者:
kingha (金哈)
2017-02-09 16:37:00申請鑑定了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7-02-09 16:42:00這撞擊點得看影片比較準
作者:
u92202 (綠茶無糖少冰)
2017-02-09 16:56:00一般道路接近路口,車道與車道應該都是雙黃線吧緊咬這點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或許有機會10:0更正:雙白線而且跨越雙白線可以在捅他一刀,900元罰單
作者:
NinJa (fine~)
2017-02-09 17:02:00還是要看行車紀錄器才準吧...很難知道直行車是不是故意不讓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7-02-09 17:02:00
種種跡象都是你沒錯, 可是初判竟然有責任..
計程車是大票倉 通常都有民代勢力 判你全責你又能如何白的黑的他都比你有力啦
初判只是一種敷衍民眾的東西 因為真正專業的是事鑑會和其他運輸研究所 但是編制超少 台灣一天事故這麼多 每個如果都要跑事鑑 基本上這個組織會崩潰 所以有疑意的去申請事故鑑定較具公正專業之所在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7-02-09 17:17:00平面圖沒有嗎,你這照片毫無參考價值
看照片你們開始筆錄就沒寫好.要說他從左後側推撞上來.
沒保險就吞或申請鑑定,有保險的話你擔心甚麼初判表看起來,計程車行車記錄器拍到你刻意不讓?說真的你沒有證據...73很合理了
作者:
vinmo (小強)
2017-02-09 17:32:00你第一張照片如果是真的,顯然對方在你超過之後才轉彎撞你要說你沒注意車前狀況不太合理,那就提民事訴訟吧
作者: YJM1106 (YM) 2017-02-09 17:36:00
3000花下去呀
作者:
linci (linci)
2017-02-09 17:36:00路口一定是雙白線,堅持對方跨雙白線就好啦
作者:
G773 (G773)
2017-02-09 17:43:00警察給你那張,你是第二個欄位,一般而言屬於責任較低的那方
兩車都是車頭受損,照片卻是你停前面??????????73分帳,其實很合理靠北怎麼按到噓XD 拍謝
作者:
cccwei (超級喜歡郭泓志)
2017-02-09 17:56:00只看初判就是你3啊
作者:
G773 (G773)
2017-02-09 17:56:00小擦撞,算上PIEV時間,停在那邊還算合理話說,看GOOGLE街景,那個路口只有一個方向有雙黃線,其他都
作者:
soAlpaca (5566 der第一)
2017-02-09 17:58:00這不是後撞前,從撞擊點來看兩台車應該是平行的,或是小黃略前面一點。
作者:
G773 (G773)
2017-02-09 17:58:00有實體分隔,但有雙黃線那個路口,跟照片中的又有差異
作者:
taco13 (章魚燒)
2017-02-09 18:34:00行車記錄器記憶卡剛好壞掉?科科
作者:
F5 2017-02-09 18:39:00每次肇責高的那方。記錄器都剛好壞掉
作者:
G773 (G773)
2017-02-09 18:48:00依事故聯單的填寫格式而言,原PO並非肇責較高的一方通常,第一欄為主因,第二欄為次因或受害者
作者:
F5 2017-02-09 18:50:00車非靜止狀態怎麼會是推撞?
如果你是左後方被撞,那就會是對方責任較大,但是你們雙方第一撞擊都是前方,加上沒有影像,初判這樣沒有多大問題,上調解初估可能會要4(你)/6(對方)這樣..到2(你)/8(對方)這區間,希望對方全賠頗有困難~除非有辦法舉證你們雙方是併行,對方未注意而切換
作者:
vinmo (小強)
2017-02-09 18:59:00我認為只要你不是車頭撞上對方車側,你無肇責機會不小,爭取看看
沒影像情況下做佐證,樓上所說幾乎不可能,除非願意花3000做鑑定,不過不一定是希望的結果
照片真的毫無參考價值如果照你說的 你直行 他不當變換車道撞你
作者:
vinmo (小強)
2017-02-09 19:19:00大家平常不是很強調路權嗎,今天情況很明顯原po方是有路權的,為何大家都那麼肯定會有肇責呢?
作者:
starts (珍惜平凡的幸福)
2017-02-09 19:19:00有保險就交給保險阿 跟他講那麼多幹嘛
是要注意什麼車前狀態? 除非是你故意不讓有時候是你有路權 但對方就是要硬切每個都撞上去 路上就精彩囉
作者:
G773 (G773)
2017-02-09 19:26:00無行車紀錄器情況,依照初判表的理賠,通常還是3/7之類因為對方也有可能主張,切換車道即將完成時,直行車加速而來
台灣路權大致上是優先,並不是絕對~抱歉切到G大推文...
作者:
G773 (G773)
2017-02-09 19:29:00我的那段"切換車道即將完成時"應改為"切換車道時"
感覺在台灣小黃真的很吃香,簡直無敵又不怕肇事跟你耗半天,凹到你有肇則還可以要求營業損失
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2017-02-09 20:07:00要贏小黃就是得受點傷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2-09 20:17:00認真說起來,原PO確實沒有注意車前狀況自己照片不究顯示了,自己車子是從車頭開始撞擊的...會發生這樣,不就是對方偏過來(車身比你前面),你撞上去然後一路磨~~~~到自己的車尾......當然,單以車道來判,基本上你沒啥責任就是了....因為單咬對方任意變換車道,就沒啥好擔心了至於要不要出三千鑑定? 還是就直接先告了比較快?
作者:
TaiwanNeko (å°ç£å°å°è²“)
2017-02-09 20:31:00Line好像也有編輯過...另外噓某樓教事故後加註
作者:
try123 (try依下)
2017-02-09 20:40:00主肇責在上方欄位,通知保險處理會代位求償,如保險無法處
作者: gn01246204 2017-02-09 20:53:00
小黃有這麼厲害?不知道租車公司跟小黃誰厲害
作者:
F5 2017-02-09 21:17:00其實講白的 發現對方要轉的時候 你是來不及煞車還是加速不讓
作者:
ppnow (no ways)
2017-02-09 22:12:00應該兩方都要右切,而你搶先一步,表示你原本在他後方,所以未注意到他要右切,不然我想不到為什麼是你肇責
作者:
vatog (...)
2017-02-10 10:49:00別太相信初判表
作者: louisson (恢復以前的壞脾氣.......) 2017-02-10 12:02:00
寫都是這樣寫.初判表看看就好.出險叫保險處理不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