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午安
小弟之前有發生車禍,我開車在路口迴轉
被對向直行機車撞到
對方有受傷較多而我頭也去撞到b柱受傷
雙方都有送醫
警察有做筆錄皆無酒駕
目前在等初判
我肇責應該是比較大,但對方可能也會因為車速過快負一點肇責
現在是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我自己有電話慰問傷者
今天有在通了一次對話專員是他希望是以我方7對方3的方式讓對方和解
但對方似乎是拒絕
我擔心最後肇責出來如果對方要負擔他會不同意和解破局
有可能直接告我過失傷害
且專員的處理態度看起來是希望少賠為好
請問現況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是敦請專員好氣的請對方接受(但跟專員立場相反
還是我方也準備提過失傷害防備
車子是保乙式車體+第三人和車損
保額都很高,基本上賠對方不是問題
但我現在開始懷疑保這麼滿
但如果保險公司不賠滿或是因為對談過程造成對方不滿
那官司的風險和金錢賠償不就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各位有遇過類似的情況嗎?感謝